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与宪政


一、五四人物
 
(一)爱国学生也害国


当时的学生无疑是具有爱国情怀的,但是爱国情怀仅仅是主观的东西,具有爱国情怀不等于实际行动都维护了国家。事实上,五四学生的有些行为对国家的危害是很大的。比如说火烧赵家楼就是对国家的极大危害,为什么?赵家楼是民用建筑,烧毁民用建筑是历史上的流寇们最爱干的事,历史上的请愿者是不干这种事的。东汉的大学生刘陶、北宋的大学生陈东、晚清的大学生康有为都领导过请愿,都没有干过打人放火一类的事情。即便是革命,即便是造反夺权,真正的革命者也不会放火烧毁民用建筑。周武王烧过民用建筑吗?李世民烧过民用建筑吗?华盛顿干过这种事吗?托洛斯基干过吗?当然,像项羽那样的伪革命家就喜欢火烧民用建筑,认为那样很过瘾,但是,动不动就放火的革命家是不会成功的。为什么?因为住房一类的建筑不仅是房主人的财富,更是社会财富,国家的财富。不管打着什么旗号,故意烧毁就是浪费资源,就是反社会,就是危害国家。


所以,1919年5月4日下午,北京学生火烧赵家楼的行为是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五四时期的学生还烧过商店、商铺,也是危害社会利益、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五四学生的暴力行为不仅在物质层面上危害了国家,更在精神层面危害了国家。请愿者放火是对政治道德的颠覆,是对法治精神的破坏,是对政治科学的破坏,是对民主原理的破坏。


所以说,爱国学生也害国。


(二)卖国政府未卖国


都说五四请愿是因政府卖国引起的,都说当时的政府是卖国政府。然而在事实上,五四时期的中国政府并没有卖国。不仅如此,整个北洋政府其实都没有卖过国。台湾是清政府卖掉的,蒙古是蒋介石卖掉的,麦克马洪线以南的大片国土是毛泽东扔掉的,日本应当向中国支付的巨额战争赔款是周恩来做人情拒绝掉的。请问,北洋政府有这样的卖国行为吗?


五四时期的政府不仅没有卖国,而且很爱国,不仅爱国,还爱出了成就。政府爱国有两个表现:一是爱国土,二是爱国民。


因为爱国土,而拒绝在不平等条约上签字。这是鸦片战争以来的第一次。


敢在不平等条约面前拒绝签字,是因为政府愿意依靠民众,至少是愿意听取民众的呼声。在是否签署不平等条约的问题上与民众合作,也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


6月24日,北京政府通电各省:“如保留实难办到,只能签字,……熟权利害,再四思维,如竟不签字,则嗣后挽救惟难。”[①]真是难得的政治透明度。


有一份资料这样记载:6月28日,晚8点左右,徐世昌请请愿代表进总统府对话。面对代表们的坚定和激情,徐世昌说:“政府当然接……接受民意,不……不签字就是了。你们好好回去安心读书吧!”代表们立即说:“大总统既然答应拒绝签字,请立即拟好电文拍发出去。我们回去也好向同胞交待。”“徐世昌万分无奈,不得不令秘书当场拟好电文,拍往巴黎,令出席和会的中国代表顾维钧、王正廷拒绝签署巴黎和约。”[②]徐世昌总统在为难之中,与请愿民众零距离接触,倾听请愿民众的意见,痛下决心答应“不签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三)反动军警不反动


许多文献将五四时期的军警称为反动军警。果真反动吗?请看事实。


许德珩回忆说:“队伍到达赵家楼时,已是下午两点多钟。数百名军警早把胡同口封住了,队伍不得进去。我们于是变计,向军警和和气气地讲明来意说:‘我们是爱国学生,来这里是找曹总长谈谈国事,交换意见,要他爱中国。我们学生手无寸铁,你们也是中国人,难道你们不爱中国吗?’我们做了很多说服工作,果然有效,军警让我们进了胡同。”[③]你们说,如此善良的、好说话的军警是反动军警吗?


再看发生在武汉的故事:“闻文华于戳伤学生时,当场将四署巡警抓去二人,捆缚校内,经许家棚署长再四要求服礼,始行释放。文华学生被捕二人,致激动学生公愤,全体将四署围绕,勒令放回,许署长见势赶紧释放,一再赔礼,各生始散。”[④]这样的军警反动吗?


还是在武汉,“私立法政各生被捕至左旗营中,后旋由该七团三营营长贾万兴(河南人)出为接洽。略谓:诸位热心爱国无不感佩,弊营兵士梭巡,原所以防奸人之滋事,奉令解散诸位之演讲而已,实非敢擅于逮捕。今诸位既已至此,鄙人自当呈报团长,转请督军送诸位回校。于是乃一面谕令护兵优礼招待,一面置酒备饭自陪畅叙。各学员等亦将联合会之宗旨及演讲之要义,逐一详告,饭后复令于楼上安置铺盖,请事憩息。各学员又复逢人随时演讲,各军士多被感动,均各摒息倾听。”[⑤]这样的军警是反动军警吗?


6月5日晚,“北大三院方面军警的帐幕在半夜三更便悄悄地撤走了,当时拘禁在里面的学生还不肯出来,因为他们一出来要减少了天津及上海方面的紧张空气。到了第二天,步兵统领衙门和警察所却派人来道歉,他们才肯出来。还有拘禁在警察所和步兵衙门里面的,他们请他们出来,而却不肯,以后预备了汽车和爆竹送他们出狱,还是不肯。最后一个总务处长连连向他们作揖说:‘各位先生已经成名了,赶快上车吧!’”[⑥]世界上有这样的反动军警吗?


再看看山东,12月,济南军警打伤学生,教师宣布将要罢教,“反动当局迫于形势,不得不予肇事人员以处分,给学生损失以一定赔偿。”[⑦]快达到现在美国的水平了,也能叫反动当局?


再看天津:“在端午节的下午,她们两人(郭隆真、张若名)到监禁男代表的那边,一同举行娱乐和会餐。会餐前,一个代表提出要买酒,看守所长答复说这里严禁任何人饮酒。他们发觉看守正在饮酒,就提出质问:‘不许任何人饮酒,为何允许看守犯所规?’弄得这个所长没办法,不一会儿,送来了他们要买的酒。”[⑧]这样讲道理、通人情的警察也能叫反动警察吗?


(四)帝国主义有仁义


“你一拳,我一拳,把他打倒在地。在打得起劲的时候,忽然来了一人,拼死命地保护着他。你打章的头,他用身体遮盖着章的头;你打章的脚,他用身体遮盖章的脚,这样拼命保护章贼,却一言不发。”[⑨]


“我们打进去的时候,曹汝霖便换了警察的衣服混在警察堆里,从后墙跳出去。陆宗舆怎样逃走,我们却不知道,听说他也来喊口号,喊打倒卖国贼,混在群众里面逃走的,是否确实,却不知道了。章宗祥比较老实,他和那个日本人一道躲在一个小房间里,群众跑进去的时候,日本人还掩护着他,于是大家知道他是一个要人。”[⑩]


以上两份资料讲的是一个日本帝国主义者保护其“走狗”——中国“卖国外交官”章宗祥的细节。中国有好多主子,身边总有好多走狗,但是从未见过主子如此舍命保护走狗的事情。在中国,只有走狗舍命保护主子的道义,而没有相反的道义。从利益上考虑,这个日本帝国主义者没有必要舍命保护章宗祥,走狗被打死再买一条也就是了,何必拼命保护呢?只有从仁义的角度看问题,才能解释清楚他为何舍命保护章宗祥。


再看上海,有一本书上这样说:“6月8日,罢工运动继续高涨。这一天,日商内外棉五厂的工人,冲破日本领事馆和英美公共租界工部局的武装包围,把罢工浪潮很快地扩大到内外棉其他各厂,实现了内外棉各厂一万五千人的总罢工。他们在罢工的时候,还举行了示威。”[11]


如果帝国主义者真的实施了武装包围,罢工工人能够冲出去吗?如果工人真是冲出去的,他们能一个伤亡也没有吗?合理的解释是,无论是日本领事馆的武装人员还是英美公共租界工部局的武装人员,都是在站岗执勤,都没有包围罢工工人,都没有向罢工工人开枪。他们是仁义之师,而不是专制工具。


所以说,五四时期,帝国主义有仁义。
 
(五)大学校长不负责


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5月8日向教育部递交辞呈。教育部尚未来得及研究, 5月9日晨,他便离京出走。给北大师生留了个便条,说:“我倦矣!‘杀君马者道旁儿。’‘民亦劳止,汔可小休’。我欲小休矣!北京大学校长之职,已正式辞去;其他向有关系之各学校、各集会,自五月九日起,一切脱离关系。特此声明,惟知我者谅之。”


“蔡先生去了以后,北京大学自然是第一个恐慌,为维持北京大学,北大学生不得不继续闹下去,而且不能不联合旁的学校学生一同闹下去,于是五四运动又重新紧张起来了。”[12]


在蔡元培的影响下,大概11日,教育总长傅增湘未获批准辞职离岗。13日,大学校长联名递交辞呈。医专校长汤尔和、工专校长洪熔,未获批准,在递交辞呈的当天,即5月13日,正式离京赴津。


大学校长当然有权辞职,但是,辞呈尚未得到批准就急急忙忙离校出走,这不合法律原理,不合政治道德,古今中外未见先例。孔子、秦桧、朱熹都当过大学校长,他们干过这种事情吗?


未经批准就辞职,这是不负责任,这是擅离职守。这样的大学校长能教出好学生来吗?五四之后,中国的苦难愈加深重,从这里也可以看到一部分原因。


(六)文学巨头少文采


五四时期,文学家占领了政治舞台,这本身就是一件不正常的事情。更具讽刺意味的是,领导运动的文学家们其实也没有什么文采。


胡适的《文学改良之刍议》,实在干瘪的利害,一点文采也没有。胡适后来发表的《四十自述》更是乏味。鄙人,当代中国的刘大生,文笔很一般,但是,如果与胡适的《四十自述》相比,你会觉得,刘大生的自传《不惑的代价》(发表于《当代法学》,网上也能找到)简直是美不胜收。


鲁迅的文章更是病句多多。举两个大家都知道的例子:“横眉冷对千夫指”,这是鲁迅的名言,其实是病句。男人的眉毛本来就是横着的,高兴与不高兴都是横着的,不横着又能咋样?“横眉冷对”还不如“闭目冷对”呢。


“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这也是鲁迅的名言,很流行,听起来很有道理,实际上也是病句,也没有多少道理。这句话需要改一个字,才不是病句,将“成”改为“有”,即:“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修改过了,不是病句了,仍然不精彩,为什么?因为,靠众人走出来的路,仅仅是荒野小路。驿道、马路、铁路,还有现在的高速公路,是走不出来的,是要精心设计、精心施工才能搞出来的。


文采过多当然也不好,但是一点文采不要,恐怕也不是好事。不讲文采的民族必然走向庸俗和堕落。


(七)思想领袖少思想


李大钊、陈独秀、蔡元培等人在五四时期发表的文章,基本上都是一些口号,什么“布尔什维主义的胜利”,什么“试看将来的环球,必是赤旗的世界”,什么“打倒旧文化”,什么“劳工神圣”,等等,没有什么思想,没有多少理论深度。他们对世界历史、中国历史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道路根本没有做认真思考,仅仅从外国人那里引进一些时髦的口号,就企图指导中国的社会发展。


袁伟时说得好:“新文化运动的领袖大都是人文学者,既对现代政治理论缺乏全面系统的了解,亦缺驾驭实际政治斗争的经验。因此,在他们的‘共同意见’中,把‘民众运动’的作用估计过高,不适当地贬低了政党政治的作用。陈独秀则走得更远,把立宪、政党、议员、法律一概否定。”[13]


所以说,思想领袖少思想。


(八)贫苦民众更贫苦


有一份资料记载:在山东诸城辛兴镇,“赶集的人把烧日货的场所围起来,点上火以后,货物着了火,烈焰冲天,发出刺鼻的臭味。这些烧日货的人,不是学生,也不是商人,不知哪里来的一些少年人,他们对劳动人民用血汗生产出来的货物烧毁毫不动心。那些小贩眼看着自己的血本丢进火堆想向前抢出一些,被烧日货的人,推出场外。”[14]


在同一篇资料中,作者还说:“这家同姓邻居离我家最近,我小的时候常到他家听他讲青岛的火车、汽车、大楼马路,像听神话那样有趣。今天能查他的日货断他的生路吗?正在这时候来了买线的,他不再掩饰拿出一把来劈给顾客一缕。我说:‘多买卖这些不行吗?’大叔听见笑了说:‘你们天天查日货,您知什么是日货吗?带轱辘的线是日本货,不带轱辘的就不是日本货吗?实说了罢:这些线也是日本工厂出的,把日货查净,我这个小买卖就不用做了,大家的日子也就不好过了。”


12月20日下午,天津各界召开国民大会,当场焚烧日货十余车,包括肥皂盒、脸盆、手巾、东洋钟等。[15]将日用品当鸦片烧了,受到直接伤害的恐怕是那些贫苦的小商小贩吧!
 
二、五四精神
 
(一)兽性解放


五四时期提倡个性解放,这当然是有意义的。个性束缚太多,肯定不是好事。但是,提倡个性解放不等于实践了个性解放。实践了的个性解放,不等于实现了真正的人性解放。从实践的方面看,五四运动所实现的个性解放,是兽性解放多于人性解放。真正的人性解放应当是人的理性得到充分的张扬,人的尊严得到充分的尊重,人的自由得到充分的保护,人的发展全面多样,等等。但是,五四期间以及五四以后,中国人变得更加暴戾,更不宽容,更加嗜杀,更加野蛮,这些都是兽性解放的表现。


有一份资料说:某日,北京大学的学生到女师大串联发动,要和女校代表各坐会客室两头,由学监坐在中间加以监视。谈话声大了,违反学校规则,声音小了又听不到,结果联络没有成功。[16]这说明什么问题?这说明,五四之前女孩子可以上大学了,这是一个重要标志,表明已经开始实施女性解放了,不然怎么能够上大学?林黛玉上过大学吗?。同时还说明,五四之前的女性解放运动并不放纵女性的兽性解放,个性解放与修身养性并重,要求女子成为有知识、有文化、有能力、有品位、有修养、不吼叫、受人尊重的人。如果不是五四运动打破了这一教育传统,后来,像北师大女子附中的学生将本校校长拳打脚踢直至死亡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五四之后,这种规矩当然不复存在了。现在好了,现在的中国妇女都会吼叫了,都成了吼叫大王了。


再举一个例子,有资料记载:大概是7、8月分,成都的某一天,“被捉去的七个商人,被绑着,反戴着瓜皮帽,有的背上挂着‘卖国贼’、‘亡国奴’这类纸牌,左右有人扶着,这些人是吓得面无人色,像绑赴刑场的囚犯似的。”[17]这是人性解放吗?不是,人性解放与侮辱人格怎能画等号?这是文革的榜样,是兽性解放的典型表现。


(二)流氓政治


请看许德珩的回忆:“‘我们是爱国学生,来这里找曹总长谈谈国事,交换意见,要他爱中国。我们学生手无寸铁,你们也是中国人,难道你们不爱中国吗?’我们做了很多工作,果然有效,军警让我们进了胡同。可是曹汝霖的住宅朱门禁闭,怎么办呢?我们还是用说服军警的办法,包围他们。我们进一步用三四个人包围一个军警的方式,向他们说服,几乎等于缴械。”[18]


许德珩被捕后作诗曰:“为雪心头恨,而今作楚囚。被拘三十二,无一怕杀头。痛殴卖国贼,火烧赵家楼。除奸不惜死,来把中国救。”[19]从这首诗里可以看出,学生的打砸烧行为是有点计划性的,而不是临时冲动所致,“交换意见”之说毫无诚意。


从罗章龙的回忆中也可以看出,他们的暴力行为是事前说好的。罗章龙说:“我们事先已经约定,不要打死人,因为打死人就不好办了;不准侵犯妇女;不准乘机抢掠财物,这些群众都自觉做到了。”[20]


他们用美丽的、崇高的言辞欺骗了善良的军警,然后用打砸烧之暴行履行了所谓“交换意见”的诺言。首开中国现代流氓政治之先河,为此后的各种流氓政治播下了罪恶的火种。许德珩说“赵家楼火,烧尽腐恶”。[21]但在刘大生看来,赵家楼火,不是烧尽腐恶,而是撒向人间皆邪恶。拙作《火烧赵家楼的再思考》对此有详细论证,这里不再细说。


(三)法律上耍无赖


梁敬錞回忆说:“5月10日,许德珩等32人,全体同到地检厅投案,检察官开讯,先问何人主使,许答‘良心趋使。’检察官问何人动手殴人,何人纵火焚屋,学生同答‘不知。’检厅未能指出动手行凶之人,只得退庭,未予拘押。13日,各校学生,以全体3000人名义,具状自行检举,承认公愤肇事,静候法庭处分,检厅无以应之。我经手之保释工作,乃告段落。”[22]


32人也好,3000人也好,没有一个真正敢于负责人的人,假自首,真起哄,面对法律责任,其精神状态不仅无赖,而且卑猥。看看戊戌六君子,看看人家谭嗣同,那种光明磊落、大义凛然、敢于负责、慷慨赴死的精神,简直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一个是天上的太阳,一个是沼泽地里的磷火。


(四)法西斯倾向贯串始终


 “在五四那天,曾经开了一个会,大家本来要推傅斯年做临时主席,忽然有一个浙江籍的学生姓陶的,打了傅斯年一拳,这一拳就把傅斯年打得不干,自此以后,五四运动和傅斯年便不发生关系了。因为他是一个重感情的人,一拳被打万念俱灰了。”[23]为什么要拳打傅斯年呢?无非是有不同意见嘛,有不同意见就动拳头,与军阀有何区别?如果说这就是法西斯,那当然还不够格。但是,说这暴露了学生身上的法西斯基因,也是说得通的。


下面的栽赃陷害就离法西斯不远了,据记载:“当时章宗祥的病还没有脱离危险期,时时有死耗之传闻。刚巧北大有一位同学叫郭钦光,在这个时间死了,他本来是有肺病的,在五四那一天,大约因为跑得太用力了,吐血加重,不久便死了。当时大家怕章宗祥和我们打官司,所以定下一个策略(这个策略之最初主动者便是狄君武),硬说郭钦光乃是在五四那一天被曹家佣人打死的。于是郭钦光遂成为五四运动中唯一烈士,受各处追悼会之无数鲜花美酒之吊祭,和挽章哀词的追悼。在上海还有一位女士,当众痛哭郭烈士。郭君那一天因为走路过多,身体过劳而使肺病加重乃是确实的,这是我们应该同情他。但是把他造成五四的烈士,全国亦以烈士待之,多少未免有点滑稽。”[24]


岂止是滑稽,这是栽赃陷害,是公开的栽赃陷害,是集体栽赃,集团性栽赃,与国会纵火案差不了多少。还差一点,如果郭钦光是被学生打死的,再赖在政府官员头上,那就完全是国会纵火案了。


两个月后发生在山东的《倡言报》事件,就完全属于法西斯行径了。有资料记载:山东《倡言报》唱反调,批评学生“狂热”,7月21日上午9时,“济南学、商、工、农及市民共约千余人,在省议会召开各界联合救国大会。会后,群众齐奔《倡言报》馆,将其主编、经理等一一缚住,背插亡命旗,上书‘倡言报馆卖国贼×××’,游街示众。此后,济南戒严司令马良捕杀了山东回民外交后援会马云亭等三人。”[25]


他们不是提倡科学民主吗?为什么一听到批评意见就暴跳如雷、大打出手?这不是民主,这是法西斯。我有一个不成熟的观点:任何时候、任何人,不管有多少理由,只要去砸报馆,哪怕砸的是法西斯报馆,都属于法西斯行为。《倡言报》报馆被砸,是中国现代法西斯政治的开端。济南戒严司令马良的捕杀行为同样也属法西斯性质。我还有一个不成熟的观点: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审判,捕而杀之,哪怕杀的是法西斯分子,都是法西斯行为。


为什么五四时期高举民主大旗的学生和民众会干出若干反民主的法西斯勾当?这与五四运动的领袖集团(即《新青年》集团)有极大关系。《新青年》集团其实是一个具有法西斯性质的文化集团。这有王敬轩事件为证。请听下面三段资料:


“王敬轩,实无其人,是钱玄同的化名。1918年初,‘新青年’编辑部为了挑起关于文学革命的论战,由钱玄同以王敬轩的名义写了一封给‘新青年’编者的信(即这篇《文学革命之反响》),提出种种理由,反对白话文,拥护文言文。由刘半农复信,加以痛斥。当时人们把这两封信称为‘双黄信’,是五四运动时期新旧文学政论中的著名事件。”[26]这是三联书店的编者为“王敬轩”写的注释。


“刘半农(1891—1934),名复,江苏江阴人。1917年任北京大学预科教授,并参加了《新青年》的编辑工作。他在五四时期积极反对旧文学,提倡白话文。这方面最特出的作品是他代表《新青年》编辑部所写的《答王敬轩》一文。”[27]这是三联书店为“刘半农”写的注释。


“这一场故意制造的‘论战’,打得十分漂亮,成为‘五四’新闻化运动中一个脍炙人口的生动插曲,也充分表现了钱玄同的机智灵活的斗争策略。对此,鲁迅曾经予以充分肯定的评价,认为在那单是提倡标点符号就有人如丧考妣、恨不得食肉寝皮的时候,这‘的确是’一场‘大仗’。”[28]这是河北人民出版社提供的资料。


这三段资料说明什么?说明当时并没有人拼命反对白话文,拼命反对文学改良。但是,《新青年》集团为了取得领袖地位,故意制造相当于国会纵火案的事件,栽赃陷害对《新青年》集团不热心的各派势力、各界人士,借机颠覆传统文化,实行文化专制。希特勒是靠制造国会纵火案,栽赃德国共产党实现并巩固政治专制的,《新青年》集团是靠制造王敬轩事件,栽赃保守势力和真正的民主力量实现并巩固其领袖地位的,两者的性质是一样的。
 
三、五四的教训与宪政道路
 
如果没有五四,各派势力斗争的结果必然是民主宪政。翻一翻北洋时期的政治资料,我们会发现,尽管当时政治冲突和军事冲突比较频繁,但是,参与这些冲突的各派势力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争法统,争合法性,争合宪性。因为当时没有违宪审查制度,没有宪法诉讼制度,人们遇到宪法上的冲突不知道如何处理,这样一来,政治冲突就容易演变为军事冲突。如果假以时日,人们一定会找到解决政治冲突的宪法路径。我想,这个时间少则10年,多则20年。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五四,中国大约在30年代就可以实现宪政。


如果五四是追求宪政的,中国当时就有可能实现宪政。当时的政府对民众是很温和的,是愿意倾听民众意见的。军队中一些将领对民众也是开明的,吴佩浮还发表通电,主张对学生要宽大处理。中外“反动势力”根本就没有镇压民主诉求的意向和行动。更重要的是,当时已经确立了言论、出版自由,游行、示威自由,集会、结社以至组织政党的自由,如果五四运动的领袖集团和骨干力量真心诚意地要求实现民主宪政,是会取得极大成果的。


遗憾的是,五四运动的主力仅仅空喊民主口号,没有提出任何具体的民主诉求,比如改善民生,元首直选,改选国会,扩大选举权范围,公正选举,裁减军队,军队国家化,保障司法独立,行政公开,严格财政程序,等等,一个也没有提出。不仅如此,他们的民主口号也仅仅装在手电筒里,只用来批判别人,不用来要求自己,在自己内部没有任何民主表率行为。


更有甚者,他们歪曲事实,栽赃陷害,挑拨是非,煽动暴力,这样,运动的发展就与他们高喊的民主口号南辕北辙,相去十万八千里了。


帝国主义以及中国政府明明愿意倾听民众的意见,陈独秀却根本否定巴黎和会和国内的南北和谈,说“两个和会都无用”,[29]并于5月26日在《每周评论》第23号上发表文章(即《山东问题与国民觉悟》),号召“用强力”“打倒”当时的军阀政府。[30]在五四运动的全过程中,中央政府一枪未发,一人未杀,你陈独秀有什么理由要“用强力”打倒政府?是的,人民有暴力革命的权利。但是,在政府愿意妥协、愿意改革的条件下,人民就自然失去了暴力革命的权利。陈独秀是何等聪明之人,这样的道理也不懂吗?是假装不懂还是利令智昏?


历史没有办法倒退回去重来一遍。但是,实现民主宪政的历史进程没有完结,面对未来,我们必须记取五四运动沉痛的历史教训。


有哪些教训需要记取呢?


第一,文学家不能领导政治运动。文学家的特点是想象力丰富,缺点是容易用想象代替事实。文学家参与群众运动,可以活跃气氛,激励士气,是完全可以的,但是文学家领导群众运动则会用想象代替事实,制定出不合事实的目标、纲领以及计划,导致运动失败甚至完全走向反面。


当时明明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办报纸和组建政党的自由,鲁迅却说当时的社会是“铁屋子不透气”。明明没有王敬轩这个人,钱玄同、刘半农等人却能捏造出一个王敬轩,并煞有介事地声讨批判反动文人王敬轩。你们说,这样的文学家怎能领到群众运动吗?


第二,必须杜绝手电筒主义。意图推进民主宪政的人,自己必须首先按照民主宪政的规矩办事,要求政府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比如,你要求政府不要以言治罪,那么你自己首先要能宽容不同意见,不要一听到批评就骂娘甚至动拳头;你要求政府不要腐败,你自己首先就不能搞腐败;你要求政府依法办事,你自己首先要依法办事;你要求政府向民众妥协,那你自己首先应当学会妥协;你要求政府不要搞冤假错案,你自己首先要做到不搞冤假错案,不冤枉任何人(包括政府);你要求政府实行民主变革,那么在你的小圈子里,你就应当实行民主变革,不搞个人独裁。也就是说,不能将民主宪政装在手电筒里,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只有反对派以及各种在野力量比政府更进步了,政府才会进步。只有我们大家都放弃手电筒主义,社会才会进步,民主才能上轨道。所以,手电筒主义要不得。


第三,遇到开明的、愿意向民众妥协的政府,应当尽力保护,不要拆台。1989年,杨尚昆、邓小平如果也像徐世昌、段祺瑞一样,那该多好。不过,杨尚昆、邓小平如果真的学习徐世昌、段祺瑞,学生们能给他们以足够支持和保护吗?徐世昌、段祺瑞向学生妥协了,然而学生并未给徐世昌、段祺瑞以足够的支持和保护,五四之后,他们纷纷投靠国民党,徐段政府在国民党和直奉军阀的双重压迫下而倒台。对于领导人来说,真个是前车之鉴!前车之鉴!五四以后,没有了合法的请愿,更没有了政府向请愿民众的妥协,有的只是暴力,除了暴力还是暴力。悲哀啊!


当然,杨尚昆大总统和邓小平总长没有向国家主席徐世昌和军委主席段祺瑞学习,我们也就没法猜测各种结果。但是,今后如果遇到愿意妥协的政府呢?我们还应当重复五四运动的老路吗?不,千万不能。
 
2007年8月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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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彭明:《五四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08页。
[②]萧超然:《北京大学与五四运动》,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242页。
[③]许德珩:《回忆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29页。
[④]张影辉、孔祥征:《五四运动在武汉——史料选辑》,湖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00页。
[⑤]张影辉、孔祥征:《五四运动在武汉——史料选辑》,湖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00页。
[⑥]罗家伦:《北京大学与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71页。
[⑦]彭明:《五四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39页。
[⑧]姚维斗主编:《五四群英》,河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29页。
[⑨]余劲:《我对火烧找家楼的一点回忆》。《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112—113页。
[⑩]罗家伦:《北京大学与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66页。
[11]庄星:《五四运动在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20-21页。
[12]罗家伦:《北京大学与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70页。
[13]袁伟时:《新文化运动与“激进主义”》。《五四运动与二十世纪的中国——北京大学纪念五四运动8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郝斌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96页。
[14]陶钝:《“五四”在山东农村》。《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215页。
[15]彭明:《五四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38页。
[16]彭明:《五四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25页。
[17]范朴斋:《五四时代的成都》。《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248页。
[18]许德珩:《回忆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调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版,第29页。
[19]许德珩:《回忆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调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版,第31页。
[20]罗章龙:《五四运动和马克思学说研究会》,《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调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版,第48页。
[21]许德珩在《五四群英》一书扉页上的题词,河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22]梁敬錞:《我所知道的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调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版,第84-85页。
[23]罗家伦:《北京大学与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67页。
[24]罗家伦:《北京大学与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69页。
[25]彭明:《五四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15-416页。
[26]《五四运动文选》,三联书店1959年7月版,第114页。
[27]《五四运动文选》,三联书店1959年7月版,第98页。
[28] 姚维斗主编:《五四群英》,河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72页。
[29] 见1919年5月4日《每周评论》。转引自《五四运动文选》,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259页。
[30]《五四运动文选》,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30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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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与宪政


一、五四人物
 
(一)爱国学生也害国


当时的学生无疑是具有爱国情怀的,但是爱国情怀仅仅是主观的东西,具有爱国情怀不等于实际行动都维护了国家。事实上,五四学生的有些行为对国家的危害是很大的。比如说火烧赵家楼就是对国家的极大危害,为什么?赵家楼是民用建筑,烧毁民用建筑是历史上的流寇们最爱干的事,历史上的请愿者是不干这种事的。东汉的大学生刘陶、北宋的大学生陈东、晚清的大学生康有为都领导过请愿,都没有干过打人放火一类的事情。即便是革命,即便是造反夺权,真正的革命者也不会放火烧毁民用建筑。周武王烧过民用建筑吗?李世民烧过民用建筑吗?华盛顿干过这种事吗?托洛斯基干过吗?当然,像项羽那样的伪革命家就喜欢火烧民用建筑,认为那样很过瘾,但是,动不动就放火的革命家是不会成功的。为什么?因为住房一类的建筑不仅是房主人的财富,更是社会财富,国家的财富。不管打着什么旗号,故意烧毁就是浪费资源,就是反社会,就是危害国家。


所以,1919年5月4日下午,北京学生火烧赵家楼的行为是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五四时期的学生还烧过商店、商铺,也是危害社会利益、危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五四学生的暴力行为不仅在物质层面上危害了国家,更在精神层面危害了国家。请愿者放火是对政治道德的颠覆,是对法治精神的破坏,是对政治科学的破坏,是对民主原理的破坏。


所以说,爱国学生也害国。


(二)卖国政府未卖国


都说五四请愿是因政府卖国引起的,都说当时的政府是卖国政府。然而在事实上,五四时期的中国政府并没有卖国。不仅如此,整个北洋政府其实都没有卖过国。台湾是清政府卖掉的,蒙古是蒋介石卖掉的,麦克马洪线以南的大片国土是毛泽东扔掉的,日本应当向中国支付的巨额战争赔款是周恩来做人情拒绝掉的。请问,北洋政府有这样的卖国行为吗?


五四时期的政府不仅没有卖国,而且很爱国,不仅爱国,还爱出了成就。政府爱国有两个表现:一是爱国土,二是爱国民。


因为爱国土,而拒绝在不平等条约上签字。这是鸦片战争以来的第一次。


敢在不平等条约面前拒绝签字,是因为政府愿意依靠民众,至少是愿意听取民众的呼声。在是否签署不平等条约的问题上与民众合作,也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次。


6月24日,北京政府通电各省:“如保留实难办到,只能签字,……熟权利害,再四思维,如竟不签字,则嗣后挽救惟难。”[①]真是难得的政治透明度。


有一份资料这样记载:6月28日,晚8点左右,徐世昌请请愿代表进总统府对话。面对代表们的坚定和激情,徐世昌说:“政府当然接……接受民意,不……不签字就是了。你们好好回去安心读书吧!”代表们立即说:“大总统既然答应拒绝签字,请立即拟好电文拍发出去。我们回去也好向同胞交待。”“徐世昌万分无奈,不得不令秘书当场拟好电文,拍往巴黎,令出席和会的中国代表顾维钧、王正廷拒绝签署巴黎和约。”[②]徐世昌总统在为难之中,与请愿民众零距离接触,倾听请愿民众的意见,痛下决心答应“不签字”,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三)反动军警不反动


许多文献将五四时期的军警称为反动军警。果真反动吗?请看事实。


许德珩回忆说:“队伍到达赵家楼时,已是下午两点多钟。数百名军警早把胡同口封住了,队伍不得进去。我们于是变计,向军警和和气气地讲明来意说:‘我们是爱国学生,来这里是找曹总长谈谈国事,交换意见,要他爱中国。我们学生手无寸铁,你们也是中国人,难道你们不爱中国吗?’我们做了很多说服工作,果然有效,军警让我们进了胡同。”[③]你们说,如此善良的、好说话的军警是反动军警吗?


再看发生在武汉的故事:“闻文华于戳伤学生时,当场将四署巡警抓去二人,捆缚校内,经许家棚署长再四要求服礼,始行释放。文华学生被捕二人,致激动学生公愤,全体将四署围绕,勒令放回,许署长见势赶紧释放,一再赔礼,各生始散。”[④]这样的军警反动吗?


还是在武汉,“私立法政各生被捕至左旗营中,后旋由该七团三营营长贾万兴(河南人)出为接洽。略谓:诸位热心爱国无不感佩,弊营兵士梭巡,原所以防奸人之滋事,奉令解散诸位之演讲而已,实非敢擅于逮捕。今诸位既已至此,鄙人自当呈报团长,转请督军送诸位回校。于是乃一面谕令护兵优礼招待,一面置酒备饭自陪畅叙。各学员等亦将联合会之宗旨及演讲之要义,逐一详告,饭后复令于楼上安置铺盖,请事憩息。各学员又复逢人随时演讲,各军士多被感动,均各摒息倾听。”[⑤]这样的军警是反动军警吗?


6月5日晚,“北大三院方面军警的帐幕在半夜三更便悄悄地撤走了,当时拘禁在里面的学生还不肯出来,因为他们一出来要减少了天津及上海方面的紧张空气。到了第二天,步兵统领衙门和警察所却派人来道歉,他们才肯出来。还有拘禁在警察所和步兵衙门里面的,他们请他们出来,而却不肯,以后预备了汽车和爆竹送他们出狱,还是不肯。最后一个总务处长连连向他们作揖说:‘各位先生已经成名了,赶快上车吧!’”[⑥]世界上有这样的反动军警吗?


再看看山东,12月,济南军警打伤学生,教师宣布将要罢教,“反动当局迫于形势,不得不予肇事人员以处分,给学生损失以一定赔偿。”[⑦]快达到现在美国的水平了,也能叫反动当局?


再看天津:“在端午节的下午,她们两人(郭隆真、张若名)到监禁男代表的那边,一同举行娱乐和会餐。会餐前,一个代表提出要买酒,看守所长答复说这里严禁任何人饮酒。他们发觉看守正在饮酒,就提出质问:‘不许任何人饮酒,为何允许看守犯所规?’弄得这个所长没办法,不一会儿,送来了他们要买的酒。”[⑧]这样讲道理、通人情的警察也能叫反动警察吗?


(四)帝国主义有仁义


“你一拳,我一拳,把他打倒在地。在打得起劲的时候,忽然来了一人,拼死命地保护着他。你打章的头,他用身体遮盖着章的头;你打章的脚,他用身体遮盖章的脚,这样拼命保护章贼,却一言不发。”[⑨]


“我们打进去的时候,曹汝霖便换了警察的衣服混在警察堆里,从后墙跳出去。陆宗舆怎样逃走,我们却不知道,听说他也来喊口号,喊打倒卖国贼,混在群众里面逃走的,是否确实,却不知道了。章宗祥比较老实,他和那个日本人一道躲在一个小房间里,群众跑进去的时候,日本人还掩护着他,于是大家知道他是一个要人。”[⑩]


以上两份资料讲的是一个日本帝国主义者保护其“走狗”——中国“卖国外交官”章宗祥的细节。中国有好多主子,身边总有好多走狗,但是从未见过主子如此舍命保护走狗的事情。在中国,只有走狗舍命保护主子的道义,而没有相反的道义。从利益上考虑,这个日本帝国主义者没有必要舍命保护章宗祥,走狗被打死再买一条也就是了,何必拼命保护呢?只有从仁义的角度看问题,才能解释清楚他为何舍命保护章宗祥。


再看上海,有一本书上这样说:“6月8日,罢工运动继续高涨。这一天,日商内外棉五厂的工人,冲破日本领事馆和英美公共租界工部局的武装包围,把罢工浪潮很快地扩大到内外棉其他各厂,实现了内外棉各厂一万五千人的总罢工。他们在罢工的时候,还举行了示威。”[11]


如果帝国主义者真的实施了武装包围,罢工工人能够冲出去吗?如果工人真是冲出去的,他们能一个伤亡也没有吗?合理的解释是,无论是日本领事馆的武装人员还是英美公共租界工部局的武装人员,都是在站岗执勤,都没有包围罢工工人,都没有向罢工工人开枪。他们是仁义之师,而不是专制工具。


所以说,五四时期,帝国主义有仁义。
 
(五)大学校长不负责


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5月8日向教育部递交辞呈。教育部尚未来得及研究, 5月9日晨,他便离京出走。给北大师生留了个便条,说:“我倦矣!‘杀君马者道旁儿。’‘民亦劳止,汔可小休’。我欲小休矣!北京大学校长之职,已正式辞去;其他向有关系之各学校、各集会,自五月九日起,一切脱离关系。特此声明,惟知我者谅之。”


“蔡先生去了以后,北京大学自然是第一个恐慌,为维持北京大学,北大学生不得不继续闹下去,而且不能不联合旁的学校学生一同闹下去,于是五四运动又重新紧张起来了。”[12]


在蔡元培的影响下,大概11日,教育总长傅增湘未获批准辞职离岗。13日,大学校长联名递交辞呈。医专校长汤尔和、工专校长洪熔,未获批准,在递交辞呈的当天,即5月13日,正式离京赴津。


大学校长当然有权辞职,但是,辞呈尚未得到批准就急急忙忙离校出走,这不合法律原理,不合政治道德,古今中外未见先例。孔子、秦桧、朱熹都当过大学校长,他们干过这种事情吗?


未经批准就辞职,这是不负责任,这是擅离职守。这样的大学校长能教出好学生来吗?五四之后,中国的苦难愈加深重,从这里也可以看到一部分原因。


(六)文学巨头少文采


五四时期,文学家占领了政治舞台,这本身就是一件不正常的事情。更具讽刺意味的是,领导运动的文学家们其实也没有什么文采。


胡适的《文学改良之刍议》,实在干瘪的利害,一点文采也没有。胡适后来发表的《四十自述》更是乏味。鄙人,当代中国的刘大生,文笔很一般,但是,如果与胡适的《四十自述》相比,你会觉得,刘大生的自传《不惑的代价》(发表于《当代法学》,网上也能找到)简直是美不胜收。


鲁迅的文章更是病句多多。举两个大家都知道的例子:“横眉冷对千夫指”,这是鲁迅的名言,其实是病句。男人的眉毛本来就是横着的,高兴与不高兴都是横着的,不横着又能咋样?“横眉冷对”还不如“闭目冷对”呢。


“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成了路。”这也是鲁迅的名言,很流行,听起来很有道理,实际上也是病句,也没有多少道理。这句话需要改一个字,才不是病句,将“成”改为“有”,即:“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便有了路。”修改过了,不是病句了,仍然不精彩,为什么?因为,靠众人走出来的路,仅仅是荒野小路。驿道、马路、铁路,还有现在的高速公路,是走不出来的,是要精心设计、精心施工才能搞出来的。


文采过多当然也不好,但是一点文采不要,恐怕也不是好事。不讲文采的民族必然走向庸俗和堕落。


(七)思想领袖少思想


李大钊、陈独秀、蔡元培等人在五四时期发表的文章,基本上都是一些口号,什么“布尔什维主义的胜利”,什么“试看将来的环球,必是赤旗的世界”,什么“打倒旧文化”,什么“劳工神圣”,等等,没有什么思想,没有多少理论深度。他们对世界历史、中国历史的发展方向和发展道路根本没有做认真思考,仅仅从外国人那里引进一些时髦的口号,就企图指导中国的社会发展。


袁伟时说得好:“新文化运动的领袖大都是人文学者,既对现代政治理论缺乏全面系统的了解,亦缺驾驭实际政治斗争的经验。因此,在他们的‘共同意见’中,把‘民众运动’的作用估计过高,不适当地贬低了政党政治的作用。陈独秀则走得更远,把立宪、政党、议员、法律一概否定。”[13]


所以说,思想领袖少思想。


(八)贫苦民众更贫苦


有一份资料记载:在山东诸城辛兴镇,“赶集的人把烧日货的场所围起来,点上火以后,货物着了火,烈焰冲天,发出刺鼻的臭味。这些烧日货的人,不是学生,也不是商人,不知哪里来的一些少年人,他们对劳动人民用血汗生产出来的货物烧毁毫不动心。那些小贩眼看着自己的血本丢进火堆想向前抢出一些,被烧日货的人,推出场外。”[14]


在同一篇资料中,作者还说:“这家同姓邻居离我家最近,我小的时候常到他家听他讲青岛的火车、汽车、大楼马路,像听神话那样有趣。今天能查他的日货断他的生路吗?正在这时候来了买线的,他不再掩饰拿出一把来劈给顾客一缕。我说:‘多买卖这些不行吗?’大叔听见笑了说:‘你们天天查日货,您知什么是日货吗?带轱辘的线是日本货,不带轱辘的就不是日本货吗?实说了罢:这些线也是日本工厂出的,把日货查净,我这个小买卖就不用做了,大家的日子也就不好过了。”


12月20日下午,天津各界召开国民大会,当场焚烧日货十余车,包括肥皂盒、脸盆、手巾、东洋钟等。[15]将日用品当鸦片烧了,受到直接伤害的恐怕是那些贫苦的小商小贩吧!
 
二、五四精神
 
(一)兽性解放


五四时期提倡个性解放,这当然是有意义的。个性束缚太多,肯定不是好事。但是,提倡个性解放不等于实践了个性解放。实践了的个性解放,不等于实现了真正的人性解放。从实践的方面看,五四运动所实现的个性解放,是兽性解放多于人性解放。真正的人性解放应当是人的理性得到充分的张扬,人的尊严得到充分的尊重,人的自由得到充分的保护,人的发展全面多样,等等。但是,五四期间以及五四以后,中国人变得更加暴戾,更不宽容,更加嗜杀,更加野蛮,这些都是兽性解放的表现。


有一份资料说:某日,北京大学的学生到女师大串联发动,要和女校代表各坐会客室两头,由学监坐在中间加以监视。谈话声大了,违反学校规则,声音小了又听不到,结果联络没有成功。[16]这说明什么问题?这说明,五四之前女孩子可以上大学了,这是一个重要标志,表明已经开始实施女性解放了,不然怎么能够上大学?林黛玉上过大学吗?。同时还说明,五四之前的女性解放运动并不放纵女性的兽性解放,个性解放与修身养性并重,要求女子成为有知识、有文化、有能力、有品位、有修养、不吼叫、受人尊重的人。如果不是五四运动打破了这一教育传统,后来,像北师大女子附中的学生将本校校长拳打脚踢直至死亡的惨剧就不会发生。五四之后,这种规矩当然不复存在了。现在好了,现在的中国妇女都会吼叫了,都成了吼叫大王了。


再举一个例子,有资料记载:大概是7、8月分,成都的某一天,“被捉去的七个商人,被绑着,反戴着瓜皮帽,有的背上挂着‘卖国贼’、‘亡国奴’这类纸牌,左右有人扶着,这些人是吓得面无人色,像绑赴刑场的囚犯似的。”[17]这是人性解放吗?不是,人性解放与侮辱人格怎能画等号?这是文革的榜样,是兽性解放的典型表现。


(二)流氓政治


请看许德珩的回忆:“‘我们是爱国学生,来这里找曹总长谈谈国事,交换意见,要他爱中国。我们学生手无寸铁,你们也是中国人,难道你们不爱中国吗?’我们做了很多工作,果然有效,军警让我们进了胡同。可是曹汝霖的住宅朱门禁闭,怎么办呢?我们还是用说服军警的办法,包围他们。我们进一步用三四个人包围一个军警的方式,向他们说服,几乎等于缴械。”[18]


许德珩被捕后作诗曰:“为雪心头恨,而今作楚囚。被拘三十二,无一怕杀头。痛殴卖国贼,火烧赵家楼。除奸不惜死,来把中国救。”[19]从这首诗里可以看出,学生的打砸烧行为是有点计划性的,而不是临时冲动所致,“交换意见”之说毫无诚意。


从罗章龙的回忆中也可以看出,他们的暴力行为是事前说好的。罗章龙说:“我们事先已经约定,不要打死人,因为打死人就不好办了;不准侵犯妇女;不准乘机抢掠财物,这些群众都自觉做到了。”[20]


他们用美丽的、崇高的言辞欺骗了善良的军警,然后用打砸烧之暴行履行了所谓“交换意见”的诺言。首开中国现代流氓政治之先河,为此后的各种流氓政治播下了罪恶的火种。许德珩说“赵家楼火,烧尽腐恶”。[21]但在刘大生看来,赵家楼火,不是烧尽腐恶,而是撒向人间皆邪恶。拙作《火烧赵家楼的再思考》对此有详细论证,这里不再细说。


(三)法律上耍无赖


梁敬錞回忆说:“5月10日,许德珩等32人,全体同到地检厅投案,检察官开讯,先问何人主使,许答‘良心趋使。’检察官问何人动手殴人,何人纵火焚屋,学生同答‘不知。’检厅未能指出动手行凶之人,只得退庭,未予拘押。13日,各校学生,以全体3000人名义,具状自行检举,承认公愤肇事,静候法庭处分,检厅无以应之。我经手之保释工作,乃告段落。”[22]


32人也好,3000人也好,没有一个真正敢于负责人的人,假自首,真起哄,面对法律责任,其精神状态不仅无赖,而且卑猥。看看戊戌六君子,看看人家谭嗣同,那种光明磊落、大义凛然、敢于负责、慷慨赴死的精神,简直是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一个是天上的太阳,一个是沼泽地里的磷火。


(四)法西斯倾向贯串始终


 “在五四那天,曾经开了一个会,大家本来要推傅斯年做临时主席,忽然有一个浙江籍的学生姓陶的,打了傅斯年一拳,这一拳就把傅斯年打得不干,自此以后,五四运动和傅斯年便不发生关系了。因为他是一个重感情的人,一拳被打万念俱灰了。”[23]为什么要拳打傅斯年呢?无非是有不同意见嘛,有不同意见就动拳头,与军阀有何区别?如果说这就是法西斯,那当然还不够格。但是,说这暴露了学生身上的法西斯基因,也是说得通的。


下面的栽赃陷害就离法西斯不远了,据记载:“当时章宗祥的病还没有脱离危险期,时时有死耗之传闻。刚巧北大有一位同学叫郭钦光,在这个时间死了,他本来是有肺病的,在五四那一天,大约因为跑得太用力了,吐血加重,不久便死了。当时大家怕章宗祥和我们打官司,所以定下一个策略(这个策略之最初主动者便是狄君武),硬说郭钦光乃是在五四那一天被曹家佣人打死的。于是郭钦光遂成为五四运动中唯一烈士,受各处追悼会之无数鲜花美酒之吊祭,和挽章哀词的追悼。在上海还有一位女士,当众痛哭郭烈士。郭君那一天因为走路过多,身体过劳而使肺病加重乃是确实的,这是我们应该同情他。但是把他造成五四的烈士,全国亦以烈士待之,多少未免有点滑稽。”[24]


岂止是滑稽,这是栽赃陷害,是公开的栽赃陷害,是集体栽赃,集团性栽赃,与国会纵火案差不了多少。还差一点,如果郭钦光是被学生打死的,再赖在政府官员头上,那就完全是国会纵火案了。


两个月后发生在山东的《倡言报》事件,就完全属于法西斯行径了。有资料记载:山东《倡言报》唱反调,批评学生“狂热”,7月21日上午9时,“济南学、商、工、农及市民共约千余人,在省议会召开各界联合救国大会。会后,群众齐奔《倡言报》馆,将其主编、经理等一一缚住,背插亡命旗,上书‘倡言报馆卖国贼×××’,游街示众。此后,济南戒严司令马良捕杀了山东回民外交后援会马云亭等三人。”[25]


他们不是提倡科学民主吗?为什么一听到批评意见就暴跳如雷、大打出手?这不是民主,这是法西斯。我有一个不成熟的观点:任何时候、任何人,不管有多少理由,只要去砸报馆,哪怕砸的是法西斯报馆,都属于法西斯行为。《倡言报》报馆被砸,是中国现代法西斯政治的开端。济南戒严司令马良的捕杀行为同样也属法西斯性质。我还有一个不成熟的观点:在任何情况下,未经审判,捕而杀之,哪怕杀的是法西斯分子,都是法西斯行为。


为什么五四时期高举民主大旗的学生和民众会干出若干反民主的法西斯勾当?这与五四运动的领袖集团(即《新青年》集团)有极大关系。《新青年》集团其实是一个具有法西斯性质的文化集团。这有王敬轩事件为证。请听下面三段资料:


“王敬轩,实无其人,是钱玄同的化名。1918年初,‘新青年’编辑部为了挑起关于文学革命的论战,由钱玄同以王敬轩的名义写了一封给‘新青年’编者的信(即这篇《文学革命之反响》),提出种种理由,反对白话文,拥护文言文。由刘半农复信,加以痛斥。当时人们把这两封信称为‘双黄信’,是五四运动时期新旧文学政论中的著名事件。”[26]这是三联书店的编者为“王敬轩”写的注释。


“刘半农(1891—1934),名复,江苏江阴人。1917年任北京大学预科教授,并参加了《新青年》的编辑工作。他在五四时期积极反对旧文学,提倡白话文。这方面最特出的作品是他代表《新青年》编辑部所写的《答王敬轩》一文。”[27]这是三联书店为“刘半农”写的注释。


“这一场故意制造的‘论战’,打得十分漂亮,成为‘五四’新闻化运动中一个脍炙人口的生动插曲,也充分表现了钱玄同的机智灵活的斗争策略。对此,鲁迅曾经予以充分肯定的评价,认为在那单是提倡标点符号就有人如丧考妣、恨不得食肉寝皮的时候,这‘的确是’一场‘大仗’。”[28]这是河北人民出版社提供的资料。


这三段资料说明什么?说明当时并没有人拼命反对白话文,拼命反对文学改良。但是,《新青年》集团为了取得领袖地位,故意制造相当于国会纵火案的事件,栽赃陷害对《新青年》集团不热心的各派势力、各界人士,借机颠覆传统文化,实行文化专制。希特勒是靠制造国会纵火案,栽赃德国共产党实现并巩固政治专制的,《新青年》集团是靠制造王敬轩事件,栽赃保守势力和真正的民主力量实现并巩固其领袖地位的,两者的性质是一样的。
 
三、五四的教训与宪政道路
 
如果没有五四,各派势力斗争的结果必然是民主宪政。翻一翻北洋时期的政治资料,我们会发现,尽管当时政治冲突和军事冲突比较频繁,但是,参与这些冲突的各派势力却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争法统,争合法性,争合宪性。因为当时没有违宪审查制度,没有宪法诉讼制度,人们遇到宪法上的冲突不知道如何处理,这样一来,政治冲突就容易演变为军事冲突。如果假以时日,人们一定会找到解决政治冲突的宪法路径。我想,这个时间少则10年,多则20年。也就是说,如果没有五四,中国大约在30年代就可以实现宪政。


如果五四是追求宪政的,中国当时就有可能实现宪政。当时的政府对民众是很温和的,是愿意倾听民众意见的。军队中一些将领对民众也是开明的,吴佩浮还发表通电,主张对学生要宽大处理。中外“反动势力”根本就没有镇压民主诉求的意向和行动。更重要的是,当时已经确立了言论、出版自由,游行、示威自由,集会、结社以至组织政党的自由,如果五四运动的领袖集团和骨干力量真心诚意地要求实现民主宪政,是会取得极大成果的。


遗憾的是,五四运动的主力仅仅空喊民主口号,没有提出任何具体的民主诉求,比如改善民生,元首直选,改选国会,扩大选举权范围,公正选举,裁减军队,军队国家化,保障司法独立,行政公开,严格财政程序,等等,一个也没有提出。不仅如此,他们的民主口号也仅仅装在手电筒里,只用来批判别人,不用来要求自己,在自己内部没有任何民主表率行为。


更有甚者,他们歪曲事实,栽赃陷害,挑拨是非,煽动暴力,这样,运动的发展就与他们高喊的民主口号南辕北辙,相去十万八千里了。


帝国主义以及中国政府明明愿意倾听民众的意见,陈独秀却根本否定巴黎和会和国内的南北和谈,说“两个和会都无用”,[29]并于5月26日在《每周评论》第23号上发表文章(即《山东问题与国民觉悟》),号召“用强力”“打倒”当时的军阀政府。[30]在五四运动的全过程中,中央政府一枪未发,一人未杀,你陈独秀有什么理由要“用强力”打倒政府?是的,人民有暴力革命的权利。但是,在政府愿意妥协、愿意改革的条件下,人民就自然失去了暴力革命的权利。陈独秀是何等聪明之人,这样的道理也不懂吗?是假装不懂还是利令智昏?


历史没有办法倒退回去重来一遍。但是,实现民主宪政的历史进程没有完结,面对未来,我们必须记取五四运动沉痛的历史教训。


有哪些教训需要记取呢?


第一,文学家不能领导政治运动。文学家的特点是想象力丰富,缺点是容易用想象代替事实。文学家参与群众运动,可以活跃气氛,激励士气,是完全可以的,但是文学家领导群众运动则会用想象代替事实,制定出不合事实的目标、纲领以及计划,导致运动失败甚至完全走向反面。


当时明明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有办报纸和组建政党的自由,鲁迅却说当时的社会是“铁屋子不透气”。明明没有王敬轩这个人,钱玄同、刘半农等人却能捏造出一个王敬轩,并煞有介事地声讨批判反动文人王敬轩。你们说,这样的文学家怎能领到群众运动吗?


第二,必须杜绝手电筒主义。意图推进民主宪政的人,自己必须首先按照民主宪政的规矩办事,要求政府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比如,你要求政府不要以言治罪,那么你自己首先要能宽容不同意见,不要一听到批评就骂娘甚至动拳头;你要求政府不要腐败,你自己首先就不能搞腐败;你要求政府依法办事,你自己首先要依法办事;你要求政府向民众妥协,那你自己首先应当学会妥协;你要求政府不要搞冤假错案,你自己首先要做到不搞冤假错案,不冤枉任何人(包括政府);你要求政府实行民主变革,那么在你的小圈子里,你就应当实行民主变革,不搞个人独裁。也就是说,不能将民主宪政装在手电筒里,只照别人,不照自己。只有反对派以及各种在野力量比政府更进步了,政府才会进步。只有我们大家都放弃手电筒主义,社会才会进步,民主才能上轨道。所以,手电筒主义要不得。


第三,遇到开明的、愿意向民众妥协的政府,应当尽力保护,不要拆台。1989年,杨尚昆、邓小平如果也像徐世昌、段祺瑞一样,那该多好。不过,杨尚昆、邓小平如果真的学习徐世昌、段祺瑞,学生们能给他们以足够支持和保护吗?徐世昌、段祺瑞向学生妥协了,然而学生并未给徐世昌、段祺瑞以足够的支持和保护,五四之后,他们纷纷投靠国民党,徐段政府在国民党和直奉军阀的双重压迫下而倒台。对于领导人来说,真个是前车之鉴!前车之鉴!五四以后,没有了合法的请愿,更没有了政府向请愿民众的妥协,有的只是暴力,除了暴力还是暴力。悲哀啊!


当然,杨尚昆大总统和邓小平总长没有向国家主席徐世昌和军委主席段祺瑞学习,我们也就没法猜测各种结果。但是,今后如果遇到愿意妥协的政府呢?我们还应当重复五四运动的老路吗?不,千万不能。
 
2007年8月辑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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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彭明:《五四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08页。
[②]萧超然:《北京大学与五四运动》,北京大学出版社1986年版,242页。
[③]许德珩:《回忆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29页。
[④]张影辉、孔祥征:《五四运动在武汉——史料选辑》,湖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00页。
[⑤]张影辉、孔祥征:《五四运动在武汉——史料选辑》,湖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100页。
[⑥]罗家伦:《北京大学与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71页。
[⑦]彭明:《五四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39页。
[⑧]姚维斗主编:《五四群英》,河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229页。
[⑨]余劲:《我对火烧找家楼的一点回忆》。《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112—113页。
[⑩]罗家伦:《北京大学与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66页。
[11]庄星:《五四运动在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版,第20-21页。
[12]罗家伦:《北京大学与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70页。
[13]袁伟时:《新文化运动与“激进主义”》。《五四运动与二十世纪的中国——北京大学纪念五四运动80周年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上),郝斌主编,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96页。
[14]陶钝:《“五四”在山东农村》。《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215页。
[15]彭明:《五四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38页。
[16]彭明:《五四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25页。
[17]范朴斋:《五四时代的成都》。《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248页。
[18]许德珩:《回忆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调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版,第29页。
[19]许德珩:《回忆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调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版,第31页。
[20]罗章龙:《五四运动和马克思学说研究会》,《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调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版,第48页。
[21]许德珩在《五四群英》一书扉页上的题词,河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22]梁敬錞:《我所知道的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调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版,第84-85页。
[23]罗家伦:《北京大学与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67页。
[24]罗家伦:《北京大学与五四运动》。《五四运动亲历记》,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委员会编,中国文史出版社1999年5月版第69页。
[25]彭明:《五四运动史》,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15-416页。
[26]《五四运动文选》,三联书店1959年7月版,第114页。
[27]《五四运动文选》,三联书店1959年7月版,第98页。
[28] 姚维斗主编:《五四群英》,河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72页。
[29] 见1919年5月4日《每周评论》。转引自《五四运动文选》,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259页。
[30]《五四运动文选》,三联书店1959年版,第3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