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耕:权利的残尸—评所谓“骨灰级钉子户”(图)


    
    说实话,第一次在网上看到这张被命名为“骨灰级钉子户”的照片时,我就受到强烈的震撼。但我的震撼不是因为私权利在对抗公权力时像钉子一样顽强的精神,而是因为公权力在面对私权利时像钢铁怪兽一样的野蛮。我甚至没有从照片上看到什么私人的顽强,我只为作为个人的公民的微弱感到可悲。
    
    




骨灰级钉子户


    
  


 


 


 


 


 


 


 


 


 


这张极其现实主义的照片,同时也是超现实主义的,它既是中国重庆市九龙坡区一处街道上2007年的真实景观,又像是在中国人内心深处已经存在了近30年的人生经历与精神体验。它就像杰出的艺术家刻意创作出来的超现实主义作品一样,具有强烈的象征意义。孤岛上的房子象征着私人权利在中国当下的真实处境,它孤立无援,摇摇欲坠;而在它的四周,象征着权力的钢铁机器,用不可阻挡的巨大力量肆意挖掘、吞噬、摧残、攫取、占有着,把土地挖掘得像巨大的、可以埋葬一切的墓坑。在孤岛上,与其说残留的是主人的房子,不如说是被洪水吞没的人从水下伸出来的求救之手。从物质的角度看,那个存在物的确仍具有房子本来的形状,但从法律的角度看,孤岛上的残留物无论如何已经不能称之为房子了。在周围的土地被强大的外力攫取、挖掘之后,残留物作为房子的功能早已丧失——它不能居住、不能转让、出租、抵押、甚至不能以占有的方式象征性的行使其主权:如果主人当时在房子里,他无法通行、无法用水、无法用电、无法获得生命所需求的一切物质补给,他只能画地为牢自我囚禁,最后被饥饿、恐惧和孤独折磨而死;如果他在房子的外面,他将成为法律上的权利的流浪者,他有家难归望房兴叹,在他的房子和他之间,权力已经画出一道他无力跨越的沟壑,房子已经成为他永远无法到达的禁地,他成为失乐园的亚当,而他的房子则成为他永远无法攀登的高山!法律上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包括相邻权已经先于房子而丧失!在房子未毁灭之前,房子的所有权已经被毁灭了,房子的使用权也已经被毁灭了。公众从照片上所看到的、孤立于巨型墓坑中的,仅仅是房子的尸体,也是象征着公民权利已经死亡、正待埋葬的残尸。
    
    果然,在我看到这张照片的三天之后,网上传来了确切消息:房子的主人果然未狮子开口索要2000万补偿费、也不是传说中的所谓市长的小舅子,她只是一个名叫吴蘋的中国公民。她本来只想得到他人承诺过的补偿。但她还是失败了。法律并不能保护她。就在我手指在键盘上敲打的此刻,公元2007年3月22日上午,她的房子将根据法院的裁决,被强制拆除。现实战胜了艺术——象征主义的一幕结束了。
    
    洪水终于将在水面上挣扎的那只求救之手吞噬了。
    公权力一如预料、没有悬念的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象征着私人权利的那所最后的孤岛被彻底摧毁了。
    
     2007年3月22日“骨灰级钉子户”被强行拆除的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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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耕:权利的残尸—评所谓“骨灰级钉子户”(图)


    
    说实话,第一次在网上看到这张被命名为“骨灰级钉子户”的照片时,我就受到强烈的震撼。但我的震撼不是因为私权利在对抗公权力时像钉子一样顽强的精神,而是因为公权力在面对私权利时像钢铁怪兽一样的野蛮。我甚至没有从照片上看到什么私人的顽强,我只为作为个人的公民的微弱感到可悲。
    
    




骨灰级钉子户


    
  


 


 


 


 


 


 


 


 


 


这张极其现实主义的照片,同时也是超现实主义的,它既是中国重庆市九龙坡区一处街道上2007年的真实景观,又像是在中国人内心深处已经存在了近30年的人生经历与精神体验。它就像杰出的艺术家刻意创作出来的超现实主义作品一样,具有强烈的象征意义。孤岛上的房子象征着私人权利在中国当下的真实处境,它孤立无援,摇摇欲坠;而在它的四周,象征着权力的钢铁机器,用不可阻挡的巨大力量肆意挖掘、吞噬、摧残、攫取、占有着,把土地挖掘得像巨大的、可以埋葬一切的墓坑。在孤岛上,与其说残留的是主人的房子,不如说是被洪水吞没的人从水下伸出来的求救之手。从物质的角度看,那个存在物的确仍具有房子本来的形状,但从法律的角度看,孤岛上的残留物无论如何已经不能称之为房子了。在周围的土地被强大的外力攫取、挖掘之后,残留物作为房子的功能早已丧失——它不能居住、不能转让、出租、抵押、甚至不能以占有的方式象征性的行使其主权:如果主人当时在房子里,他无法通行、无法用水、无法用电、无法获得生命所需求的一切物质补给,他只能画地为牢自我囚禁,最后被饥饿、恐惧和孤独折磨而死;如果他在房子的外面,他将成为法律上的权利的流浪者,他有家难归望房兴叹,在他的房子和他之间,权力已经画出一道他无力跨越的沟壑,房子已经成为他永远无法到达的禁地,他成为失乐园的亚当,而他的房子则成为他永远无法攀登的高山!法律上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包括相邻权已经先于房子而丧失!在房子未毁灭之前,房子的所有权已经被毁灭了,房子的使用权也已经被毁灭了。公众从照片上所看到的、孤立于巨型墓坑中的,仅仅是房子的尸体,也是象征着公民权利已经死亡、正待埋葬的残尸。
    
    果然,在我看到这张照片的三天之后,网上传来了确切消息:房子的主人果然未狮子开口索要2000万补偿费、也不是传说中的所谓市长的小舅子,她只是一个名叫吴蘋的中国公民。她本来只想得到他人承诺过的补偿。但她还是失败了。法律并不能保护她。就在我手指在键盘上敲打的此刻,公元2007年3月22日上午,她的房子将根据法院的裁决,被强制拆除。现实战胜了艺术——象征主义的一幕结束了。
    
    洪水终于将在水面上挣扎的那只求救之手吞噬了。
    公权力一如预料、没有悬念的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象征着私人权利的那所最后的孤岛被彻底摧毁了。
    
     2007年3月22日“骨灰级钉子户”被强行拆除的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