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经国案升级以“故意杀人罪”批捕 其子被打伤遭警方控制

明经国案升级以“故意杀人罪”批捕 其子被打伤遭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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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杀死强拆官员被以“故意伤害罪”刑拘的江西农民明经国,日前却被以“故意杀人罪”批捕,引发外界哗然,多名律师赶赴当地要求代理案件,但明经国之子明帮伟上周突然被多人打伤入院,现被警方控制,无法与律师签署委托书。


 


网上日前流传出明经国“故意杀人罪”的逮捕通知书,引发巨大反响。


 


发文质疑当局做法的作家天佑接受本台采访时称,短短8天,性质升级,由“伤害”及“杀人”,意谓着检察院杀定明经国了,他将跟河北贾敬龙一样被判死刑而且会很快执行,任何的民间呼吁将起不到任何作用,因为他触犯的是政府的权威:


 


“这个罪名的变化说明对明经国的案子有了定性了,也就是说明经国必死无疑,他对抗的是政府拆空心房的运动。明经国的事情相信在中国会引起非常强烈的震动,对农民来说这都是一个血淋淋的教训。这就是政府的侵害明经国的合法财产,如果从美国的角度来讲他是无罪的。”


 


网络活跃人士秀才江湖发文称,江西赣州衙役很会抓紧时间,没人关注他们的时候,他们已经悄悄做好了坏事,呼吁:“请在泸县事件同仇敌忾、天怒人怨之际,为抗暴老农鼓与呼:正当防卫,老农无罪!谁来强拆,锄死活该!”


 


年过6旬的明经国是江西赣州南康乡农民,今年3月,明经国在乡人大主席卓某强拆其祖屋时,用镰铲将其袭击身亡,其后明经国被以“故意伤害罪”刑拘。事后当地政府否认案件与强拆有关。此案在大陆引起强烈关注,网友纷纷为其声援,并曝光江西近年拆除“空心房”,补偿极低甚至没有补偿,引发民怨。


 


事件发生后,明经国的辩护人刘文华律师曾发公告称,力求通过辩护工作,帮助实现习近平主席提出的“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但却拒绝接受外媒采访,蹊跷的是,有消息指明家随后拒绝了“死磕派”律师王才亮和朱孝顶的免费辩护。而此次事件升级,明经国的代理律师刘文华及郭莲辉均未披露该消息。


 


与此同时,明经国的儿子明帮伟上周突然被多人打伤入院,现被警方控制。


 


与明家兄弟有密切联系的宋先生告诉本台,明家两兄弟现在无法与第二批愿意免费代理的律师签署委托书:


 


“南康当地的网友在明经国的儿子被打了之后,第一时间赶到医院里面去了解相关情况,听到他被打我也特别揪心,我们现在跟明帮伟两兄弟联系都比较困难,他的两个儿子要跟后续的律师对接签署委托书,已经去了两波律师,但都没有办法见到他两兄弟。”


 


有网民称,和山东虐母案、四川赵鑫事件相比,明经国老人的这把锄头更具有深远的意义。这把高举起的锄头代表着反抗精神,代表着争取个人权利的勇气、决心,以及行动。


 


 


疑抗拆砍死官员 老农明经国变更严重控罪


 


涉杀害强拆官员的江西赣州南康区老农明经国,传出已从故意伤害罪变为故意杀人罪而批捕,他的律师透露,变更罪名意味著性质更为严重,而强拆是否被认定,成为明经国是否能保命的关键。而民间舆论强烈抗议,认为官方这种做法,对反抗者以法律名义打压。(黄小山 / 黄思霖 报道)


 


根据本台取得的逮捕通知书显示,明经国上月26日被南康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罪名由原来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变成涉嫌故意杀人罪,但这消息是在近日才被外界得悉。法律界人士认为,这可能意味著当局想在其后的审讯中判处死刑。


 


明经国代理律师之一的郭莲辉对本台记者证实有关消息,但不清楚变更是警方的意思还是检察院的决定。他认为,意味著办案机关认为案件的性质更为严重。


 


郭莲辉说:因为他(明经国)这已经以故意杀人逮捕了,现在公安局报捕它就改变过来了,或者是它还是以故意伤害报检察院批捕,但检察院以故意杀人批准逮捕,这2种可能性都存在。具体是哪一种?因为现在案件还在侦查阶段,它的报捕材料我们都不知道。1个是故意杀人、1个是故意伤害,罪名不一样啊。故意杀人比故意伤人性质更严重,所以这个量刑可能就不一样。


 


郭莲辉还透露,根据他会见明经国后掌握案发时的经过,在现有的法律条文里,变更罪名没有太大的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明经国家遭强拆是否能被认定,这可能成为明经国是否活命的因素。


 


郭莲辉说:我(3月)20号没见到,21号安排见的。整个的犯罪过程他(明经国)都给我们说了。从明经国自己说的这个案情事实,对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可能这个定性不会有多大问题。他的话能不能保这条命,就是看这个强拆能不能认定。那个强拆能够认定,对方就有重大过错,作为辩护人我认为这个强拆是存在的呀。


 


但官方变更明经国的罪名引发民间的广泛不满,舆论将明经国定义为反抗官方强拆的英雄。而强拆的原因,是以省委常委身份兼任赣州市委书记的李炳军,强推名为“美丽乡村”的面子工程。


 


但法律界人士王先生也指出,案件的核心问题,依然是在现行法律的条文下,民间反抗官方的违法行为,代价很高。


 


王先生说:本质的话就是社会矛盾尖锐的结果,公权力方有可能超出法律的范围之内侵害民众的利益。民众维护自己的利益的话,肯定就会反抗,甚至是激烈的反抗。公权力方对这种反抗的话,会尽可能的压制,包括用法律的手段来进行压制。而民间的话,对于这种不满的情绪也在蔓延。他们的话,肯定就希望上面从宽嘛,但是呢,现实很难。


 


本台记者致电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317上午,赣州市南康区十八塘乡人大主席卓宇等5人到村民明经国家拆除其“空心房”(没人居住房屋),明经国涉嫌用镰铲袭击致使卓宇伤重死亡,31811时许,明经国过被抓,翌日被以故意伤害的罪名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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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经国案升级以“故意杀人罪”批捕 其子被打伤遭警方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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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杀死强拆官员被以“故意伤害罪”刑拘的江西农民明经国,日前却被以“故意杀人罪”批捕,引发外界哗然,多名律师赶赴当地要求代理案件,但明经国之子明帮伟上周突然被多人打伤入院,现被警方控制,无法与律师签署委托书。


 


网上日前流传出明经国“故意杀人罪”的逮捕通知书,引发巨大反响。


 


发文质疑当局做法的作家天佑接受本台采访时称,短短8天,性质升级,由“伤害”及“杀人”,意谓着检察院杀定明经国了,他将跟河北贾敬龙一样被判死刑而且会很快执行,任何的民间呼吁将起不到任何作用,因为他触犯的是政府的权威:


 


“这个罪名的变化说明对明经国的案子有了定性了,也就是说明经国必死无疑,他对抗的是政府拆空心房的运动。明经国的事情相信在中国会引起非常强烈的震动,对农民来说这都是一个血淋淋的教训。这就是政府的侵害明经国的合法财产,如果从美国的角度来讲他是无罪的。”


 


网络活跃人士秀才江湖发文称,江西赣州衙役很会抓紧时间,没人关注他们的时候,他们已经悄悄做好了坏事,呼吁:“请在泸县事件同仇敌忾、天怒人怨之际,为抗暴老农鼓与呼:正当防卫,老农无罪!谁来强拆,锄死活该!”


 


年过6旬的明经国是江西赣州南康乡农民,今年3月,明经国在乡人大主席卓某强拆其祖屋时,用镰铲将其袭击身亡,其后明经国被以“故意伤害罪”刑拘。事后当地政府否认案件与强拆有关。此案在大陆引起强烈关注,网友纷纷为其声援,并曝光江西近年拆除“空心房”,补偿极低甚至没有补偿,引发民怨。


 


事件发生后,明经国的辩护人刘文华律师曾发公告称,力求通过辩护工作,帮助实现习近平主席提出的“要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但却拒绝接受外媒采访,蹊跷的是,有消息指明家随后拒绝了“死磕派”律师王才亮和朱孝顶的免费辩护。而此次事件升级,明经国的代理律师刘文华及郭莲辉均未披露该消息。


 


与此同时,明经国的儿子明帮伟上周突然被多人打伤入院,现被警方控制。


 


与明家兄弟有密切联系的宋先生告诉本台,明家两兄弟现在无法与第二批愿意免费代理的律师签署委托书:


 


“南康当地的网友在明经国的儿子被打了之后,第一时间赶到医院里面去了解相关情况,听到他被打我也特别揪心,我们现在跟明帮伟两兄弟联系都比较困难,他的两个儿子要跟后续的律师对接签署委托书,已经去了两波律师,但都没有办法见到他两兄弟。”


 


有网民称,和山东虐母案、四川赵鑫事件相比,明经国老人的这把锄头更具有深远的意义。这把高举起的锄头代表着反抗精神,代表着争取个人权利的勇气、决心,以及行动。


 


 


疑抗拆砍死官员 老农明经国变更严重控罪


 


涉杀害强拆官员的江西赣州南康区老农明经国,传出已从故意伤害罪变为故意杀人罪而批捕,他的律师透露,变更罪名意味著性质更为严重,而强拆是否被认定,成为明经国是否能保命的关键。而民间舆论强烈抗议,认为官方这种做法,对反抗者以法律名义打压。(黄小山 / 黄思霖 报道)


 


根据本台取得的逮捕通知书显示,明经国上月26日被南康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罪名由原来的涉嫌故意伤害罪变成涉嫌故意杀人罪,但这消息是在近日才被外界得悉。法律界人士认为,这可能意味著当局想在其后的审讯中判处死刑。


 


明经国代理律师之一的郭莲辉对本台记者证实有关消息,但不清楚变更是警方的意思还是检察院的决定。他认为,意味著办案机关认为案件的性质更为严重。


 


郭莲辉说:因为他(明经国)这已经以故意杀人逮捕了,现在公安局报捕它就改变过来了,或者是它还是以故意伤害报检察院批捕,但检察院以故意杀人批准逮捕,这2种可能性都存在。具体是哪一种?因为现在案件还在侦查阶段,它的报捕材料我们都不知道。1个是故意杀人、1个是故意伤害,罪名不一样啊。故意杀人比故意伤人性质更严重,所以这个量刑可能就不一样。


 


郭莲辉还透露,根据他会见明经国后掌握案发时的经过,在现有的法律条文里,变更罪名没有太大的问题。问题的关键,在于明经国家遭强拆是否能被认定,这可能成为明经国是否活命的因素。


 


郭莲辉说:我(3月)20号没见到,21号安排见的。整个的犯罪过程他(明经国)都给我们说了。从明经国自己说的这个案情事实,对照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可能这个定性不会有多大问题。他的话能不能保这条命,就是看这个强拆能不能认定。那个强拆能够认定,对方就有重大过错,作为辩护人我认为这个强拆是存在的呀。


 


但官方变更明经国的罪名引发民间的广泛不满,舆论将明经国定义为反抗官方强拆的英雄。而强拆的原因,是以省委常委身份兼任赣州市委书记的李炳军,强推名为“美丽乡村”的面子工程。


 


但法律界人士王先生也指出,案件的核心问题,依然是在现行法律的条文下,民间反抗官方的违法行为,代价很高。


 


王先生说:本质的话就是社会矛盾尖锐的结果,公权力方有可能超出法律的范围之内侵害民众的利益。民众维护自己的利益的话,肯定就会反抗,甚至是激烈的反抗。公权力方对这种反抗的话,会尽可能的压制,包括用法律的手段来进行压制。而民间的话,对于这种不满的情绪也在蔓延。他们的话,肯定就希望上面从宽嘛,但是呢,现实很难。


 


本台记者致电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但电话一直无人接听。


 


317上午,赣州市南康区十八塘乡人大主席卓宇等5人到村民明经国家拆除其“空心房”(没人居住房屋),明经国涉嫌用镰铲袭击致使卓宇伤重死亡,31811时许,明经国过被抓,翌日被以故意伤害的罪名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