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出反动信件”,主动还是被迫?
“交出”还是“被缴”?我想应该弄清。
1957年7月24日《文汇报》第5版头条《流沙河开始交出反动信件 石天河妄图变天阴谋败露》,成为弄清的起点。报道内容是,“本月19日,右派分子流沙河在四川省文艺界座谈会上交出了八封信”,似乎这一天,会上交出的。真地如此吗?
细看又可疑,就推敲一下:
大会上,“草地”编辑萧然揭露石天河在幕后不断指示流沙河、储一天、邱原、晓枫等向党进攻。萧然说,石天河在5月25日给流沙河信中提出三点:……萧然接着说,石天河在5月27日寄给流沙河的信里,诬蔑四川日报“寒风又起”……萧然说,石天河在6月8日发的信,又给流沙河指示:……萧然还说,石天河、流沙河、储一天、晓枫、茜子、丘原、遥攀等人,早就说他们有中国“裴多菲俱乐部”。萧然还揭露了石天河原本是在国民党军统特务所办的”中美合作所息峰分班“受过一年零两个月的特务训练的家伙。
场景似乎是,一边翻着信,一边做指斥。按照常识,不会这样子。一者萧然何人?只是“草地”编辑,属于积极分子,不是文联领导,凭什么信交给他?再者还是根据常识,一般批斗会要做准备,别说重要的了。批判有安排,甚至发言稿,怎么一上来就那么一、二、三?基于这些推论,可以排除“现场交出”的可能,应该是提前发生。
再看当事人怎么讲?按我阅读到的顺序,较早谈这事的材料,是2010年《“如果不写这个,我后来还是要当右派”——流沙河口述“草木篇诗案”》:
全国很多人受到《草木篇》的牵连。说我有三个反革命集团,我是这三个反革命集团的首领。然后专案组去追查,凡有关系的,一网打尽。专案组来人说,流沙河,有一封信,人家在无知的情况下写了一封同情你的信,现在你要把这封信交出来。我每天收那么多信,装一箩筐,我说我记不得,你们去查,最后我说算了嘛,你们干脆抬走。这一次他们就警告我,任何证据你不能毁,毁了将来你的罪名大得很。所有人家给我写来的同情的信,一封我都不敢毁。何况我还记得有日记,日记我也不敢毁。
所谓三个反革命集团,全是我认识的,文学界的非文学界的,连常到我这里来的中学生,全部都有严重政治问题,不准升大学,他们一辈子的人生道路都注定了。魏明伦,当时14岁,化名给文汇报写一封信,声援流沙河,后来清查笔迹,查到他头上,由于太小没有资格戴右派帽子,但是给他杵了一个污点。周克芹遭学校开除也是与《草木篇》有关,被弄回老家,幸好他老家把档案材料搁在乡政府再没有打开过。好多人就为这个事情把一生的命运改变了。
(《看历史》2010年6月刊,文字整理:何三畏)
一言以蔽之,“任何证据你不能毁,毁了将来你的罪名大得很”。
然后2018年10月,吴茂华《草木之秋:流沙河近年实录》披露:
二00二年十二月二十一日,研究现代文学的龚明德来家,谈及《新文学史料》上载有石天河写一九五七《星星》诗祸一文。其讥讽流沙河为“反戈一击”义士,交出与之来往信件使他蒙罪,和胡风案中的舒芜行为一样,而他本人乃如胡风。流沙河回答:“不只是石天河的信件,还有更多人的来信,被当时李累带领的工作组勒令交出,我敢不交?至于石文称我主动交与《文汇报》记者姚丹更是荒唐,凡经过政治运动的人都知道,我是被整当事人,阶下囚有什么机会接触记者?”龚明德劝流沙河写文反驳石,流沙河说:“我不会直接回应此人,我有机会反省自己跌入‘左’祸的过程。”
吴茂华:《草木之秋:流沙河近年实录》,北方文艺出版社2018年10月,第208页)
这里说的是,李累带领工作组,跟此前“专案组”差不多。就是案子在先,“反革命集团”在先,这个前提下,别说什么“公民通信自由”,统统都是“书证”。
最后一次是,去年11月23日沙河先生辞世后,我从微信公众号上看到的。针对一些毁谤,媒体人黄微专访他的儿子及挚友:
黄微:您能讲讲一九五七年的那桩事情吗?
曾伯炎:我曾问流沙河,“星星诗案”中有人老怪罪你,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他说“运动中,我有三个反革命集团首犯被追查,甚至成都七中有四个女生爱诗,常来向我请教诗的,也说成反革命团伙。我年轻,想将许多真相说清了,认为就都可解脱了。”
(《微言耸听》公众号2019年12月14日:《流沙河的儿子及挚友回应“两河公案”,著名律师刘陆峰点评》)
除了团伙案被追查,说到自己“年轻”,有反思色彩。
他的几次言说,没说自己“受到刑讯逼供”。有一次反而讲,“公平地说,省文联对我还算很不错。李累主持批斗我,没有骂过打过,还让我坐着说。”尽管如此,涉及三个团伙案,性质是很重的,“任何证据不能毁”。至于说“我年轻,想将许多真相说清了,认为就都可解脱了”,那是后来的想法,后来的反躬自问,时过境迁的复盘。
真正复盘,就会发现,即使今天面临,还是“囚徒困境”。
当然也会,因人而异、因信而异。就像石天河,做法不一样。《四川文艺界右派集团反动材料》“编者说明”曰:“这个右派集团的一部分黑信……已被石天河等畏罪烧毁”。所以他鄙视——“据流沙河说,他个人曾收到过200多份中学生对他表示同情的信,只可惜,后来‘反右’运动中流沙河作交代时,把那些信也一起交上去了。听说,后来,许多中学生也因此而受了批判。……”(p33)至于自己,铮铮硬汉:“我把持了中国知识分子‘临难不苟’‘威武不屈’的传统,我没有出卖任何一位朋友或同志。”(p359)
可惜“亲历记”,也有“走的打算和累人的信件”一节:
……我没有料到,这些信,后来在“反右”运动中,也被列为我的“罪证”,编入了上述的《会议参考材料之九》,并使得老友姚北桦为此而受到牵累。(那后果是十分严重的:姚北桦在“反右”运动中,在北京中央党校,原已在检查交代“同情右派”的问题。加上我这些信件的牵累,使得他百口莫辩,一家八口,被下放江苏农村劳动,二十多年后,才获得“改正”。)(p52)
——信件怎么回事?没有具体说,只是沉痛写:
我当时,思想上太麻木了,在“反胡风”运动之后,我竟仍然没有考虑到,在我们这个随时动用“专政”手段的国家,任何私人间的往来信件,都是可以被看作犯罪行为的。(p61)
而且“亲历记”,也有《批斗会的戏剧》一节,交代自己心理活动:
我心里放不下的,主要是两点:一是姚北桦……关于我和四川文联领导的关系恶化,他还在信里面批评了我。我想,我应该交代和他的信件往来,实事求是地加以澄清,以免他无故地受到我的连累。其次是成都二师的学生徐航(徐荣忠)……这是关系徐航命运的重大问题,他才十九岁,我必须据实说明。(p185)
——似乎“交代”了?既然有交代,难免有“交出”,一环套一环。
其实没什么,“国情”让人软。只是我感到,似乎同一件事,石天河对自己做的与流沙河做的,使用不同标准?比如同样做交代,自己肯定“实事求是”、“据实说明”,对方就呵呵了。我甚至发现,似乎同一件事,石天河对流沙河做的,和流沙河以外的人做的,也持不同态度。
石天河先生举一个例子:四川文联“反动材料”之“右派分子交代石天河的材料”中,有流沙河的,也有徐航、万一、王志杰的。可是“亲历记”,独收流沙河一人,改题“流沙河对我的补充揭发材料”,并加“几点简注”抨击。至于“其他的揭发材料,万家骏、徐航、王志杰,是我事先叮嘱,叫他们写的,这里从略”(p203),让人觉得怪怪。
再举一例,“反动材料”中,有“石天河给省文联常苏民付主席的信”,“亲历记”之《我的几个“集束手榴弹”》一节收录三封,站在今天的角度深自懊悔:
我这次在三十七年后重读自己当年的这些文字,一方面,为自己当时的天真、幼稚、愚昧的迷信而感到伤心;一方面,也不禁有些惊讶自己当年的泼皮大胆与亡命的忠诚。在一个“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在自己刚受了批斗之后,我居然敢于把“暴君式的压制,奴隶式的顺从”这样的句子,白纸黑字地写下来,亲自递交四川文联的党组书记常苏民同志。这岂不是为自己增加“罪证材料”的“蠢事”么?(p50)
——至于这些信,怎么“交出”的?还有是否“私人信件”,常苏民付主席能否不交?石天河表示,不能。对这位“曾经尽力保护我”、“有老人心肠的好人”,他很谅解:
他作为一个老共产党员,又担任着文联机关的负责人,他当然不可能对我们进行任何包庇,而只能按照规章办事。可他对出了问题的干部,总仍然抱有同情心。甚至我写给他的那些字条,也是在文联的“干部群众”向他提出意见之后,他才加了出来。(p360)
只能按照规章办事,所以交出“纸条”。他能体谅,我很高兴。
只是不明白,难道当时处境,流沙河比领导人好?还有就是,“我写给他的那些字条”云云——当真只是“字条”吗?翻看那些信,除了最早一封,怎么说是“字条”?×月五日信,近五千字吧,作为信是很长的了。2月12日信,将近三千字,再有6月1日、6月20日寄自峨眉山的信——从任何意义上来看,都应该是信,怎么成了“纸条”?
所以,不懂。再看一些指控,是抽离语境、抹杀事实的。
比如2002年,对流沙河的指控。事过四十五年后,他在《新文学史料》当年第4期,发表《何堪回首说逝川——从反胡风到《星星》诗祸》一文,满怀激愤诉说:
后来,在1957年“《星星》诗祸”和反右运动中,有一位朋友的妻子为怕连累她的丈夫,写了个检举材料来“帮助我改正错误”。加上当时,《星星》诗刊内部,也出现一位仿效舒芜“适时起义”、“反戈一击”的“义士”(流沙河,当时是《星星》编辑之一),把我和另一位同情胡风的学生徐航和他通信的信件, 交给上海《文汇报》记者姚丹,在1957年7月24日的《文汇报》上加上编者按语发了一大版。
再看“亲历记”一书,回首“反党万言书”时诉说:
在峨眉山,我与流沙河的通信及委托他代为在座谈会上宣读的书面发言,在“反右”运动中,被视为我的最重大的罪行。这些信件和被叫成“反党万言书”的书面发言稿,后来,在流沙河“倒戈”时,都由他交给了四川文联领导人。(p90)
一则注释又写:
所附的信,即请段可情副主席代为宣读我的书面发言的信。后来,流沙河并没有把信和书面发言稿交给段可情,只是把这些都作为他“立功赎罪”的检举材料,交上去了。(p100页)
总之信和书面发言,成为“立功赎罪”的检举材料。
就是“仿效舒芜”。就是“适时起义”“反戈一击”。
他忘了1955年的舞台,演不了1955年的戏剧。
当年“胡风集团”案,由文艺思想论争、小集团问题转为反革命问题,有个漫长过程。这个过程中,出现了舒芜,他要“重新学习”,在没有组织压力的情况下交出私信,对整人者是天赐良机,以至领袖号召——“检讨要像舒芜那样的检讨,假检讨是不行的。路翎应当得到胡风更多的密信,我们希望他交出来。一切和胡风混在一起而得有密信的人也应查交出来,交出比保存或销毁更好些。”可1957《星星》,完全不一样。
新创刊的《星星》,明目张胆“解冻”,何曾想过很多?遇到大棒批评,就想“百家争鸣”,《四川日报》不登,就想自己油印,“把问题向全国文艺界公开,向人民公开,是非自有公论”,虽然做得冒失,想要光明磊落。还有同情者来信,是以为荣幸的事。以至第三期《编后记》,要绵里藏针写:“本刊创刊后,曾收到全国各地读者寄来的鼓励与批评的信件,对此,我们表示深深的感谢”(《星星》,1957年第3期)。
至于文联内部,“伙伴”声援,有什么瞒得过领导?
更别说后来,响应“鸣放”号召,明目张胆“进攻”,有何见不得人?
而另一端,始则“死鼠乱抛”,继则“小集团”……所发生的迫害,“鸣放”中才有披露,包括“搜查信件的紧急措施”——这是“万言书”中,石天河的控诉:
这一次的迫害,对我,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仅仅因为李累们掌握的“罪证”不足,没有逮捕,也没有实行吊打,只在大会后给我“停职”处分,和进行了一些搜查信件的紧急措施。……
(《山中人语——作为参加座谈会的书面发言》)
咋能相提并论呢?再说“交信”的事,“反右”中的当局,需要“舒芜”帮忙?小看党国了,小看五七了,无视“阳谋”了。明了说“阳谋”,你能够喊冤?
时间不同,语境不同,案情不同,角色咋能一样?
当年“万言书”,要的是公开。请看5月25日石天河信:
我写了一篇万言书,希望你一字不易,在扩大的会议上帮我朗诵一遍,争取在四川日报上不作任何删改全文发表。万一你朗诵怕人说闲话,也可交给丘原、白堤或白峡、方赫等同志朗诵。
6月4日流沙河回信,对其“鸣放”大泼冷水:
今天常主任来找我,要我宣读你的发言。这是出于‘善意’的吗?是真正“欢迎”批评吗?信不得!……如果你要交给别人宣读,我是绝不给他的。如果你要骂我,我亦绝不给你宣读。你相一点吧:我是为你,战友!……人生几何?你的冤枉打已经挨得够多了,还想挨一顿?
“绝不给他”的话,石天河听不进。6月8日给流沙河信:
关于我的“冤枉打”是否挨够了的问题,我想,告诉你一下是必要的:没有!远远的没有挨够!只要三大主义还存在着,我是随时都准备挨打的。你劝我的话,我知道都是出于忠诚的友谊,但实说,你对我是了解得太少的。……
然后附言:“我还想了一个变通办法,就是请段可情副主席来读,你看如何?”
直到《事情起了变化》之后,6月12日致信流沙河,要求“发言稿退给我”:
看来,我的发言由你宣读,也确实不甚妥当,所以,你再考虑一下,如果确实不能宣读,就把发言稿退给我,(流沙河注:我未退,因为怕以后领导上追。)……我前一封信,绝没有任何不信任你的意思,希望你不要误会。我只是觉得,放弃斗争等待气候转变,是消极的。
流沙河未退,“怕以后领导上追”。领导上咋知道?请看“亲历记”未收,“反动材料”中有存的6月20日,石天河给常苏民信:“我前次写的书面意见,是寄给流沙河的,并嘱他在宣读前,交您看一看。……”当真书面发言,亟欲自投罗网。但是流沙河,把它压下了,一度抗拒不交。证据是8月初“反右”高潮中,《我的交代》写:
石天河的万言书,我不发,也不给领导上,这是为他考虑,包庇他。他要了,我不退,这是为我自己考虑,怕以后领导上要我负责。
毕竟没扛住,最后交出了。不得不交出,就叫“立功赎罪”?逻辑在哪里?
何况石天河,君子坦荡荡,几十年后写:
……没有再回信,我心下也有些明白,知道流沙河又要变了。不过,我当时仍然认为,毛泽东号召的整风是会继续进行的,反对“三大主义”的整风目标,是不会改变的。我对毛泽东的深度迷信,使我在已经陷入“阳谋”的落网后,仍然毫无警觉。仅从这一点说,流沙河确实比我聪明得多。(p101)
——“聪明”一词表明,对于流沙河“为他考虑”,根本不领情。
根本不影响,他《风云突变中的绝望归程》一节中,继续坦荡荡:
……我的《万言书》可能会成为他用来推卸责任的上交材料。但我觉得,《万言书》既然是我写的,我原本是要公开发表的,他交上去,也没什么了不得。(第129页)
《“反党万言书”的真面目》一节,更是向天下后世作证:
我觉得,说它是“万言书”或“妄言书”、“枉言书”,都是可以的。但要说它“反党”,却是百分之二百地冤枉。因为,我非但不是“反党”,我是完全出于对党、对人民革命事业的一片忠诚,才披肝沥胆地向党进言的。……这并不需要多么高深的学问,只要有一点政治常识就可以判断:在一个共产党实行专政的国家,在大张旗鼓的“镇反”、“肃反”运动之后,如果还有人真要“反党”,他不潜行遁迹悄没声息地秘密行动,而会按照共产党的安排,在共产党整风的时候,彰明较著地向党提意见,把自己向断头台和劳改队里送吗?(p102)
——“彰明较著地向党提意见”,而非“潜行遁迹悄没声息地秘密行动”。
应该再三、再四强调,1957的特点。而且那些信,也是“跑不了”。
且看“反右”前的5月,流沙河谈“通信自由”:
问题在于同一时候,我们文联机关内部领导通过行政机关来压制。这里,我只举一个例子。那时,我连宪法上所给予的通信自由都受到了阻碍。起初,《红岩》有一位诗歌编辑写信来,顺便问我关于成都文艺界对于《吻》的批评情况。我写了回信。但是,不久在大会上,一位领导同志公开指责:‘你们想搞什么?你们向外面发的信,我们都掌握到了!’原来,我的回信已经被领导从那位同志手里追了回来。还不仅此,在被批评的时候,有不少读者不满那种做法,写信给我,有些信上口气偏激,也是那一位领导同志知道了,马上来找我要这些来信。根据经验,我知道如果交出了,那些写信的人就要吃亏。我被迫撒谎说全退回了。这位领导同志居然说:“你以后收到了不要退,交给我!”自此以后,我每逢收到这些来信,拆看一下,只好马上原封退还寄信人。否则,落在领导人手中,牵累了别人。
(1957年5月16日《文汇报》记者范琰《流沙河谈《〈草木篇〉》
当然这样讲,性质很严重。以至被他指为侵犯人权的省文联党支部负责人李累及其他工作人员,要一再出面“澄清”,“压制”是无中生有的;其他所谓“剥夺通讯自由”、“侵犯人身自由”等,也都不符合事实。“反右”发动后,更要一再“辟谣”。
最高规格的消毒,是派李劼人、沙汀两位大作家,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联合发言,“向大会谈一谈有关‘草木篇’的问题”:
最后,我们想谈一谈文汇报发表那篇煽动性的报导……但最令人愤慨的,流沙河在谈话中既然提出了所谓“政治陷害”问题,文汇报记者不仅不对事实进行任何查对,还故意把流沙河自以为受了压抑、受了损害的情绪渲染了一通,惟恐它的欺骗性煽动性不够大!
事情不算完。8月16日《人民日报》“本报记者 姚丹”《在“草木篇”的背后》一文,依旧要清算:
……今年五月,在省文联召开整风座谈会期间,流沙河就出面为“星星”“草木篇”,为反党集团喊冤。把对“草木篇”的批评说成受到“围剿”,把对他们反动言行的批判说成受到“内外夹攻”。又含血喷人地说遭到“政治陷害”,“通信自由也被限制了”。丘原、储一天、晓枫等也在座谈会上异口同声地指责四川文艺界中有着教条主义和宗派主义相结合的统治,而且根源于省委。
在他们看来,“政治陷害”云云,不存在的事。
果真不存在,则几十年后石天河,可以指责“我与流沙河的通信及委托他代为在座谈会上宣读的书面发言”,被他为了“立功赎罪”而交出去……随意指责吧!
可是受的迫害,怎么能抹去?更不说一本《四川文艺界右派集团反动材料》,除了一份检举、三五份发言和交代外,剩下的都是信——“累人的信”,怎么能无视?
“交出”或“被缴”的信,构成“铁的罪证”。“编者说明”云:
这个集子,搜集了我省文艺界以石天河为首的右派集团的一部分交代、信件和发言稿。这个右派集团的一部分黑信,虽然已被石天河等畏罪烧毁;……这是他们反党反人民反社会主义的铁的罪证!(10月14日)
我能否提出,后人若不懂,会以为写信的人,本身“做贼心虚”?请看下面:
一月份“春生”文不久,“石天河又给李加建写来一封信,内附有石写的一封反对对‘吻’的批评的文章,信上叫李把信和文章给孙遐龄看,并在信末注明:看后把信烧掉,把文章好好保存起来。……这封信,李加建看后给孙遐龄看,孙看后按照石的嘱咐,将信烧了”(《王志杰等交代石天河的材料》);
6月10日徐航给流沙河信,提醒“暗探厉害,粘贴信封和邮票要有技巧;请学我的做法。折阅时,用剪刀减去右侧边”;
7月4日石天河给徐航信,以“情书”方式,又不禁慨叹:“唉,我和你通信,意想不到地竟要采用这样的秘密方式,天啊!此心耿耿,惟有天知!”有编者按云:“石天河在上一封给徐航的‘情书’内,和徐订立攻守同盟,指示徐用两个信封,用化名,用黑话,通过万家骏传递消息之后,便于7月9日,从峨眉山回到四川文联”;
7月21日《万一交代石天河的材料》云:“他和张宇高有密切的微妙关系。他去信都用他的暗号:‘拚命三郎’——石秀;而张来信却是‘没羽箭’——张青。为什么他们要用这样的暗号呢?我认为这时一种:‘江湖黑话’,唯恐见不得人的事情被揭出来,才拿这种浑称打掩护”;
8月份流沙河《我的交代》,提到与白堤通信:“我去西安前,他又来,给我留下通信处,叮咛我给他去信不能寄到文联。我说:‘你真聪明,这回没有上当!’他说:‘所以学学阿Q也有好处!’以后通信一事,兹从略”;
8月1日徐航给万一信,表示“一切都是突然的!”,然后交代:
你信及芝信,均已付之一炬,勿念。
若领导上知我写信来了,可将署有“万一”称呼之页交出。跟即回信,以免悬望,复信只写“来信某月某日收到,均悉”,够了,此外什么都不要写。
8月31日,徐航给万一信,说“我于八月初即转这儿(团市委)学习改造了”,问“我在‘八一’前夕写的信,为何尔在20号方获?此间定有佞徒窃闻。盼汝细查。”后叹:
……此信断续写成,费时一日,既须闪避虎视,又必力求“达”;吾生也艰。
的确“吾生也艰”。更不能公然讲,公民权利被践踏。
晓得信被查出,后果会严重。因而通信加密,甚或“畏罪烧毁”,真的是心虚?我才不相信。“反动材料”中,33封“右派集团往来信件”,都是主动交出,鬼才信。
也或许有,不是“被缴”而是“交出”的,如《政保永给流沙河的信》。
“编者按”云:“六月四日,流沙河给石天河的信中说,有很多‘同情我的信’,十分得意。流沙河自己交出了一部分这类信件,现选一封发在这里。”这封据说“自己交出”的信,祝愿诗人“在奴才们的围攻下而不怕,硬着头皮坚持到最后”:
朋友,我支持你,同情你,但也只能这样作个同情,我本想再写点比较尖锐的反批评的文章大鸣一下,但,根据以往经验:凡被所谓“共产党”领导下的编辑部,又怎能刊登得出?因为共的手段除表面凶以外,还很会用票子收买一些无耻的投靠的想往上爬的奴才们……这个,你知道就行了,当然这信决不能让什么所谓的“领导”(其实是猪猡)上发现了,如果你怕株连或因此加重了你的罪时,请把信读了后,或则把它烧了,如不愿退回时,但我要求你要给我保密,我就给你写上个退回的地址,但千万请你保密,这个可考验一个人究竟有为或无为,有良心或无,如果万一要出卖朋友的话,那也在你,地址且或于此:“西安东火车站第五号”即如退信地址,但是,千万请你沉着,难道你就甘愿屈服于恶势力下?
祝你坚强
且写个假名:政保永
五月十九日于渝沙坪坝
——现在看来,被“交出”了。按照信中话,由于“怕株连或因此加重了”罪,而“出卖朋友”、“甘愿屈服于恶势力下”……可是细想,没那么简单。
交出这些信,咋会没后果?也不能排除,它是钓鱼的——假如你是收信人?
险恶环境下(不光那时),不能太轻信。且看“历史的原文”中,1957年5月15日,流沙河给“徐荣忠同志”,就是二师的青年学生徐航,唯一一封回信中提醒:
我个人毁誉无所计较。教条既栓不住我、棍子也打不死我。我倒是觉得——请原谅我的直率——你的纯洁的激情中还带着幼稚。同志,这会吃亏的。我因为这点,早已吃了许多亏。在此,我非提醒你不可。自然,我并无劝人学得三分油滑七分市侩之意。这点,你会谅解的。
可以印证的是,同时候范琰《流沙河谈“草木篇”》披露:“由于行动受到某些人的注意,我不得不拒绝接见一些陌生的来访者,当面向他们撒谎,说流沙河不在家。”
可以进一步印证的是,《我的交代》自我揭发:
4月7日晚上,我经邱原认识吴德新(四川医学院学生)。他说:“那时候,我们担心你被捕。好些同学都支持你。你的《春天万岁》,我听邱原说了。很好!应该再写!你的《草木篇》我是背诵的!”我说:“放心吧。他们不敢乱逮捕人。”由于他说话满街大叫,我告诉陈谦:“你们要注意,不要再和他往来免得惹祸!”陈谦同意了。邱原还告诉我:“听吴德新说,医学院的党员像特务一样,偷偷跑进一个同学寝室里,打开箱子,偷看日记,以便了解思想,好汇报。”我说:“他们把法西斯的那一套也继承过来了!”
意识到语境,就放不开。“但我们是,咳一声都有人来录音检查的”(胡风)。
当然也有,勇敢的人。像石天河先生,下定了决心,“颇倒命来耍,要把皇帝老官拉下马!”(《我的交代》)。还有《邂逅相遇的陌生面孔》一节,说到万一及其家庭:
离开峨眉山之前的这些日子,万家骏每隔一两天,就来看我一次。总是那么坦然无所谓的,照样说笑,照样邀我上山去转。把他的爱人抱着半岁孩子的相片拿给我看。他爱人叫龚自强,是宜宾第二医院的医生。他说:“以后你从文联来信,可能有人注意,可以寄给我爱人转。”——没想到,他这个幼稚的想法,我竟然也糊里糊涂地同意了。后来,就造成了他爱人受连累,被打成“石天河反革命集团宜宾通信站”的“负责人”。判了5年刑。万家骏一个美满的家庭,就因为和我的相识,而被无限株连的这场诗祸,霹雷般地打碎了。现在想来,我真是罪孽深重的“祸驼子”!谁知道这究竟是怎么造成的吗?——这一切,都只能付与中国的历史去承担,而历史是无言的过客,烟消云散之后,只留下我的哀思。(p137)
“谁知道这究竟是怎么造成的吗?”
——读史至此,惟有叹息。
2020年2月3日,于海南文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