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起”和渎职犯罪

 


南京的一位记者朋友采访完香港回归十年的专题后,要回江苏了,临行前一起吃饭,问她对香港印象最深的是什么,她说,香港人每天都要说不知多少遍\"对唔住\"(即\"对不起\")、\"唔该\"(北京人说的\"劳驾\")。


社会润滑剂


在拥挤的地铁里只是轻轻擦一下手臂,双方会说一声\"对唔住\";在进入电梯时稍慢了半步,步入者会对电梯里的人说一声\"对唔住\";打电话给大公司而电话铃声多响了两下,接电话的小姐没等你开口,就会抢先柔声说\"对唔住,让你久等了\"……


中国有个笑话,甲踩了乙的脚,乙却对甲说:\"对不起,硌着您了。\"中国人觉得这是笑话,但这种事在香港,在日本真的会发生,而说这话的人是真诚的,绝对不是反讽。


道歉文化是日本人文化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日本人更是每天都在不停地说\"对不起\",无论是否自己的错,只要给别人添了麻烦就说\"对不起\"。\"对不起\"是一个社会正常运行的润滑剂和增效剂,消除了人与人之间不该有的摩擦,将不和谐的噪音降低到最低程度。


不过,中国的官员说一声\"对不起\"却相当难。刚过去的半个月,先是太湖蓝藻暴发令无锡自来水臭烘烘,酷暑日百姓洗不了澡,饭店烧不了菜,工厂开不了工。


事发后当地媒体却重点报道说,政府官员和各部门如何重视,紧急动员,周边城市如何伸出援手,而后自来水厂声称,在专家努力下,水厂出水水质达到饮用水标准,似乎一切可以重归平静了,没有看见有哪个官员挺身而出,承认责任在自己,水不是一天就变臭的,给百姓带来那么大的不便和损失,由此说一声\"对不起\",并引咎辞职。


太湖蓝藻暴发的同时,厦门当局因在住宅区附近兴建化工厂,引发居民强烈不满而自发游行抗议,建化工厂的计划被迫暂时搁置,却也见不到有政府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站出来,为建厂方案出台给市民带来那么多麻烦致歉,说一声\"对不起\"。当地媒体却又\"正面宣传\",说政府如何重视环保,美丽光环遮盖了\"负面事件\"。


迟到的道歉


山西非法砖场拐骗小童奴役民工事件,引起全民震怒,直到6月20日山西省长于幼军才在国务院会议上检讨,22日代表省政府向受害者及其家属,向全省人民检讨,表示\"深感内疚和痛心\",承认\"政府监管不到位\",有官员竟然充当黑砖窑的\"保护伞\",对失职渎职的官员\"绝不姑息迁就\"。


这是迟到的道歉,说比不说好,或许于幼军愧疚是发自内心的,当众道歉也是真诚的,但人们还是不禁还要问,是谁纵容了这样的罪恶?又是谁保护了滴着血泪的利益链?如此大规模而又长达多年的令人发指的罪行,政府又去了哪里?谁站出来承担责任?


百姓最关心、最贴身、最现实的问题没有处理好,就有权听到政府官员说一声\"对不起\",于情于理,是很自然的事。记得参加全国人大和政协两会期间,就有过一股\"高官致歉风\",卫生部长高强、教育部长周济、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就分别为卫生、教育、环保工作中的失误道歉。这是一股新鲜的政治空气。


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和动机,致歉总是好事,至少表明政府官员开始把自己和责任捆在一起,对百姓利益,不想或不便再\"敷衍失责\"了。


仅仅是道歉还是不够的,道歉过后,百姓还要知道今后如何改进,何时能见效,失责的官员要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官员要有名有姓,这责任包括引咎辞职。


当年SARS事件,令国家卫生部长张文康和北京市长孟学农去职;长春市中百商场火灾,致使53人死亡,70多人受伤,吉林省长洪虎一天内两度公开道歉,而后辞去省长职务。在问责方面,中国是有法可依的。


渎职侵权轻刑化


2007年5月下旬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说,2006年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中,已作出刑事判决,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和宣告缓刑的比例竟然高达95.6%。


在立案侦查的629名犯罪嫌疑人中,已对370人作出刑事处理,其中,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8人。法院已作出刑事判决的有 249人,其中判处免予刑事处罚131人,占判决总数的52.6%;缓刑107人,占判决总数的43%;判无罪2人,占判决总数的0.8%;判处实刑9 人,占判决总数的3.6%。


 
渎职侵权不能轻刑化,那出现重大负面事件,也不能只是痛斩一批违法者,还必须处分一批渎职官员。尚有113人已被提起公诉而尚未宣判。由此可见,对渎职侵权案件轻刑化是十分明显的,对各方事件责任人的震慑度是不够的。


致使56名矿工死亡的山西左云矿难渎职案件一审宣判,在12名渎职官员中9人被判处缓刑,3人被判免于刑事处罚,意味着12名涉案官员全部监外执行,引起全社会哗然。在二审之后,法院才对部分官员改判,处罚力度才有所加大。


当局承认,一些官员片面强调保护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甚至法外讲情,为渎职官员开脱责任,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阻力大的问题难以解决。


大量的渎职侵权案件被忽视,被同情,被宽容,被谅解,关键是多数渎职侵权并非出于权力滥用的\"积极行为\",而是不履行职责的\"消极不作为\",玩忽职守,漠然置之,麻木不仁,听之任之,只是\"思想问题\"、\"作风问题\",不直接指向\"具体权利\",而是造成社会的\"集体损失\",于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以纪代刑、以罚代刑。这是观念的错位。


渎职侵权不能轻刑化,那出现重大负面事件,也不能只是痛斩一批违法者,还必须处分一批渎职官员。山西\"黑砖窑事件\"应该追问政府,不能仅仅说一声\"对不起\",究竟谁为此事负责?谁为此事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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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和渎职犯罪

 


南京的一位记者朋友采访完香港回归十年的专题后,要回江苏了,临行前一起吃饭,问她对香港印象最深的是什么,她说,香港人每天都要说不知多少遍\"对唔住\"(即\"对不起\")、\"唔该\"(北京人说的\"劳驾\")。


社会润滑剂


在拥挤的地铁里只是轻轻擦一下手臂,双方会说一声\"对唔住\";在进入电梯时稍慢了半步,步入者会对电梯里的人说一声\"对唔住\";打电话给大公司而电话铃声多响了两下,接电话的小姐没等你开口,就会抢先柔声说\"对唔住,让你久等了\"……


中国有个笑话,甲踩了乙的脚,乙却对甲说:\"对不起,硌着您了。\"中国人觉得这是笑话,但这种事在香港,在日本真的会发生,而说这话的人是真诚的,绝对不是反讽。


道歉文化是日本人文化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内容。日本人更是每天都在不停地说\"对不起\",无论是否自己的错,只要给别人添了麻烦就说\"对不起\"。\"对不起\"是一个社会正常运行的润滑剂和增效剂,消除了人与人之间不该有的摩擦,将不和谐的噪音降低到最低程度。


不过,中国的官员说一声\"对不起\"却相当难。刚过去的半个月,先是太湖蓝藻暴发令无锡自来水臭烘烘,酷暑日百姓洗不了澡,饭店烧不了菜,工厂开不了工。


事发后当地媒体却重点报道说,政府官员和各部门如何重视,紧急动员,周边城市如何伸出援手,而后自来水厂声称,在专家努力下,水厂出水水质达到饮用水标准,似乎一切可以重归平静了,没有看见有哪个官员挺身而出,承认责任在自己,水不是一天就变臭的,给百姓带来那么大的不便和损失,由此说一声\"对不起\",并引咎辞职。


太湖蓝藻暴发的同时,厦门当局因在住宅区附近兴建化工厂,引发居民强烈不满而自发游行抗议,建化工厂的计划被迫暂时搁置,却也见不到有政府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站出来,为建厂方案出台给市民带来那么多麻烦致歉,说一声\"对不起\"。当地媒体却又\"正面宣传\",说政府如何重视环保,美丽光环遮盖了\"负面事件\"。


迟到的道歉


山西非法砖场拐骗小童奴役民工事件,引起全民震怒,直到6月20日山西省长于幼军才在国务院会议上检讨,22日代表省政府向受害者及其家属,向全省人民检讨,表示\"深感内疚和痛心\",承认\"政府监管不到位\",有官员竟然充当黑砖窑的\"保护伞\",对失职渎职的官员\"绝不姑息迁就\"。


这是迟到的道歉,说比不说好,或许于幼军愧疚是发自内心的,当众道歉也是真诚的,但人们还是不禁还要问,是谁纵容了这样的罪恶?又是谁保护了滴着血泪的利益链?如此大规模而又长达多年的令人发指的罪行,政府又去了哪里?谁站出来承担责任?


百姓最关心、最贴身、最现实的问题没有处理好,就有权听到政府官员说一声\"对不起\",于情于理,是很自然的事。记得参加全国人大和政协两会期间,就有过一股\"高官致歉风\",卫生部长高强、教育部长周济、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就分别为卫生、教育、环保工作中的失误道歉。这是一股新鲜的政治空气。


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和动机,致歉总是好事,至少表明政府官员开始把自己和责任捆在一起,对百姓利益,不想或不便再\"敷衍失责\"了。


仅仅是道歉还是不够的,道歉过后,百姓还要知道今后如何改进,何时能见效,失责的官员要承担责任,承担责任的官员要有名有姓,这责任包括引咎辞职。


当年SARS事件,令国家卫生部长张文康和北京市长孟学农去职;长春市中百商场火灾,致使53人死亡,70多人受伤,吉林省长洪虎一天内两度公开道歉,而后辞去省长职务。在问责方面,中国是有法可依的。


渎职侵权轻刑化


2007年5月下旬最高人民检察院披露说,2006年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的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案件中,已作出刑事判决,判处免予刑事处罚和宣告缓刑的比例竟然高达95.6%。


在立案侦查的629名犯罪嫌疑人中,已对370人作出刑事处理,其中,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8人。法院已作出刑事判决的有 249人,其中判处免予刑事处罚131人,占判决总数的52.6%;缓刑107人,占判决总数的43%;判无罪2人,占判决总数的0.8%;判处实刑9 人,占判决总数的3.6%。


 
渎职侵权不能轻刑化,那出现重大负面事件,也不能只是痛斩一批违法者,还必须处分一批渎职官员。尚有113人已被提起公诉而尚未宣判。由此可见,对渎职侵权案件轻刑化是十分明显的,对各方事件责任人的震慑度是不够的。


致使56名矿工死亡的山西左云矿难渎职案件一审宣判,在12名渎职官员中9人被判处缓刑,3人被判免于刑事处罚,意味着12名涉案官员全部监外执行,引起全社会哗然。在二审之后,法院才对部分官员改判,处罚力度才有所加大。


当局承认,一些官员片面强调保护地方利益和部门利益,甚至法外讲情,为渎职官员开脱责任,查办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发现难、取证难、处理难、阻力大的问题难以解决。


大量的渎职侵权案件被忽视,被同情,被宽容,被谅解,关键是多数渎职侵权并非出于权力滥用的\"积极行为\",而是不履行职责的\"消极不作为\",玩忽职守,漠然置之,麻木不仁,听之任之,只是\"思想问题\"、\"作风问题\",不直接指向\"具体权利\",而是造成社会的\"集体损失\",于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或以纪代刑、以罚代刑。这是观念的错位。


渎职侵权不能轻刑化,那出现重大负面事件,也不能只是痛斩一批违法者,还必须处分一批渎职官员。山西\"黑砖窑事件\"应该追问政府,不能仅仅说一声\"对不起\",究竟谁为此事负责?谁为此事下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