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创建中国大同民主
尽管当今世界上还没有哪个国家创建大同民主制度,但是有许多国家不仅有条件创建,也具有创建的软硬环境,而谁先创建大同民主制度,谁就抢到先机,谁就先受益,谁就占据领先地位,以至既有助于提高生产力的水平,也有利于促进生产关系的完善;既有助于国家建设,也有利于社会发展;既有助于宏观经济平稳运行,也有利于国民经济持续增长;既有助于创造各种就业门路,也有利于提升社会福利标准;既有助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也有利于提升综合国力。
不过,从现有条件及其软硬环境上来看,各国有各国的优势,也有各的不足。其中,西方民主发达国家虽然在政治方面优势显著,可私有经济成分过多,还需要进行公有化;而中国除了缺乏民主,其他现有条件及其软硬环境不但适合创建大同民主制度,而且既便于施工,又节省费用,只是需要尽快开辟中国民主化的捷径。
一,中国民主革命的化身
与其说中国五千多年的发展道路是炎黄子孙走出来的,不如说是爬出来的更恰当,因为从古到今,中国人一出生就背负专制,根本就站不起来,而只能在专制的压迫下爬行,以致一代代不是爬着膜拜,就是爬着表白;不是爬着喝彩,就是爬着抒怀;不是爬着挨宰,就是爬着认栽,居然直到现在,还不能站起来,展示人的风采,展示人的豪迈,展示人的气概!
如果说世界五千多年的历史,不仅展现进化的过程,也展现原始社会的状况,还展现奴隶社会的形态;不仅展现封建主义的兴亡,也展现资本主义的不公,还展现社会主义的衰败;不仅展现国家从专制到民主的演变,也展现社会从人治到法治的变迁,还展现人民从奴仆到主人的转换,那么中国五千多年的历史,仅仅展示五千多年的专制,而五千多年的专制,既带来五千多年的压迫,又带来五千多年的剥夺;既带来五千多年的磨难,又带来五千多年的坎坷;既带来五千多年的灾害,又带来五千多年的人祸,不但致使中国百姓从古到今一直走在专制的弯道上,到死都没踏上过民主之路,而且,致使中国百姓至今还没真正站起来,而不是一路跪拜,就是忍痛爬行;也致使中国百姓至今不能畅所语言,而不是违心说谎,就是装聋作哑;更致使中国百姓至今都没当过家做过主,而不是沦为车夫,就是沦为奴仆!
更可悲的是,在专制政权的封堵下,中国民众普遍缺乏对民主的认识,因此不仅导致民众民主意识淡薄,还导致民众对民主产生曲解。尽管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随着改革不断深化,随着开放不断扩大,随着放开经济和有些方面自由,中国的政治环境有所改善,可是中共当局出于维护自身的统治地位,不但依然采取高压政策,也钳制言论及其结社、信仰自由,还仅仅根据自己的政治需要,利用各种诡辩竭力丑化民主,竭力为自己辩解,竭力为一党专制贴金,致使中国民众至今普遍缺乏对民主的认识,至今普遍缺乏民主观念,至今普遍都对民主有些误解。
一百多年前,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先辈们率先踏上民主革命的征程,为了铺筑中国民主之路,他们一个个挺身而出,舍生忘死,前赴后继,顶刀风冒弹雨,抛头颅洒热血,经过艰苦卓绝的拼争,终于用汗水,终于用鲜血,终于用脑浆,于1911年通过辛亥革命,不仅冲毁了中国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也冲出中国民主共和的道路,以至既使大清帝国变成中华民国,又对其他国家的民主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不管对中国而言,还是对世界来讲,一百多年前以孙中山为代表的先辈们领导的中国民主革命,不仅波澜壮阔,还影响深远,更震撼人心,至今让人不断反思,让人不断感慨,让人不断回味!
纵观中外历史,让人既敬佩又尊崇的伟人实在寥寥无几,而中国除了孙中山,没人能赢得伟人的资格,没人能配得上伟人的称誉,没人能够配称伟人!当然,孙中山是人而不是神,可他不仅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奠基人,也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化身,还是中国民主思想的灵魂,更是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的伟人!
尽管通过民主革命摧毁两千多年的封建君主专制制度而建立中华民国,并非孙中山一人的功绩,而是无数仁人志士齐心用血汗浇注的丰碑,可是这并不影响孙中山成为中国民主革命的奠基人,成为中国民主革命的化身,成为中国民主思想的灵魂,成为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的伟人!
如今让人痛心的是,对于孙中山的伟大人格,对于孙中山的顽强精神,对于孙中山提出的政治创见,当今不管是年已古稀的老人,还是中青年人,都知之不多,其原因不是时间久远,而是中共当政以后让毛泽东的阴影完全遮蔽了孙中山的光辉。
擦掉孙中山头上的灰尘,抹去孙中山脸上的唾沫,搓去孙中山身上的污渍,仅从他非凡的一生不但能看到中国民主革命的艰难历程,还能看到中国民主革命的血色缩影,更能看到他大公无私的伟大人格,看到他不屈不挠的顽强精神,看到他独树一帜的政治创见。
据统计,从1894年到1911年之间发动的革命起义事件计有29次之多,其中,仅孙中山参与策划的就达十余次。尽管1911年的武昌起义是共进会与湖北新军革命团体文学社共同策划的,而孙中山并没参与,可他为辛亥革命打下坚实的基础,因此,不但是辛亥革命的奠基人,更是中国民主革命的化身。
尤其值得称颂的是,孙中山不仅创立三民主义政治主张,还借鉴分权制衡学说,根据国情民意,根据社会客观要求,根据历史发展规律,创建“权能分立”和“五权分立”的政治思想,把国家权力分为“人民权”和“政府权”,前者为“政权”,后者为“治权”,并明确阐述人民享有选举、罢免、创制、复决四种权力(即所谓“政权”);而政府拥有立法、行政、司法、考试、检察五种权力(所谓“治权”),彼此分立,各自均等,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相互促进。人民利用“政权”管理政府(即人民应有“权”),而政府运用“治权”管理社会(即政府应有“能”),两者相互作用,维护国家安定。其中,着重强调人民对权力机构的控制,社会对权力机关的制约。他这一政治思想不但扩展了西方的民主理论,还使民主体系更加完善,因此,他对政治学说作出重要的贡献,不仅值得大书特书,更应付诸实施。
自1905年孙中山借《民报》发刊词首次提出“三民主义”学说起,他便在实践中不断使之完善,到1924年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的《宣言》中对三民主义作出了经典的概括,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思想遗产。
首先,就民族主义而言,1906年的《军政府宣言》中所提出来的“驱除鞑虏、恢复中华”的口号,仅限于排满,颠覆满清朝廷对汉人的统治。而1924年将民族主义更新为两个目标:第一,免除帝国主义之侵略;第二,承认中国以内各民族之自决权,于反对帝国主义及军阀之革命获得胜利后,当组织自由统一的中华民国。如果说民族主义对外是反帝,那么对内之目标则是各民族自治自决,互相平等,待革命胜利之后共建自由统一的中华民国,而这个国家是建立在各民族自治基础上的联邦性质的共和国。
其次,就民权主义来说,1905年的《军政府宣言》对民权思想就有明确表述:国民政府内,“凡为国民皆平等以有参政权。大总统由国民公举。议会以国民公举之议员构成之,制定中华民国宪法,人人共守。敢有帝制自为者,天下共击之!”
1924年《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称:“近世各国所谓民权制度,往往为资产阶级所专有,适成为压迫平民之工具。若国民党之民权主义,则为一般平民所共有,非少数者所得而私也。”以这一宗旨,《宣言》郑重宣告:“国民党之民权主义,于间接民权之外,复行直接民权,即为国民者不但有选举权,且兼有创制、复决、罢官诸权也。”
再者,就民生主义来讲,对于人民之食衣住行四大需要,政府与人民协力,使民足食、裕衣、乐居、利行。此外,政府还应经营育幼、养老、济贫、救灾、医病卫生等公共事业。
在《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中写道:“国民党之民生主义,其最重要之原则不外二者:一曰平均地权;二曰节制资本。”其中,对“平均地权”的解释是:盖酿成经济之不平均者,莫大于土地权之为少数人所操纵。为此国家规定土地法、土地使用法、土地征收法及地价税法。私人所有土地,由地主估价呈报政府,国家就价征税,并于必要时依报价收买之。自此次报价之后,若土地因政治之改良、社会之进步而增价者,则其利益当为人民所共享,而原主不得而私之。此则平均地权之要旨也。
对“节制资本”的解释是: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之生计。此则节制资本之要旨也。
另外,《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承诺,对于缺乏土地之农民,国家将给以土地,以资耕作;对于失业工人,国家将予救济,并制定劳工法,改良工人之生活。
简括起来,三民主义的总精神,如同孙中山所说:“三民主义的意思,就是民有、民治、民享。这个民有、民治、民享的意思,就是国家是人民所共有,政治是人民所共管,利益是人民所共享。照这个说法,人民对于国家的一切事权都是要共的。”
为了实现三民主义,孙中山不仅提出了军政、训政、宪政“三时期说”,还提出了“权能说”。“三时期”的提出最早出自1906年的《军政府宣言》。第一期为军法之治,三年为期。第二期为约法之治,六年为限。第三期为宪法之治。
1924年的《国民政府建国大纲》进一步阐述了军政、训政、宪政三时期说。其中,军政时期,一切制度系隶属于军政之下。政府一面用兵力扫除国内之障碍,一面宣传主义以开化国人之心,而促进国家之统一。训政时期,政府派员到各县协助人民筹备自治。人民受使用四权之训练,得选举县官与议员,方成为完全自治之县。每县地方自治政府成立之后,选国民代表一员,以组织代表会,参与中央政事。
凡一省全数之县皆达完全自治者,为宪政开始时期。国民代表会得选举省长,为本省自治之监督。在此时期,中央与省之权限采均权制度。凡事务有全国之性质者,划归中央;有地方之性质者,划归地方。不偏于中央集权或地方分权。全国有过半数省份达至宪政开始时期,则开国民大会,决定宪法而颁布之。宪法颁布之后,中央统治权归于国民大会,国民大会产生中央政府官员与行使四权。宪法颁布之日,即为宪政告成之时,而全国国民则依靠宪法行全国大选。是为建国之大功告成。
此外,为了便于处理纷繁的国家事务,孙中山提出了“权能”的概念。他说,“国民是主人,就是有权的人,政府是专门家,就是有能的人。”人民享有的权是政权,政府所享有的权是治权。“国民政府的官吏,不管他们是大总统是内阁总理、是各部总长,我们都可以把他们当做汽车夫,或者是当做看门的巡捕,或者是诊病的医生。只要他们是有本领,忠心为国家做事,我们就应该把国家的大权付托于他们,不限制他们的行动,事事由他们自由去做,然后国家才可以进步”。“所以,政治之中,包含两个力量:一个是政权,一个是治权。”人民要把这个治权完全交到政府机关之内,使政府有很大的力量治理全国事务,另一方面,人民应有“充分的政权,管理政府的方法很完全,便不怕政府的力量太大,不能够管理。”而人民怎样管理政府呢?
就是用四个权:选举权、罢免权、创制权、复决权。有了这四个权,人民便可以直接管理国家的政治。在政府方面,要有五个权: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考试权和监察权。这就是政府的治权,政府用这五个权来治理国家。孙中山认为,“用人民的四个政权来管理政府的五个治权,那才算是一个完全的民权机关。有了这样的政治机关,人民和政府的力量才可以彼此平衡。”人民有权,政府有能,“彼此保持平衡,民权问题才算是有轨道。”另一个孙中山还指出,他所提出的“权能说”在欧美的政治哲学中是没有的,这是他的一个创举。如果中国能够实行这个“权能说”,“便可以破天荒地在地球上造成一个新世界。”
再则,“五权宪法”也是孙中山的一个创举。他说:“我们现在要集合中外的精华,防止一切流弊,便要采用外国的行政权、立法权、司法权,加入中国的考试权和监察权,连成一个很好的完璧,造成一个五权分立的政府。象这样的政府,才是世界上最完全、最良善的政府。国家有了这样的纯良政府,才可以做到民有、民治、民享的国家。”
当然,孙中山是人而不是神,因此对于他所倡导的“二次革命”和“护法战争”及“北伐战争”,各种微词此起彼伏。宋教仁被暗杀后,当时大部分囯民党议员主张“法律倒袁” ,而孙中山坚决主张“武力解决” ,并匆忙发起讨伐袁世凯的“二次革命”。这次革命,不仅以失败告终,还使宪政进程中断,更为軍阀割据提供了机遇。为了吸取过去失败的教训,孙中山在1914年把国民党改造成中华革命党时,明确规定党员必须发誓:“愿牺牲一己之生命自由权利,服从孙先生……如有二心,甘受极刑。”对此,黄兴等人不但反对,还与孙中山分道扬镳。而孙中山担任党的总理后,又规定“总理对于中央执行委员会之决议有最后决定之权”。尽管这些言行,带有专制主义思想,但在武力革命期间采取军政措施,不仅必要,还能统一思想,使组织不再松散,而能集中力量让革命取得最大效益,因此无可厚非。
对于他所提出的“以俄为师”以及“容共”政策,虽是他的失策,也是他的污点,不过,却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一种策略。而孙中山之所以实行“以俄为师”以及“容共”这一政策,一是因为在革命遇到挫折时,他得不到西方国家的援助,而列宁声称要帮助孙中山的国民革命,促使孙中山顺势而为,提出“以俄为师”以及“容共”政策。
二是因为当时革命陷入困惑,对列宁领导十月革命的成功十分艳羡,对俄共组织上的严格纪律以及以党治国非常赞赏,以至认为这是有益的经验,对于改进国民党的组织工作与巩固革命大有裨益,因而提出“以俄为师”。
三是因为孙中山看到西方国家劳资矛盾日益突出,社会动荡,误认为俄国革命后,工农大众成为国家主人,可以解决民生问题,因此不但赞赏俄国革命,还确定“联俄、容共、扶助农工”的三大政策。虽然孙中山在此之前曾强调“要以三民主义为立国之本源,五权宪法为制度之纲领”,但他并没有认清苏俄扶植中共,是实施其东方路线的战略安排,也没有认清苏俄策划的“容共”政策不仅是唆使共产党分裂国民党的策略,还是篡夺国民党党权和国民革命的领导权的“挖心战术”。
综上所述,尽管孙中山是人而不是神,有不少失误,可是仅观其一生,其言其行都洋溢着民主主义的精神。他不仅创立三民主义政治主张,还扩充了分权制衡学说,创建“权能分立”和“五权分立”的政治思想。如果说他对中国民主革命的重要贡献值得大书特书,那么他对政治学说作出的重要贡献,不仅值得大书特书,更应付诸实施。
尽管孙中山并没直接参与辛亥革命,可他不但为辛亥革命打下坚实的基础,还在辛亥革命后为了获得国际支持到处奔波,因此被推举为临时大总统。为了国家利益,为了民族利益,为了人民利益,他没有把革命成果攫为己有,因而只做了45天的临时大总统,就让位给了袁世凯,而换来了清皇室逊位,南北媾和,以至不仅避免了一场战乱,还使辛亥革命这场结束皇权专制的深刻革命成为一次温和的革命,更使这场革命超过英国的“光荣革命”。
袁世凯复辟后,孙中山之所以要确立个人权威,完全是为了防止革命遭受挫折和流产,而不是为了做皇帝。在军阀混战的情势下,因为四处碰壁,孙中山在饱受刺激后,下决心以俄为师,而按照极权主义的原则重造国民党,使软弱的国民党重新恢复力量。他将国民党武装化的同时,也深刻地认识到,一党依凭拥有暴力来进行政治独裁,违反了民主共和的基本精神和原则,不仅是对公民的权利的剥夺,也是一种政治上僭越,还是一种在乱世采取的权宜之计,而这是最终达到共和秩序不得不经过的必由之路。为了解决这一在乱世采取的权宜之计带来的悖论,孙中山设计了军政、训政、宪政,作为建设一个真正民主共和国的三部曲,借此明确提出在宪政时期还政于民。
尽管中国民主革命之路并非由孙中山一人铺筑,而是由无数仁人志士齐心用血汗浇筑出来的,可纵观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惟有他能象征中国民主革命的精神,惟有他能代表中国民主革命的思想,惟有他能胜任中国民主革命的领袖,因此他不但成为中华民国的国父,也成为中国民主革命的化身,也成为中国民主思想的灵魂,也成为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的伟人!
1925年3月12日9时30分,孙中山因原发胆管腺癌转移到肝部逝于北京协和医院,享年仅五十九岁。弥留之际,孙中山签署2份遗嘱:一是《政治遗书》,二是《家事遗书》。
其中,《政治遗书》全文是:“余致力国民革命,凡四十年,其目的在求中国之自由平等。积四十年之经验,深知欲达到此目的,必须唤起民众,及联合世界上以平等待我之民族,共同奋斗。现在革命尚未成功。凡我同志,务须依照余所著《建国方略》、《建国大纲》、《三民主义》及《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继续努力,以求贯彻。最近主张召开国民会议及废除不平等条约,尤须于最短期间,促其实现。是所至嘱!”而《家事遗书》全文是:“余国尽瘁国事,不治家产。其所遗之书籍、衣物、住宅等,一切均付吾妻宋庆龄,以为纪念。余之儿女,已长成,能自立、望各自爱,以继余志。此嘱!”
孙中山逝世后,仅北京签名吊唁的就竟达74万多人,而参加送殡者多达30余万人。可见,孙中山在百姓心上处于何等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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