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第四波民主化浪潮与中国民主转型”征文
本人新作《大转型:中国民主化战略研究框架》(下称《大转型》)最近在香港出版。方绍伟先生在其博客上迅即发表了《王天成的空想“大转型”》一文(下称“方文”),对其提出了激烈批评,给予了彻底否定。方文的核心观点是, 中国是特殊的、有可能例外,西方宪政民主未必在中国有可能性;所以, 讨论中国的民主化问题时,核心在于“是否可能”,而不在于“如何办”。
方先生的本行似乎是经济学,我的本行不是。由于时间、精力的限制,经济学方面的作品通常不在我的阅读范围之内,极少数经济学者的著述例外,例如茅于轼、陈志武、郎咸平。所以,我对作为经济学者的方绍伟并不了解。看到这篇关于《大转型》的评论后,我到网上搜索阅读了方先生几篇文章。其中一篇是在国内一家媒体的访谈《多党民主是个坏东西》,从经济学的“产权理论”、“公地悲剧 ”概念推导出了“‘一党制的宪政发展’是‘中国道路’最佳选择”。
孟子说:“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我对方绍伟先生并不了解,不过从读到的他的几篇文章,已经可以看出他的“思想倾向”。方先生自称是芝加哥“制度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但是,我想,任何一个训练有素的经济学者,或者有学术操守的人,都不太可能套用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几个时髦概念,推导出“党主立宪”是未来中国政治发展最现实、最优越的选择这种怪异、缺乏常识的结论。
不过,我写这篇文章不是为了讨论方绍伟的“思想倾向”、“政治站队”,而是为了回应他对我的批评。由于时间、精力的限制,我从来没有与人打过笔战。但是方文用了一些足以让普通读者困惑的时髦概念,所以,或许有必要给予回应。我并不认为我的研究是没有缺陷的,但是方文所提出的三个方面的严重缺陷,却是不成立的。兹予以一一回应,就教于方先生。
第一,“‘规范冲动’压倒‘科学精神’”。“表面上看,该书实证地概括了世界第三波民主化的经验,可实际上,它根本没能把‘数据的实证’上升到‘逻辑的实证’”,“不是在检验数据中寻找内在逻辑”。
我不清楚方文所谓“逻辑的实证”意指何物。方文并没有提到任何一个我在经验统计、研究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或者说看法是违背逻辑的、不成立的。也就是说,方文在提出这一指控的时候,连对我的文本进行“实证”这一要求都没有达到。
我在前辈研究和经验总结的基础之上得出了统治集团“内部分裂是民主转型的前提”、“内部分裂是对外部压力的反应”的判断,并进而讨论了内部分裂的形式、中国在什么情景下统治集团最可能发生分裂。方文并没有像我期待的那样对我的判断及相关分析、预测的“内在逻辑”提出质疑,只是不着边际地坚持认为我的整本书应该“集中分析‘内部分裂’能不能在当今的中国发生”。
方文生硬地套用了国际学术界“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的区分,似乎不明白许多时候实证研究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未来提供教益,从而不可避免必须进入“规范研究”。同时,方文对转型政治学研究范围的“理解”之狭隘也足以让人吃惊。 在方绍伟看来,我不应该探讨“政治变革的转型模式、动力机制和操作顺序”,不应该提出“‘要’开放报禁、‘要’开放党禁、‘要’自由化、‘要’避免国家分裂”,因为这些是“规范冲动”、是未来的事情、是“摘桃子”的事。
那么,我想请问一下方绍伟先生,连这些基本问题都不研究,还可以称为“民主转型”“研究”吗?连一些基本的要求都不提出来,未来还会有“桃子”可摘吗?难道“科学精神”就是要放弃提出要求吗?难道对未来的更清晰的看法,不更有助于所期待的未来的发生吗?不研究种种基本问题、不提出一些基本要求,套用方绍伟的话,“对此感到高兴和放心的还能是谁”?!
第二,“工程主义”倾向压倒“公共选择”逻辑。工程主义意味着忽视“政治主体的利益结构和偏好”,“暗中假定,存在着一种可以超脱‘公共选择’过程的‘客观最佳’的‘民主转型’,而且,这个‘客观的最佳’可以借助‘上帝之手’无摩擦、无费用地实现”,所以,该书…浪费那么多的笔墨去讨论‘如何摘桃子’的‘操作问题’”, 例如“先全国大选优于先地方大选”、“议会制优于总统制”、“先选议会优于先立宪法”等等。“当‘工程主义’的方法论错误被明确地指出来之后,该书作者可以辩解说他当然不会那么去假设,可问题就在于,这种‘事后的意识’并不存在也该书的逻辑思维中,而这正是该书一直以‘民主工程学’的内在思维,去讨论‘主体不在场的操作问题’的原因”。
首先,我要告诉方绍伟先生,很抱歉,在如此明显的问题上,我并不像他“暗中假定”的那样浅薄,只会有一种“事后意识”,尽管我并不至于会妄称自己已经很深刻。我在书中反复说明了民主转型是不同政治主体、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博弈的过程。我在分析统治集团为什么可能分裂、省级选举先于全国的危险、民主转型的恰当节奏等关键问题时,都包含了动机、利益分析。我在书中最后部分还总结性地谈到了变革的步骤、制度选择等都要经历一个政治过程才能最终确定。
我与方绍伟有两点不同。一是,在统治集团的利益与社会、民众的利益之间,他更多考虑的是前者的利益,所以才会得出“一党制优于多党制”、“党主立宪”是最佳选择之类的主张。而我并没有这样的偏向。
二是,他似乎认为支配公共选择的惟一因素是利益,不认为利益主张常常也是需要理由、正当性(justification)的,不认为优化选择的观念会有任何作用。而我认为,利益主张要得到接受常常是需要理由的,认知、价值、原则、优化选择在其中是有机会发挥作用的——若非如此,孟德斯基所阐释的三权分立原则及现代民主的其他原则也不会得到许多人信奉、践行;若非如此,便是人类的极大不幸。
《大转型》介绍过波兰的圆桌谈判,就是一个利益博弈和原则都发挥了作用的例子。谈判中争执的一个焦点是总统的权力和选举方式。共产党的方案赋予总统很大的权力,包括任命总理、否决议会法案、解散议会等,并主张由议会(下院)和部长会议主席顾问委员会等现存咨议机构选举。这个职位是给雅鲁泽尔斯基预留的,目的在于保护共产党的利益。团结工会认为是帝王式的总统,虽然接受了其权限安排,但是坚决反对其选举方式,“民主可以被强暴一次,不能被强暴两次和多次”。最后,为了达成协议,共产党同意新设立的参议员实行自由选举,总统由下院和参议院共同选举产生。
正是由于认知、价值、原则、优化选择观念是有可能发挥作用的,政治变革才获得意义与方向,而不是布朗运动;也正因为认知、价值、原则、优化选择是有可能发挥作用的,事先的讨论、筹划是有意义和重要的。方绍伟将一切未来的事情都当成只是“摘桃子”的事,是现在不必理会的,实际上取消了一切战略研究的必要,这也违背了一个生活的常识,即人应该也有可能为未来筹划。
未来的事情也并非只属于未来。刚才说过,对未来的清晰看法更有助于所期待的未来的发生。现在的讨论、研究也就是在“种桃树”。不播种便不会有收获,这样的道理并不难理解。当我写作《大转型》的时候,我并没有指望过书中的所有主张都能在未来得到采纳。我的特别重要的目的,一是传播民主转型的知识,二是激发、促进对相关问题的讨论。
第三、“该书最致命之处是‘中国也不可能例外’的文化观念错误”。“该书作者确信:该发生的迟早要发生,失民心者失天下,外部压力必然导致内部分裂”。 这个批评比前两个似乎符合《大转型》的内容,但至多只说对了三分之一。
首先,的确,我并不认同所谓的“中国例外论”或者说“中国不行论”,对此我在书中还论及过。我是普世价值的坚定信仰者。其次,我并不认为失民心者会自动失天下。我批评了一些人满足于呼吁、劝导政府改革,以为那样下去,改革终究会发生。一个臭名昭著的独裁政权也是可以长期存在下去的,如果没有足够多的人采取实际行动。再次,我不认为《大转型》“中国不例外”的观点是一个错误,更不是致命的错误。
读到这个批评,我似乎开始有点明白了,方绍伟文章开篇就有失学者风范,张狂、武断地彻底否定我的研究取向,或许一个原因在于《大转型》不符合他的以自己所谓“制度文化组合论”为“依据”的“中国例外论”,以及以“中国例外论”包装的政治站队。在此,我想告诉方绍伟先生,你的观点只是众多观点中的一种,不能说不符合你的观点的观点就是“致命的错误”。方绍伟自以为他的鲜为人知的“制度文化组合论”,为对抗普世价值找到一种新的依据,但其实是一种老掉牙的论证方式。非常抱歉,本人对一切以所谓“中国特殊论”来反对民主自由普世价值的观点,都是不屑一顾的。这不是我张狂,而是我早就思考过了。
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更没有两个相同的国家。每一个国家都是特殊的。每一个专制国家也是特殊的。但是这并不妨碍这样一个事实的成立:每个个体都需要尊严。人是会比较的高级动物,当他们发现有一种制度更适合于保护自己的尊严的时候,他们就会向往那种制度。文化是可以更新的,制度是可以改变的。你不能说现在是专制的,而且那个专制有些特殊,就认为是无法终结的。关键在于人的选择和努力。当今世界的民主国家已经达到120余个,占190多个独立国家的3/5强。但是,这些国家在民主化前,每一个你都能找到不利于民主发生的因素,如果你的问题是“民主在那里为什么不可能?”。当同一个专制国家终结后,你回过头去又能找有利于民主发生的因素,因为你将问题改成了“民主在那里为什么是可能的?”。由于问题的不同,学者们很容易选择性失明。“特殊论”、“例外论”是可以套用到每一个国家的。
此外,我作为一个普世价值的信仰者,这一点并不意味着我在思考民主转型的时候,不考虑当今中国的特殊性。例如,我在书中专门讨论了当代中国一党专制的韧性,强调了改革并不会轻易发生,需要通过非暴力抗争从外部撕裂统治集团,开启民主转型。考虑到中国的族群构成、分布,强调了在转型过程中全国选举滞后于省级选举是危险的。
《大转型》回答的问题是“如何办”,即如何使民主转型成为可能。方绍伟似乎只对一个概率问题感兴趣,即民主转型有多大可能会在中国发生。“‘中国特殊性’有存在的概率,问题只是大家不愿意承认这个概率存在”,方绍伟说。他并且要求我也只对这个问题感兴趣,认为研究、讨论其他问题,例如民主转型的模式、动力机制、制度选择、选举顺序,要求开放党禁言禁、主张非暴力抗争,等等,都是毫无意义的。而其实,在当今中国,真正的问题不是“民主转型是否可能”,而是“如何使民主转型成为可能”。
方绍伟先生在文章开篇的时候暗示,他是熟悉西方学术界关于民主转型的文献的。但是,从他这篇文章和其他几篇我读到的文章,我却发现他连转型政治学应该研究哪些问题都不清楚。按照他的思路,惟一值得研究的是一个“概率”问题,转型政治学实际上被取消了。如果推演下去,所有的社会科学都应该取消,大家都去研究概率论。由于概率也不可靠,最后干脆什么都别研究了,什么事情都别刻意追求了。遇到事情就掷骰子。他或许已经掷过骰子了,结果是“共产党”。但我想他或许是没有好好看说明,对骰子的意思理解错了。
最后要说明一点,《大转型》相关的研究开始于2008年我在西北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的时候,写作开始于2009年秋季,当时我转到了纽约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成立于2010年4月。方绍伟文章中说,作为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执行长,我的“重要任务是表达”。我要告诉方先生,《大转型》的研究、写作是我独自进行的,不是任何政党组织交给我的任务。至于方先生的文章是否带着任务写的,那我就不知道了。 怪异的是,他似乎对《大转型》有点气急败坏,没有表现出一个学者应有的理性、诚实和谨慎。
本人新作《大转型:中国民主化战略研究框架》(下称《大转型》)最近在香港出版。方绍伟先生在其博客上迅即发表了《王天成的空想“大转型”》一文(下称“方文”),对其提出了激烈批评,给予了彻底否定。方文的核心观点是, 中国是特殊的、有可能例外,西方宪政民主未必在中国有可能性;所以, 讨论中国的民主化问题时,核心在于“是否可能”,而不在于“如何办”。
方先生的本行似乎是经济学,我的本行不是。由于时间、精力的限制,经济学方面的作品通常不在我的阅读范围之内,极少数经济学者的著述例外,例如茅于轼、陈志武、郎咸平。所以,我对作为经济学者的方绍伟并不了解。看到这篇关于《大转型》的评论后,我到网上搜索阅读了方先生几篇文章。其中一篇是在国内一家媒体的访谈《多党民主是个坏东西》,从经济学的“产权理论”、“公地悲剧 ”概念推导出了“‘一党制的宪政发展’是‘中国道路’最佳选择”。
孟子说:“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我对方绍伟先生并不了解,不过从读到的他的几篇文章,已经可以看出他的“思想倾向”。方先生自称是芝加哥“制度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但是,我想,任何一个训练有素的经济学者,或者有学术操守的人,都不太可能套用当代西方经济学的几个时髦概念,推导出“党主立宪”是未来中国政治发展最现实、最优越的选择这种怪异、缺乏常识的结论。
不过,我写这篇文章不是为了讨论方绍伟的“思想倾向”、“政治站队”,而是为了回应他对我的批评。由于时间、精力的限制,我从来没有与人打过笔战。但是方文用了一些足以让普通读者困惑的时髦概念,所以,或许有必要给予回应。我并不认为我的研究是没有缺陷的,但是方文所提出的三个方面的严重缺陷,却是不成立的。兹予以一一回应,就教于方先生。
第一,“‘规范冲动’压倒‘科学精神’”。“表面上看,该书实证地概括了世界第三波民主化的经验,可实际上,它根本没能把‘数据的实证’上升到‘逻辑的实证’”,“不是在检验数据中寻找内在逻辑”。
我不清楚方文所谓“逻辑的实证”意指何物。方文并没有提到任何一个我在经验统计、研究的基础上得出的结论或者说看法是违背逻辑的、不成立的。也就是说,方文在提出这一指控的时候,连对我的文本进行“实证”这一要求都没有达到。
我在前辈研究和经验总结的基础之上得出了统治集团“内部分裂是民主转型的前提”、“内部分裂是对外部压力的反应”的判断,并进而讨论了内部分裂的形式、中国在什么情景下统治集团最可能发生分裂。方文并没有像我期待的那样对我的判断及相关分析、预测的“内在逻辑”提出质疑,只是不着边际地坚持认为我的整本书应该“集中分析‘内部分裂’能不能在当今的中国发生”。
方文生硬地套用了国际学术界“规范研究”与“实证研究”的区分,似乎不明白许多时候实证研究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未来提供教益,从而不可避免必须进入“规范研究”。同时,方文对转型政治学研究范围的“理解”之狭隘也足以让人吃惊。 在方绍伟看来,我不应该探讨“政治变革的转型模式、动力机制和操作顺序”,不应该提出“‘要’开放报禁、‘要’开放党禁、‘要’自由化、‘要’避免国家分裂”,因为这些是“规范冲动”、是未来的事情、是“摘桃子”的事。
那么,我想请问一下方绍伟先生,连这些基本问题都不研究,还可以称为“民主转型”“研究”吗?连一些基本的要求都不提出来,未来还会有“桃子”可摘吗?难道“科学精神”就是要放弃提出要求吗?难道对未来的更清晰的看法,不更有助于所期待的未来的发生吗?不研究种种基本问题、不提出一些基本要求,套用方绍伟的话,“对此感到高兴和放心的还能是谁”?!
第二,“工程主义”倾向压倒“公共选择”逻辑。工程主义意味着忽视“政治主体的利益结构和偏好”,“暗中假定,存在着一种可以超脱‘公共选择’过程的‘客观最佳’的‘民主转型’,而且,这个‘客观的最佳’可以借助‘上帝之手’无摩擦、无费用地实现”,所以,该书…浪费那么多的笔墨去讨论‘如何摘桃子’的‘操作问题’”, 例如“先全国大选优于先地方大选”、“议会制优于总统制”、“先选议会优于先立宪法”等等。“当‘工程主义’的方法论错误被明确地指出来之后,该书作者可以辩解说他当然不会那么去假设,可问题就在于,这种‘事后的意识’并不存在也该书的逻辑思维中,而这正是该书一直以‘民主工程学’的内在思维,去讨论‘主体不在场的操作问题’的原因”。
首先,我要告诉方绍伟先生,很抱歉,在如此明显的问题上,我并不像他“暗中假定”的那样浅薄,只会有一种“事后意识”,尽管我并不至于会妄称自己已经很深刻。我在书中反复说明了民主转型是不同政治主体、政府与公民社会之间博弈的过程。我在分析统治集团为什么可能分裂、省级选举先于全国的危险、民主转型的恰当节奏等关键问题时,都包含了动机、利益分析。我在书中最后部分还总结性地谈到了变革的步骤、制度选择等都要经历一个政治过程才能最终确定。
我与方绍伟有两点不同。一是,在统治集团的利益与社会、民众的利益之间,他更多考虑的是前者的利益,所以才会得出“一党制优于多党制”、“党主立宪”是最佳选择之类的主张。而我并没有这样的偏向。
二是,他似乎认为支配公共选择的惟一因素是利益,不认为利益主张常常也是需要理由、正当性(justification)的,不认为优化选择的观念会有任何作用。而我认为,利益主张要得到接受常常是需要理由的,认知、价值、原则、优化选择在其中是有机会发挥作用的——若非如此,孟德斯基所阐释的三权分立原则及现代民主的其他原则也不会得到许多人信奉、践行;若非如此,便是人类的极大不幸。
《大转型》介绍过波兰的圆桌谈判,就是一个利益博弈和原则都发挥了作用的例子。谈判中争执的一个焦点是总统的权力和选举方式。共产党的方案赋予总统很大的权力,包括任命总理、否决议会法案、解散议会等,并主张由议会(下院)和部长会议主席顾问委员会等现存咨议机构选举。这个职位是给雅鲁泽尔斯基预留的,目的在于保护共产党的利益。团结工会认为是帝王式的总统,虽然接受了其权限安排,但是坚决反对其选举方式,“民主可以被强暴一次,不能被强暴两次和多次”。最后,为了达成协议,共产党同意新设立的参议员实行自由选举,总统由下院和参议院共同选举产生。
正是由于认知、价值、原则、优化选择观念是有可能发挥作用的,政治变革才获得意义与方向,而不是布朗运动;也正因为认知、价值、原则、优化选择是有可能发挥作用的,事先的讨论、筹划是有意义和重要的。方绍伟将一切未来的事情都当成只是“摘桃子”的事,是现在不必理会的,实际上取消了一切战略研究的必要,这也违背了一个生活的常识,即人应该也有可能为未来筹划。
未来的事情也并非只属于未来。刚才说过,对未来的清晰看法更有助于所期待的未来的发生。现在的讨论、研究也就是在“种桃树”。不播种便不会有收获,这样的道理并不难理解。当我写作《大转型》的时候,我并没有指望过书中的所有主张都能在未来得到采纳。我的特别重要的目的,一是传播民主转型的知识,二是激发、促进对相关问题的讨论。
第三、“该书最致命之处是‘中国也不可能例外’的文化观念错误”。“该书作者确信:该发生的迟早要发生,失民心者失天下,外部压力必然导致内部分裂”。 这个批评比前两个似乎符合《大转型》的内容,但至多只说对了三分之一。
首先,的确,我并不认同所谓的“中国例外论”或者说“中国不行论”,对此我在书中还论及过。我是普世价值的坚定信仰者。其次,我并不认为失民心者会自动失天下。我批评了一些人满足于呼吁、劝导政府改革,以为那样下去,改革终究会发生。一个臭名昭著的独裁政权也是可以长期存在下去的,如果没有足够多的人采取实际行动。再次,我不认为《大转型》“中国不例外”的观点是一个错误,更不是致命的错误。
读到这个批评,我似乎开始有点明白了,方绍伟文章开篇就有失学者风范,张狂、武断地彻底否定我的研究取向,或许一个原因在于《大转型》不符合他的以自己所谓“制度文化组合论”为“依据”的“中国例外论”,以及以“中国例外论”包装的政治站队。在此,我想告诉方绍伟先生,你的观点只是众多观点中的一种,不能说不符合你的观点的观点就是“致命的错误”。方绍伟自以为他的鲜为人知的“制度文化组合论”,为对抗普世价值找到一种新的依据,但其实是一种老掉牙的论证方式。非常抱歉,本人对一切以所谓“中国特殊论”来反对民主自由普世价值的观点,都是不屑一顾的。这不是我张狂,而是我早就思考过了。
世界上没有两片相同的树叶,更没有两个相同的国家。每一个国家都是特殊的。每一个专制国家也是特殊的。但是这并不妨碍这样一个事实的成立:每个个体都需要尊严。人是会比较的高级动物,当他们发现有一种制度更适合于保护自己的尊严的时候,他们就会向往那种制度。文化是可以更新的,制度是可以改变的。你不能说现在是专制的,而且那个专制有些特殊,就认为是无法终结的。关键在于人的选择和努力。当今世界的民主国家已经达到120余个,占190多个独立国家的3/5强。但是,这些国家在民主化前,每一个你都能找到不利于民主发生的因素,如果你的问题是“民主在那里为什么不可能?”。当同一个专制国家终结后,你回过头去又能找有利于民主发生的因素,因为你将问题改成了“民主在那里为什么是可能的?”。由于问题的不同,学者们很容易选择性失明。“特殊论”、“例外论”是可以套用到每一个国家的。
此外,我作为一个普世价值的信仰者,这一点并不意味着我在思考民主转型的时候,不考虑当今中国的特殊性。例如,我在书中专门讨论了当代中国一党专制的韧性,强调了改革并不会轻易发生,需要通过非暴力抗争从外部撕裂统治集团,开启民主转型。考虑到中国的族群构成、分布,强调了在转型过程中全国选举滞后于省级选举是危险的。
《大转型》回答的问题是“如何办”,即如何使民主转型成为可能。方绍伟似乎只对一个概率问题感兴趣,即民主转型有多大可能会在中国发生。“‘中国特殊性’有存在的概率,问题只是大家不愿意承认这个概率存在”,方绍伟说。他并且要求我也只对这个问题感兴趣,认为研究、讨论其他问题,例如民主转型的模式、动力机制、制度选择、选举顺序,要求开放党禁言禁、主张非暴力抗争,等等,都是毫无意义的。而其实,在当今中国,真正的问题不是“民主转型是否可能”,而是“如何使民主转型成为可能”。
方绍伟先生在文章开篇的时候暗示,他是熟悉西方学术界关于民主转型的文献的。但是,从他这篇文章和其他几篇我读到的文章,我却发现他连转型政治学应该研究哪些问题都不清楚。按照他的思路,惟一值得研究的是一个“概率”问题,转型政治学实际上被取消了。如果推演下去,所有的社会科学都应该取消,大家都去研究概率论。由于概率也不可靠,最后干脆什么都别研究了,什么事情都别刻意追求了。遇到事情就掷骰子。他或许已经掷过骰子了,结果是“共产党”。但我想他或许是没有好好看说明,对骰子的意思理解错了。
最后要说明一点,《大转型》相关的研究开始于2008年我在西北大学、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的时候,写作开始于2009年秋季,当时我转到了纽约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成立于2010年4月。方绍伟文章中说,作为中国民主党全国委员会执行长,我的“重要任务是表达”。我要告诉方先生,《大转型》的研究、写作是我独自进行的,不是任何政党组织交给我的任务。至于方先生的文章是否带着任务写的,那我就不知道了。 怪异的是,他似乎对《大转型》有点气急败坏,没有表现出一个学者应有的理性、诚实和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