李建强律师就陈树庆案答记者问

 
 


    不屈的信念:李建强律师就陈树庆案答记者问
     博讯记者:宁翎
  

     8月16日下午3点30分,浙江民主党成员、著名网络作家陈树庆先生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件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陈先生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本站记者就这一案件采访了陈案的辩护律师李建强先生。
    
    记者:李律师,据说今天您承办的浙江民运人士、网络作家陈树庆先生被公开宣判入狱4年,剥权1年,您对这一结果有什么评论?
    李建强律师:陈树庆先生被判有罪我是有心理准备的,但是判4年,量刑这么重,还是超出了我的心理预期。陈先生的太太张东红女士给我来短信说:没想到这么重!我的回答是:他们疯了!
    
    记者:您如何会认为量刑是很重了呢?您认为多少才合理呢?
    律师:从法律角度讲,判一天都不对,因为陈先生根本不构成犯罪。但是,中国的政治案件从来都不关法律什么事,在目前的政治态势下,要求判无罪是奢望。我说的量刑畸重是和同类案件相比而言的。因为陈树庆先生是律师出身,法律意识很强,他深知中共“法律”的底线,他的文章言辞温和,基本上都是发表政见,根本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没有任何关系。类似的言论在网络上比比皆是,如果要抓恐怕中共的监狱根本装不下。浙江公安抓了陈树庆已经很过分了,重判4年更是荒唐透顶。我只能用“疯了”来评价这个判决。
    
    记者:陈先生都写了哪些文章?都有些什么内容?为什么当局坚持认为他构成煽动颠覆?他们的逻辑是什么?
    律师:我们来举个例子看看他们是如何罗织罪名的。
    陈先生有篇文章《郭起真颠覆国家政权,还是国家政权变了质?》
    文章说:“郭起真三十多年来为讨回公道、揭露强权专横,虽历经艰难困顿和数度抓捕而不屈抗争的经历,让我一直很钦佩。他从为自己维权到替他人维权,从自己的个人维权到参与民间的群体维权,多年来,郭起真在坚持中就这样不断超越,尤其是他1998年数万字材料举报沧州市96年新婚夫妇被杀肢解案六天后“迅速告破”的重大冤情,更是得罪了沧州公安“专业”破案水平的面子工程制造者,
    让郭起真先生成了以权谋私的特权腐败分子们的眼中钉、肉中刺,欲先拔之而后快!
     从郭起真先生的众多事迹中可以看出,与国家政权八杆子还打不着一边儿。但在中国大陆的现实社会中,我们不难发现,某些当权者总喜欢上行下效,将自己的特权和私利冒充国家政权,制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或“颠覆国家政权罪”冤假错案来迫害行使言论、结社、检举等宪法权利的异议公民。
    接着,陈先生发问:
     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政权?它有几百万手握现代高效杀人工具的军队、武警和警察来表现“强大”,它有公、检、法、司(监狱)的一条龙“整人、害人服务”体系,竟然能够被一个公民的言论、举报和饿肚皮(绝食)行为所轻易“煽动颠覆”?
    很明显,陈先生是因为郭起真先生被河北地方政府无辜迫害,有感而发。当然也涉及到了现行政治制度,但主要针对的是河北的司法专横现象,文章主题是谴责河北司法机构侵犯人权,怎么能随意阉割、曲解为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呢?
    
    记者:是够牵强附会的。但是,起诉书说陈先生以造谣、诽谤的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又有些什么根据呢?
    律师:根据起诉书,陈先生被指控的文章有9篇,不到2万字,又从其中择录7个字(专利 行暴 虐 侈 傲,加上解释47字,共是54个字),作为诽谤的证据,真是万里挑一!
    即使这些文字,也不能得出起诉书的结论,因为它曲解原意,更因为陈先生的说法都有事实根据。我在法庭上曾经提出40多页证据论证中共确实如陈先生所说的诸如垄断政治经济和社会一切资源、六四屠杀、愚民宣传、独裁专制都是事实,根本不是什么造谣、诽谤,但是,法庭视而不见,还是做出了这样颠倒黑白的判决。
    
    记者:您认为,为什么法庭会对陈先生重判呢?
    律师:我个人认为有两个原因,其一是陈树庆先生坚贞不屈,决不认罪,并且在法庭上大义凛然,对当局的专政(独裁)体制提出质疑。本来,从去年9月13日抓捕陈到今年8月份宣判,这个案子拖了将近一年,当局搅尽脑汁,使用无数手段诱惑、逼迫陈树庆屈服,承认自己有罪,都被陈树庆严词拒绝。我在会见他的时候,他在解释自己的选择时说,追求自由、民主是我的政治信念,是我不可亵渎的人格价值,我怎么能为了出狱而出卖这些价值呢?我认为当局重判陈树庆是恼羞成怒后的报复。
    
    记者:还有一个原因是什么呢?
    律师:我认为是要为召开17大清场。中共的第17次代表大会马上就要召开了。在这个当口,中共的一贯做法是严厉钳制、打击一切可能对其构成威胁的异议声音和思想,在这个时候重判陈树庆,也体现了这样一种一贯的思路。
    
    记者:您今天好像没有到庭,是什么原因呢?
    律师:我没有接到出庭通知。根据法律规定,法官应当提前三天书面通知我出庭,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我昨晚才接到一些朋友的短信知道今天下午开庭,打电话问法官。法官说昨天他们电话没有联系到我。我昨天在飞机上,他们可能真的给我打过电话。但是他们没有书面通知我仍然是违法的。
    
    记者:下一步怎么办?您作为律师有些什么想法?
    律师:上诉!陈树庆当庭表示要上诉,我们律师当然坚决支持。
    
    记者:您认为会有好的结果么?
    律师:在中国这样一个政治案件政治审判的国度,希望中共的另一个(上级)法院改变判决结果基本是一种奢望。但是,我们看中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我们要通过上诉,让全世界的人们都看清这个承诺给“世界一个惊喜的”奥运会举办国,是怎样公然蔑视人类普适价值,钳制言论、以言治罪、蹂躏人权、法践踏治的!这或许就是这个案子能够留给我们的价值所在,也是陈树庆等中国民主党人坚贞不屈,宁愿把牢底坐穿也决不出卖自己信念的力量所在!
    
    记者:说的太好了,我相信全世界已经享受着自由的人们和中国大陆正在追求自由的人们,都一定会为陈先生和他的同志们不屈的信念所感动,所激励!中国民主自由的实现确实需要这样一些不畏牺牲、坚贞不屈的志士,这样的志士会越来越多!感谢您接受采访,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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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建强律师就陈树庆案答记者问

 
 


    不屈的信念:李建强律师就陈树庆案答记者问
     博讯记者:宁翎
  

     8月16日下午3点30分,浙江民主党成员、著名网络作家陈树庆先生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件在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宣判,陈先生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本站记者就这一案件采访了陈案的辩护律师李建强先生。
    
    记者:李律师,据说今天您承办的浙江民运人士、网络作家陈树庆先生被公开宣判入狱4年,剥权1年,您对这一结果有什么评论?
    李建强律师:陈树庆先生被判有罪我是有心理准备的,但是判4年,量刑这么重,还是超出了我的心理预期。陈先生的太太张东红女士给我来短信说:没想到这么重!我的回答是:他们疯了!
    
    记者:您如何会认为量刑是很重了呢?您认为多少才合理呢?
    律师:从法律角度讲,判一天都不对,因为陈先生根本不构成犯罪。但是,中国的政治案件从来都不关法律什么事,在目前的政治态势下,要求判无罪是奢望。我说的量刑畸重是和同类案件相比而言的。因为陈树庆先生是律师出身,法律意识很强,他深知中共“法律”的底线,他的文章言辞温和,基本上都是发表政见,根本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没有任何关系。类似的言论在网络上比比皆是,如果要抓恐怕中共的监狱根本装不下。浙江公安抓了陈树庆已经很过分了,重判4年更是荒唐透顶。我只能用“疯了”来评价这个判决。
    
    记者:陈先生都写了哪些文章?都有些什么内容?为什么当局坚持认为他构成煽动颠覆?他们的逻辑是什么?
    律师:我们来举个例子看看他们是如何罗织罪名的。
    陈先生有篇文章《郭起真颠覆国家政权,还是国家政权变了质?》
    文章说:“郭起真三十多年来为讨回公道、揭露强权专横,虽历经艰难困顿和数度抓捕而不屈抗争的经历,让我一直很钦佩。他从为自己维权到替他人维权,从自己的个人维权到参与民间的群体维权,多年来,郭起真在坚持中就这样不断超越,尤其是他1998年数万字材料举报沧州市96年新婚夫妇被杀肢解案六天后“迅速告破”的重大冤情,更是得罪了沧州公安“专业”破案水平的面子工程制造者,
    让郭起真先生成了以权谋私的特权腐败分子们的眼中钉、肉中刺,欲先拔之而后快!
     从郭起真先生的众多事迹中可以看出,与国家政权八杆子还打不着一边儿。但在中国大陆的现实社会中,我们不难发现,某些当权者总喜欢上行下效,将自己的特权和私利冒充国家政权,制造“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或“颠覆国家政权罪”冤假错案来迫害行使言论、结社、检举等宪法权利的异议公民。
    接着,陈先生发问:
     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政权?它有几百万手握现代高效杀人工具的军队、武警和警察来表现“强大”,它有公、检、法、司(监狱)的一条龙“整人、害人服务”体系,竟然能够被一个公民的言论、举报和饿肚皮(绝食)行为所轻易“煽动颠覆”?
    很明显,陈先生是因为郭起真先生被河北地方政府无辜迫害,有感而发。当然也涉及到了现行政治制度,但主要针对的是河北的司法专横现象,文章主题是谴责河北司法机构侵犯人权,怎么能随意阉割、曲解为要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呢?
    
    记者:是够牵强附会的。但是,起诉书说陈先生以造谣、诽谤的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又有些什么根据呢?
    律师:根据起诉书,陈先生被指控的文章有9篇,不到2万字,又从其中择录7个字(专利 行暴 虐 侈 傲,加上解释47字,共是54个字),作为诽谤的证据,真是万里挑一!
    即使这些文字,也不能得出起诉书的结论,因为它曲解原意,更因为陈先生的说法都有事实根据。我在法庭上曾经提出40多页证据论证中共确实如陈先生所说的诸如垄断政治经济和社会一切资源、六四屠杀、愚民宣传、独裁专制都是事实,根本不是什么造谣、诽谤,但是,法庭视而不见,还是做出了这样颠倒黑白的判决。
    
    记者:您认为,为什么法庭会对陈先生重判呢?
    律师:我个人认为有两个原因,其一是陈树庆先生坚贞不屈,决不认罪,并且在法庭上大义凛然,对当局的专政(独裁)体制提出质疑。本来,从去年9月13日抓捕陈到今年8月份宣判,这个案子拖了将近一年,当局搅尽脑汁,使用无数手段诱惑、逼迫陈树庆屈服,承认自己有罪,都被陈树庆严词拒绝。我在会见他的时候,他在解释自己的选择时说,追求自由、民主是我的政治信念,是我不可亵渎的人格价值,我怎么能为了出狱而出卖这些价值呢?我认为当局重判陈树庆是恼羞成怒后的报复。
    
    记者:还有一个原因是什么呢?
    律师:我认为是要为召开17大清场。中共的第17次代表大会马上就要召开了。在这个当口,中共的一贯做法是严厉钳制、打击一切可能对其构成威胁的异议声音和思想,在这个时候重判陈树庆,也体现了这样一种一贯的思路。
    
    记者:您今天好像没有到庭,是什么原因呢?
    律师:我没有接到出庭通知。根据法律规定,法官应当提前三天书面通知我出庭,但是他们没有这样做。我昨晚才接到一些朋友的短信知道今天下午开庭,打电话问法官。法官说昨天他们电话没有联系到我。我昨天在飞机上,他们可能真的给我打过电话。但是他们没有书面通知我仍然是违法的。
    
    记者:下一步怎么办?您作为律师有些什么想法?
    律师:上诉!陈树庆当庭表示要上诉,我们律师当然坚决支持。
    
    记者:您认为会有好的结果么?
    律师:在中国这样一个政治案件政治审判的国度,希望中共的另一个(上级)法院改变判决结果基本是一种奢望。但是,我们看中的不是结果,而是过程,我们要通过上诉,让全世界的人们都看清这个承诺给“世界一个惊喜的”奥运会举办国,是怎样公然蔑视人类普适价值,钳制言论、以言治罪、蹂躏人权、法践踏治的!这或许就是这个案子能够留给我们的价值所在,也是陈树庆等中国民主党人坚贞不屈,宁愿把牢底坐穿也决不出卖自己信念的力量所在!
    
    记者:说的太好了,我相信全世界已经享受着自由的人们和中国大陆正在追求自由的人们,都一定会为陈先生和他的同志们不屈的信念所感动,所激励!中国民主自由的实现确实需要这样一些不畏牺牲、坚贞不屈的志士,这样的志士会越来越多!感谢您接受采访,谢谢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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