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的日子——李元龙采访实录 中国信息中心 | ||
(中国信息中心记者张清扬)因为四篇文章被判刑两年的贵州记者李元龙先生2007年9月14日从看守所回到家里。李先生的坐牢生涯比较特殊:第一他坐过国家安全局和公安局两个看守所,第二他没有到监狱服刑。李先生对自己的坐牢生涯很有感触,临近年终,中国信息中心记者采访了他。 李元龙,男,1960年8月24日出生于贵州省毕节市,原毕节日报社记者、编辑,因在《议报》、《新世纪》等海外网络媒体发表《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生的平凡 死的可悲》、《从百岁老朽入党说开去》、《不光是涮涮八十老母去世还要继续开会的书记 》四篇文章,于2005年9月9日被贵州省国安厅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刑事拘留。 2006年7月12日,贵州省毕节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李元龙有期徒刑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李不服判决,向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2006年12月26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的终审裁定。2007年9月14日刑满释放。 在安全厅看守所单独羁押 记者:李先生您好。据说您一开始是被关在贵州省国家安全厅看守所,是在贵阳么?为什么会关在哪里呢? 李元龙:2005年9月9日失去自由的当天,我就被从毕节押送到省城贵州省国安厅看守所,并被单独一人关押在二楼3号监室。从那天起,我被单独关押了46天。有个国安曾对我撒谎说,之所以把我关到贵阳去,是因为毕节没有囚禁我的地方。但是,当要起诉我时,他们在毕节又找到囚禁我的地方了。46天的单独囚禁,以及后来两年零六天的牢狱锻炼还让我明白,独裁、专制政府统领下的司法部门之所以要将思想犯、政治犯独囚一室,首先是让你更加的与人、与世隔绝,连其他犯人也不让你接触,以免你从同室犯人那里得到哪怕仅仅是同病相怜般的宽慰,了解到一些保护自己的经验常识、法律知识等,以便他们能够随心所欲地按他们的有罪推定、按他们的预期目标给你定罪。另外一点,单独囚禁对人精神上的摧残和折磨,对于达到他们的险恶用心、卑污目的,也显然有利得多。 记者:能谈谈你在安全厅看守所的情况么? 李元龙:安全厅看守所单独关押是最大的特色。一天当中最让人难忍难耐,最让人焦躁莫名的,是每天下午五点来钟到八点来种这个时段。每天一到这个时候,我都会情不自禁、心不由己地想念起家中的亲人们来:此时此刻,他们放学了吗,下班了吗?饭菜做好了吗?正在吃饭、还是已经吃了饭?如果没有遭遇此难,此时此刻的我,肯定是与亲人们在一起的。哪怕是说几句最平常的话,吃几口最简单的饭菜,那都是一种令人无限向往的良辰美景啊。然而,此刻此际,我却被魔鬼们弄来囚禁在这里,况且,还不知道哪一年哪一天哪一时哪一刻,才能回到我那无比温馨的家中,回到深爱着我、我也深爱着的亲人身边!一想起这些,心里就烦躁、焦虑,书报看不进,日记不想写。站不是,坐不是,那种油煎火烤般的滋味,用度日如年来形容,已经远远地不能穷尽其状,那真叫度时如年、度分如年啊。现在想想也是,如果达不到这种理想效果,人家就没有必要对你我如此特别关照了。 刚被关进去的前三天,除几份过期报纸外,其它什么可供阅读的东西也没有。到第四天,看守才帮买了几本比较“卫生”的杂志。因为钱的原因,因为求人不易的原因,我不能“有来一顿胀,无来烧火向”,只好采取计划经济般细水长流的方式来看这些报纸杂志。这是我有生以来阅读报纸杂志最为详尽的时候。在其它内容都看完之后,为了打发那百无聊赖加心如汤煮的时日,我只好连平时不屑一顾的体育报道、娱乐新闻,甚至于连中缝、连十多个字一则的分类广告,也都成了我“捏着鼻子哄眼睛”的东西。稍有点读头的内容,过后还“复习”,有的文章,甚至“复习”了四五遍之多。而对于相对好些的内容,则要放到下午六点前后一天中最难熬的时段看,以求能够籍此尽量冲淡对亲人的思念、忘却眼前无边无际的痛苦。 记者:确实,人天生应该跟人呆在一起的,一个人单独关押,那种孤独就让人受不了,你都用什么方法来消解自己的痛苦呢?
2005年12月1日,我被转押到毕节看守所时,看守不准将书本带进监室。2006年11月,被看守所检察室“消极代管”的这些书本、衣物等,才在多次索要之后,总算完好无损地被妻子领回家中。妻子看了那些向她倾诉的文字后,在写给我的信中如此表达自己的感受: 流着泪读了你的狱中日记,刚开始时,真是心如刀绞,恐惧万分。我深刻地感受到了你的孤苦、恐惧,以及绝望。你几乎已处于精神崩溃的边缘,这是多么令人发指的情景啊,我的心,为你撕裂般地疼痛。 看到这封信,我的眼,也为妻子流泪;我的心,也为妻子流血。 处在那种完全与世隔绝、与人隔绝的,叫天不应、叫地不灵的情形下,以这样的方式与亲人“聊天”,多少虽能缓释一点内心孤苦,但自己心里很清楚,亲人毕竟是血肉之躯,再思念、再担忧狱中亲人,却无法拯救我于水火之中。 在监狱里信了上帝 记者:除了给妻子写信,还有什么排遣方式? 李元龙:我在最孤独、最绝望的时候,想到了上帝。2006年10月13日晚上九点来钟,被痛苦和困惑紧紧缠绕着,深感精神无所支撑、灵魂无所寄托的我眼前、胸中忽然一亮:迫害我的魔鬼太强大了,除了无所不知、无所不能的上帝之外,谁也拯救不了我。我的情感太需要一个更好的倾诉对象,我的精神太需要一个更好的支柱,我的灵魂太需要一个更好的归属。于是,我迫切而又虔诚宣布皈依耶稣基督,请求耶稣宽恕我的罪过,请求耶稣拯救我的灵魂!皈依基督后,我的情绪平稳了许多,心里也觉得踏实了许多。 10月16日,气温骤降,我的扁桃体发炎,导致发烧,不思饮食。如果是在家中,温柔耐心的妻子会陪我到医院去看医生,做我想吃的饭菜给我吃。可在这里,别说那些什么高的要求了,连最基本的打针输液的要求,也被“不可能”三字给无情地挡回来了。但是,奇迹发生了,只服用了两三次看守代买的普通药,19号,病竟然全好了。我顿时意识到,是那位想帮助我,又能帮助我的主耶稣基督帮助了我。带着敬畏,带着虔诚,我在心里一遍又一遍地感谢、称颂着主耶稣! 法不可知,威不可测 记者:除了看报,还有什么可以了解外面世界的渠道么? 李元龙:都9月底了,我才知道可以买收音机。9月底答应的,但左盼右盼,直到10月17号了,才盼来了那个小小的收音机。什么时候想听什么时候听,想听什么听什么,收音机对于坐牢而又想知道外面世界的人来说,比报纸,比电视还好。但我当时担心被窃听,不敢放肆地听“敌台”。因此,除了国际新闻,我听得最多的,是香港的空中教会节目“良友”电台。对于一心想做一个合格的基督徒的我来说,良友电台的节目犹如润物细无声的甘霖,犹如暖人无烈焰的阳光。我如饥似渴地收听着传教士们讲授的有关基督,有关《圣经》的知识;象呀呀学语的婴幼儿般,跟了收音机里学念赞美诗、学唱圣歌;还鹦鹉学舌般跟了传道者们念祷告文,忏悔词。一个喝了四十余年无神论“狼奶”的人,竟然能够一夜之间成了神的信仰者,神的仆人,转变之大,让我感到惊奇,感到悲壮,也感到荣幸! 记者:您在安全厅看守所呆了多久?后来是否又转到了公安局看守所?是什么原因? 李元龙:在安全厅看守所从2005年9月9日到11月30日,共两个月零21天。风室只有七八个平方米,且在顶部钢筋网上面围墙又升上去约1米多,形成长桶形,人在下面是典型的井底之蛙。风室经常一两天,两三天不开一回,从不放出监室活动、晒太阳。当时全部只关押七八个人,看守也只有十来个。看守是“节约模范”,经常给我们看守吃剩下的菜吃。我当时特意保存了他们为新所长接风吃剩给犯人吃的带鱼骨头一枚,现在我家中,可作证据,与我同关的潘建华也可作证。这里没有电视,但能定一份报纸看。隔三岔五兴“坐板”:上午9点到10点,正襟危坐在冷硬床板上,面对墙壁“反省”。 我的反省内容:1、平日对不起亲友的言行;2、愤愤不平地默诵三句话:你可以强迫我上床,但你不可以强迫我入睡;你可以强迫我定报,但你不可以强迫我阅读;你可以强迫我坐板,但你不可以强迫我反省。 白天给你笔用,傍晚6点收去。我多次索要《刑法》,《刑事诉讼法》,《国安法》等,但看守就是不给任何法律资料看:能给你看的,早给你了,不给就别问了。我说:学法懂法守法,每年的“三下乡”之一,就是送法下乡,为什么不给我们法律学习?答:我们的法律文本是有解释的,不能给你看。我说:有解释不更便于学习?答:解释属于秘密,哪能给你看? 转到公安看守所 记者:什么时候转到公安局看守所的?跟安全局看守所相比,有什么不同么? 李元龙:2006年12月1日转押毕节地区看守所。一看守上午9时通知我:李元龙,你释放了,毕节接你的车已在半路,你收拾好行李准备回家,你老婆想你了。我不相信,但此前坐过十来年牢的潘一再说:四篇文章,不算个事情,再说,国安不是叫你写了帮助贫困学生情况?你对国家有功劳,人家不起诉你了。我还不相信:就在贵阳放了我不就行了,还专车接我?你是毕节人么,要你回毕节办手续。我信了。出看守所走到警车边,手铐一铐,我心一惊,再见到接我者衣袖上“检察”二字,我什么都明白了。 公安局看守所综合条件比国安好。有犯人自己掏钱买的电视看,风室有十五六个平方米,偷摸,抢劫,贩毒,贪官等,都曾是我的同室,“同志”。我曾对金海燕和看守们说:你们都是国家的朋友,我们都是国家的敌人,我们不是同志是什么!但这里生活条件没有国安看守所好。提供给我们的菜太贵,10元一个的肉沫豆花,也就有不到两元钱的豆花;12元一个的炒肉,绝大多数是十来片拇指大小,奇形怪状的,黑不黑白不白的糟糕部位肥肉;六元钱的炒豆腐干,恐怕只有二两豆腐干,其他全是白菜、辣椒;他们说,我是毕节地区中共建政以来第一个正中政治犯。有段时间,洋葱成灾,炒什么都放许多洋葱,人人怨声载道。五元一碗的面条肉沫少得可怜,我有两首狱中诗为证: 一 洋葱居士土豆斋, 监室雅称何处来? 打嗝放屁知食谱, 苦中作乐为遣怀。 二 碗中肉沫快报数, 一二三四最多五。 四颗塞进牙缝缝, 一颗掉地真想哭。 相比之下,外买的东西贵还是小事。外买很不正常,好几次,两三个月不买东西。饿了,又没有东西充饥,只好灌自来水。有时就多打点饭,晚上饿了,只好将就吃冷饭。面条好多时候分“干部面”、“犯人面”,犯人面面条不象面条,粉不象粉,让人不放心吃。为此,我还和看守,和“火钩”——做饭的短刑期犯人——争执过。 来此当天及其后第一次见到我的看守,都用惊奇而带仇意的目光看我:“敢和共产党作对,你胆子真不小啊!”“吃共产党饭、穿共产党衣的党报记者,还反对共产党?”“你犯的这个罪,太低级了”等。 感受监狱文化 记者:据说您在公安局看守所一直呆到出狱,为什么没有转去监狱呢?您为什么没有获得减刑?你有减刑出狱的机会么? 李:我的二审判决下来时,剩下的刑期只有9个多月了,按照有关的监狱法规,这种情况就可以留看守所服刑。 留看守所服刑的唯一好处是亲友探视我十分方便,否则,看守所成天关着,与动物园的动物没有区别,太不自由。加上我剩下的刑期相对不多了,要不,我宁愿到劳改农场去,相对自由些嘛。 二审执行通知下来之前,看守所曾说通知来后,让我出监室干个轻松的差事。但通知来后,他们却没有让我出去劳动。我的猜测,有人给他们打招呼了,或者就是他们过于谨小慎微。这让其他普通犯人也感到不解:谁都能劳动,就政治犯不行,对待对政治犯如此苛刻,真是莫名其妙。 减刑?不要说按照有关规定,我剩下的刑期,以及留所服刑减刑更不容易,看看自己犯的罪行,这可是犯上作乱、大逆不道、十恶不赦罪啊,在外面都要弄个莫须有的罪名抓进来,进来了,还轻易放你?没那好事。刚进来时,看见监室墙上“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告知卡”取保候审条件主要是“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之后,我仿佛掉水里的人见到根稻草般,自认为见到了一丝获救的希望:我又不是抢劫杀人强奸犯,我这样的人都不符合取保条件,还有谁符合? 时至今日方知,我等思想犯、政治犯面临的是一群狼与狐狸的结合体的非常人物。他们既凶残又狡猾,既然落在他们手里,举凡什么取保候审、缓刑、减刑、假释等考量他们法制理念、人文素质的东西,我们根本就不该去觊覦、去妄想、去与虎谋皮。不仅取保的落空,包括无罪释放、假释等等与我一次又一次的“擦肩而过”,无不让我得出一个让人感到沮丧而又悲哀的结论。那就是,你怀着善良、美好愿望把他们往好处想的地方,他们偏偏就不干;你怀着小人之心把他们往坏处想的地方,他们则干得往往比你想象的还要让你瞠目结舌。 记者:你跟狱中的犯人关系如何?您如何看待监狱文化? 监狱,是一个相当特殊的地方,对于善于观察和思考的人来说,在里面学到的知识和经验,是在外面无从学到的,尤其是书本、学堂里不可能学到的东西。我多次说过,坐过牢的李元龙和没有坐过牢的李元龙,绝对是大不一样的。自己亲身体会出来的50%的真理,比从别人那里听来的100%的真理要管用得多。我失去的东西是有限的,可以用数字来表达的;我得到的东西却是无限的,用数字无法表达的,包括思想,生活经验,亲情,身体,以及不仅不用编写党报那些令我作呕的党八股文章,还能在现有条件下说自己想说的真话等。对独裁专制为祸的巨大的认识也因此更加清楚,对民主自由的渴望,也因此更加强烈。 我在党报当记者、编辑,因为不愿随波逐流,相对的洁身自好,被一些人叫做“怪噜”。但在监狱里,我和绝大多数同室犯人处得很好的。这可能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是我认为,犯人也是人,他犯了什么法,处罚他,是法律的事,我该尊敬人家的,就要尊敬人家;其次是,在前一种态度的基础之上,尽可能帮助他们做力所能及的事。因此,帮助犯人们写家信,写最后陈述,写上诉,辩护词,在不违背良知的前提下利用所长帮助他们分析案情,以便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等。尤其对待那些20来岁的准少年犯,我都要指出他们行为对社会、对他人的危害性,教给他们生活常识,好的生活习惯,愿意学习的,就教他们识字,写日记,写文章等。最成功的数一个17岁的少年犯,他在我的劝说之下,不仅学认字,写日记,写文章,还把烟也戒了。我给他批改日记时,看到他写下了这样的话:我现在不抽烟,以后出去也不抽了,否则,就对不起“李哥”的一片好心。会见时,我要把戒烟的事告诉妈妈,我对她的伤害太大了,她知道我戒了烟,开始学好了,一定会高兴,甚至会夸奖我的。先我之前出狱的他,还到看守所看过我。 看守所不象正规监狱,看守所把未决犯和已决犯混合关押在一起,而所方人手、精力,包括业务水平都有限,几乎是只管(关)不教,因此,好多时候,我充当了“管教”的角色。有的人刑判重了,很灰心丧气,这种时候,我不得不勉为其难地搜肠刮肚地安慰、劝勉他。 有关的法律常识,如何与这些特殊的人打交道,中国的公(国)检法执法犯法恶劣到了何等程度等,如今我都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这对我今后的思想,行为,价直取向等,都有重大影响。其中感受尤深的,是觉得犯人与犯人之间,应该对对方有起码的尊重,尤其是狱警对待犯人,应该树立起人文关怀理念,要把犯人当人来看待。 犯人与犯人之间,比较之下,问题反而不大,到是狱警对待犯人,有待改善的地方很多,也相对重要、急切。虽然我没有看到打犯人的事,但辱骂犯人的事是有的,而起码的关心、教育又远远不够。这就让犯人出去后无情可记,无恩可感。这是中国刑释人员重复犯罪的一大原因。 我不大赞成那种在狱中不看具体情况,与狱方死磕死碰的做法。有一次,一个犯人犯了监规,看守所用综绳把他五花大绑,然后到每个号子门前认错“谢罪”。看到这践踏人类尊严的丑陋一幕,我,包括其他犯人都觉得心里不是滋味。但我并没有当时、当面站出来指责看守,而是过后约了另一个素质很好的狱友一起向所长指出,这是不文明,不人道,甚至是违犯的,如果那人有这样的法律意识状告你们,或把这事捅到媒体上去,恐怕你们吃不消。此前,这样的事据说每年有不止一起,自我们那次很技巧地与所长谈过之后,以后对待犯监规的犯人,除了戴脚镣之外,再也没有谁被捆绑、强迫下跪了。还有,今年过年前,武警士兵节前安全检查搜监时,如往常一样,穿了鞋跳上床去,把犯人的被褥、衣服,包括书信等,全都抛甩到地下。我气愤不过,就上去指出并谴责他们不把犯人当人看待的野蛮,说这与我在报社看到的进门要敲门要喊报告的武警判若两国军队,不配“文明之师”称号。有个士兵出来开黄腔,我没有与他对骂。后来,狱方虽然说我的方式不对,但明确对我们说,武警的做法的确欠妥,他们已与武警交换过意见,今后查监,不再如野猪进包谷地般乱翻乱拱了。 专制政权没有教育,只有驯化,他们不需要有独立思考能力、独立人格的,真正的人,他们只要没有思想的官奴、党奴,只要绝对听话的家丁、打手。所以,看守,士兵,他们心里没有人道、人的尊严的概念。干了如此野蛮的事,充当了为人所利用的可耻角色还茫然不知,其实,这样的人可悲而又可怜。 那些进了监狱的中共官员,既不不感谢党当初给他们的种种好处,也没有一个人把党当成神圣的东西来维护,恰恰相反,他们骂起党来,比我们还下得了口,甚至还有不需要遮掩的真话:我也许比你们清楚得多,一党专制搞下去,的确会毁了中国,不走民主自由的路,中国不会有好前景的。看守们对共产党及其操控下的司法制度,也颇有微词,只不过,他们的表达方式较委婉。如有几个看守就曾对我说过大同小异的话:算了,有什么意思,推得翻吗?共产党就那么回事了,多多赚钱享受,才是正事。 在其他犯人心目中,我是个典型的冤大头,倒霉蛋,甚至是他们聊以自慰的参照物:想想那李元龙写四篇文章竟然都会被判两年刑,我们偷人、抢人判两三年,算是很划得来的了。 讲到监狱文化,讲到中国特色,这些,都很有典型性。 对死刑的新认识 记者:你跟死刑犯关在一起过么? 李元龙:有啊。跟几个死刑犯关过以后,我对死刑制度有了新的理解。2006年6月26日 ,一个与我关押了四个多月的贩毒犯被枪毙了。坐牢前,对反对死刑的做法,不以为然。和死刑犯关押在一起后,思想发生了180度的转变。除了贩毒,可以说,他其他方面的为人处事,是非常好的。特别是,我听说他的女儿、儿子学习成绩都很优秀,他与妻子又如何的互相不忍生离死别,对自己的贩毒行为千悔万悔后,我真的理解为什么人权组织,文明程度相对较高的国家要废除死刑了。 的确,正如人权人士所说,死刑是反人道的,是丑陋的,令人恶心的;死刑是以暴治暴,是以错误的方法对付错误的行为,不能有效地抑制犯罪。 看守所里无从改造 记者:看守所里要进行思想改造么? 李元龙:关押、审判思想犯、良心犯有一个大悖论,这就如我狱中日记所写的那样:检察官、法官大人们,你们知道好人李元龙在监狱里面对“重新做人”的劳改目标是有多么的哭笑不得,有多么的无所适从吗?请看他在无可奈何中写的打油诗: 干部管教是好的, 点头直如鸡啄菜。 重新做人也容易, 弃善从恶就行噻。 是啊,要让一个好人洗心革面“重新做人”,除了“弃善从恶”,还有其他路子吗?没有。 人应变灾难,适应环境的能力,远比自己想象的强得多。我竟然能吃得下监狱里粗劣不堪的饮食,竟然和那些犯人相处不错,竟然不用输液也能治好感冒发烧,竟然没有冷死冻坏在牢中,在此之前,都是不可想象的。恰恰相反,由于自去年7月份,包括出狱以来一直坚持慢跑、练拳击、洗冷水澡,我的体重,比两年前增加了十来斤,身体综合素质明显比过去好多了。我失去了两年与亲友相处的美好生活,但我由此得到的,将会是十年、二十年,甚至更长,更美好的与亲友相亲相爱的生活。这当然不是迫害我的人想给我的,我因此要感谢的,当然只能是无私的时间,公正的上帝! 与亲人通讯与接见 记者:你是什么时候获准见家人的?会见有没有遇到什么麻烦? 李元龙:根据共产党的法律,未决犯是不能见家人的。好不容易判决下来,才在2006年7月13号会见了一次亲人,就只见了这一次,突然不许会见了。那些贩毒、杀人、抢劫,判无期、判死缓、判死刑的开了庭,都能会见亲人,为什么偏偏我才两年的政治犯不能会见亲人?为什么其他看守所会见亲人不需要开会见条,一个月可以会见多次,这里要开会见条,一月只能会见两次?在召见到住看守所检察官后,我如此问他。检察官说,我说的其他情况,他不知道,但上诉期间不许会见亲人,这是规定。可是,到了9月份二审判决还没有下来,有一天,亲人突然来会见我了。原来,监管支队不开会见条,是国安打的招呼。二审判决迟迟不下,妻子多次到国安争取会见权。开始都说上面打招呼不许会见,这次却说可以了。 记者:在看守所里可以看书,可以跟亲人通信么? 李元龙:在贵阳国安看守所,开始,亲人送书来,全都可以拿进号子的。可是,2005年11月中旬的一天,我和室友潘建华突然听到隔壁号子让把书交出去,只能留一本下来看,看完了再通过看守调换。我赶紧把书往潘建华那边,往被褥里藏。藏好了,把不看的几本故意放在显眼的地方。看守搜查到我们号子时,我假装要求他们多留几本下来,然后又表现得不那么情愿,又不得不让他们拿去了那些书。被转押到毕节看守所那天,有个看守一见我带了那样多书,就气不打一处来似的说:真是知识分子啊,带这样多书干什么?不许带进去,给我好好学学法律吧,免省犯法。在贵阳时,妻子就如我所求,给我带了本100多年前的英国传教士柏格里写的《在未知的中国》给我。可是,这本书国安没有给我,也没有把它还给妻子。转押毕节看守所后,有一次,妻子又给我送来另一本《在未知的中国》(我买有三本《在未知的中国》,原准备送人两本),但也被警惕性高的一个看守挡回去了。在毕节看守所,我要妻子给我送本《圣经》来,但看守们不答应。2006年开庭的头一天,李建强律师拿出一本字典大小的《圣经》,说,等会给看守说说,同意了,就给你。狱中的我,是多么的希望有一本《圣经》。可是,我终于没有得到那本渴望的《圣经》。显然,《圣经》连同其中所承载的真理,都被道道冷硬的高墙,被只只愚顽的黑手拒之门外了。 然而,这只能是暂时的。真理之光,是任何力量也遮挡不住的。那本《圣经》与我的会合,只不过晚了一年又四个来月时间。现在,这本《圣经》就在我的手边,那本《在未知的中国》,它终于蒙混过关,来到我身边,陪伴着我度过了好几个月的囚徒生活。书的命运,人的命运与社会的命运,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真是如此。 相比之下,国安看守所检查信件过细、耐心些。我的信有些很长,看守都慢慢检查。有一次,孩子给我的信,上面被撕掉一行,中间用笔涂抹了大半行。我一直奇怪:少年孩子,也会写什么犯忌的内容呢?毕节看守所一觉得内容“不对头”,就给你撕毁了。写长了,他们也不慢慢的看,干脆就给你毁了: “李元龙,你真是记者不是,写的那个信,说长篇短了,说短篇又长了。以后写短些,页把纸说清楚事就行了,多了,我也不会给你交出去。 孩子,那个我资助的孤女,妻子写给我的信,我写给他们的信,好多都没能到达对方手中。有时候,只好挺而走险,用非正常手法让信件“越狱”。我就因此被人告密抓住过一次,事前我作好了戴脚镣的思想准备,但还好,除了几句指出错误,下不为例的教训外,到没有为难我什么。 记者:在监狱里,你感到最难过、最伤心、最不能释怀的是什么? 李元龙:那就是对亲人的伤害。两年牢狱之灾,对亲人的伤害是无可比拟的。我被抄家那天,一群如狼似虎、令人厌恶的凶恶大汉突然闯进家中,狼奔豕突,肆意翻箱倒柜,家中一片狼藉,笼罩着层层恐怖气息。这种情形,对亲人身心的伤害,是何等的巨大:妻子从当天起,输了三天液,父亲当天从国安坐出租车回家时,错把50元的钞票当成5元的付了车费,孩子学习一落千丈。尤其是我妻子,要挣钱养家,要为狱中之我奔忙,要为孩子学习操心,要安慰双方老人……我这辈子,永远都愧对妻子,虽然,她一再说,她为我做什么,都是心甘情愿的。 当年以“夜狼”笔名在海外网站发表《在思想上加入美国国籍》等四篇文章,我原以为已穿了“隐身衣”,应该是万无一失的,因此,对于自己这样快就落入魔窟,我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对那个专门用来迫害异见人士、坚守良知人士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罪名的基本内容,如此罪量刑幅度是多少,他们会判多少年刑等?我一概不知。当时,我的家庭情况也让我焦虑不安。我的孩子正处于高考冲刺阶段,明年6月份就要高考,处于人生关键时刻的他,成绩会因此受到坏的影响吗?父母年老体弱多病,妻子身单体弱,他们经得起这件事的打击吗?我没了收入,去年买房子借贷的巨债如何还?孩子明年读大学的费用从何而来?别说出主意、想办法,就连倾听的对象,我也找不到啊。凡此种种,都让我忧心如焚,惶急不安。 有了上述难忘的经历和刻骨铭心的感受之后,我有理由认为,不是心理阴暗的人,想不出将人单独囚禁这种折磨人的魔鬼主意来。当时,除了早、中、晚三个极短暂的打饭时间外,其他时间,不要说听到一点人声、见到一点人影,就连其他有生命的东西如飞鸟、如小虫,甚至如树木、如小草等,你也休想一饱眼福。孤苦、焦躁到临界点时,我甚至心不由己地企盼:这几天怎么还不来审问我呢?是啊,有了审问,好歹能听见几句“人话”、见到几条“人形”,聊胜于无呢。未曾蹲大牢之前,我对“斯德哥尔摩综合症”之说心存疑问。如今,我虽未患上此症,但我却相信,软弱、恐怖加上愚昧,绑架、施暴者再采取打一巴掌揉三揉的办法对付你,患上此症,是完全可能的。 10月24日,我终于被调到楼下5号监室,与一个被指控涉嫌间谍罪的人关押在一起,结束了被单独囚禁的日子。虽然,还不知道何时重获自由,但较之一人孤囚一室的辛酸时日,总算有所“改善”、有所“进步”吧! 多关了六天 记者:据说你还被多关了6天? 李元龙:是啊。我于2005年9月9日被“刑拘”,后被他们判处两年徒刑,按正常情况,我应该于2007年9月8日重获自由。可是,我实际刑满获释的时间,却是2007年9月14日。他们还强加给了我六天冤狱。后来才知道,他们居然把对我监视居住的6天没有算做羁押。国安对我搞的那六天所谓的“监视居住”,那叫什么监视居住啊?我在毕节明明有固定居所,可国安当初却把我弄到贵阳一民宅里“监视”起来。每天,都有国安给我当“三陪”:白天,少则三四个、多则八九个国安陪吃、陪玩;晚上,在距我的床不到一迷远的地方,有一个国安陪睡。国安每进出一次门,都要谨小慎微地将防盗门反锁,不许我越雷池半步。整个“监视居住”期间,我既没有得按规定上一趟街,也没有得与任何亲人会过面,甚至连电话,也没有能与亲人通一个。而那关押我的民宅,面积还没有看守所大。也即说,国安对我搞的“监视居住”,完全剥夺了我的人身自由,搞成了典型的变相羁押。啊,到了今天,竟然连刑期也不给我折抵,这良心也太黑了吧! 记者:您为了自由写作而坐牢,其实也是为推进社会自由民主而付出的代价,历史将记住你们这些付出牺牲的人。2007年就要过去了,助您在新的一年快乐、健康,谢谢您接受采访。 李元龙:谢谢! 2007年12月18日 ──《观察》首发 转载请注明出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