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案發


雇律師



上官婉儿电子版封面

莫少晟走進律师辦公室,倒了一杯茶,坐到桌前習慣性地打開電腦。電腦啟動那一刻,他瞥見桌上有一份本縣報紙《清明報》,翻阅,第一版都是從上到下的縣委書記、縣長、副書記、副縣長大政方略的指示、縣委、政府工作業績之類的新聞,他略过,習慣性的翻看最後“社會新聞”版面。醒目的標題寫著:《清明縣柳泉村支書遭刺致殘》,内容骇人听闻:

四合鄉柳泉村農民企業家、總支書記寧顯貴同志手臂、腿腳被惡勢力兇殘地打斷。事發後,犯罪嫌疑人上官某某迫於社會壓力到公安機關投案,供認此案是她蓄意雇凶所為。目前,兩名廣東籍嫌疑犯蔡某、劉某在逃,公安機關正在追捕當中。

經警方初步調查核實,上官某某家與寧某家同村,因土地糾紛報復性作案。

 

作為見多識廣的律師,莫少晟知道這是該縣多年來沒發生過的惡性案件,這一来,縣城的司法界律師屆都要忙活一陣子了。

電腦開啟,莫律师开始一天的工作。作為開明律師事務所的资深律師,莫少晟明天上午、下午,將分別有兩個民事案子開庭,他得做好充分的準備工作。

中午接受一家顾问单位的私企老闆吃飯,飯桌上都在議論这件案子。一個女人雇凶將總支書記給砍殘了,有的人就快意地說:現在的村幹部作惡太多,農民沒有深仇大恨,怎麼會雇凶砍人呢?

下班後走在路上,也有一群人在議論一個叫上官婉兒的女人雇兇殘害村支書的事件。

過了幾天,從街頭巷議到網上论坛,人們越傳越神,一個版本是:寧顯貴很有錢,上官婉兒及家人眼紅,借山林承包糾紛尋釁滋事,雇兇殘害德高望重的寧書記;另一个個版本是:寧顯貴與上官婉兒家族有世仇,一直受寧顯貴家族的歧視,上官婉兒用丈夫礦難事故後的賠償費雇凶報仇;还有一個版本是:寧顯貴和上官婉兒早就有一腿子,是情人關係,因為利益分配衝突雇兇殘害了寧顯貴;第四個版本是官民矛盾,四合鄉為了徵用上官婉兒哥哥家裏的一片山林,補償費不到位引發凶杀案……

傳說歸傳說,議論歸議論,他對那些八卦早已不感興趣。自從《清明報》報紙刊登了《清明縣柳泉賓館發生兇殺案》的消息後,官方沒有任何說法,久而久之,民間的議論也就沉寂下來。

莫少晟每天調查取證、會見當事人、寫文案,或者是去法院開庭,對於這宗殘害案也就忘到九霄雲外。

一個月後,突然有一天,一對四十多歲的農民夫婦找到莫少晟的辦公室,夫婦都是臉龐黑瘦,雙手粗糙;男的是一個瘸子,走路一跛一跛,聽力很差,自称叫上官雲峰,是上官婉兒的哥哥,半天才說明來意:請求莫少晟承办上官婉兒的官司。莫少晟憑著多年的律師經歷,分析判斷:這個案子嫌疑人是自己投案的,說明對雇凶傷人的事實並不否認,這樣一來辯護空間不大;其次被害人是有錢有勢位高權重的人物,自己為被告人辯護,無形中增加了很大壓力。更何況看委託人這個樣子,也拿不出多少錢來交辯護費,弄不好出力不討好,反惹一身臊,還是推掉的好。於是他說:“我手頭的官司多,抽不出空幫助你打官司,你們最好找別的律師去吧。”

那个叫上官雲峰的漢子一聽,“撲通”一聲跪了下來:“莫律師,我知道您是好律師,您肯為我們老百姓幫忙,您是為老百姓說話的好律師……您一定要幫一幫我妹妹……”

說罷聲淚俱下。莫少晟神色錯愕,正不知如何是好,那中年婦女也跪了下來:“我們找了好多律師,都不肯幫婉兒,我們聽說您肯幫穷人,良心好,才找您的……”

“起來!起來……”莫少晟皺眉說:“這算什麼事?”

中年漢子哭訴道:“我妹妹……她是為了我呵,為了村裏群眾呵,她有冤啦……”

莫少晟動了惻隱之心,只好說:“你們起來說話,我了解一下案子再說。”中年夫婦這才抹淚站起來。

莫少晟接過他們遞過來的材料:一張是《清明縣公安局拘留通知書》,一張是《清明縣檢察院逮捕通知書》,還有一張是《清明檢察院告知函》。文書上列明被捕案由、涉案罪名和羈押場所。

莫少晟最後接下案子,上官雲峰一句話刺激了他:清明縣四五家律師事務所、七八個律師不接案子,不只是因為律師費的問題,大家都不愿或者不敢接這個案子。

在莫少晟执職業生涯中還沒有遇到這樣奇怪的案子,他不信這個邪,義無反顧地簽訂了《委托辩护協議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