腐败——中国不治之症

 


新闻背景:据悉,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于今年“5•1”正式挂牌成立开业。“国家预防腐败局”由中纪委统领,编制33人,如果不出意外,这一机构的掌门人将由干以胜担任。新“国家预防腐败局”的特殊之处,在于“中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三家合署办公,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由中纪委统领挂帅。有深度分析说,这种体制,本有致命缺陷:“中纪委是依据党规而非国法”设立(见2007年2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干以胜答记者问),而加之国家监察部,是将国、党融为一体,使其在国家制度合法化框架之内,而更加深入的进行中国反腐败。据知新成立的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一是由惩除走向“预防为主”;二是整合反腐败力量,除了中纪委主持外,还将国家监察、司法链的检察院容为体制主线,也是第一次将中国武装警察也纳入调动权之例,按中国官方最高层的话说,就是力求对中国特色的腐败形成一种泰山压顶之势。


干以胜,中共中央纪律委员会过去直接主持办理过厦门“远华案”的中纪委常委,是中纪委2007年1月10日唯一增补的总共9位中纪委副书记之一,是现任中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兼新闻发言人。干以胜,1945年生,湖北武穴人,现年62岁,在安徽省出生。历任安徽省监察厅副厅长、监察部副部长等。2002年11月出任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共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中央纪委委员、常委。2007年1月,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增选为中纪委副书记。


一、根源


2007年2月13日上午10时,中国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和国家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介绍2006年中国的反腐倡廉工作等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这次新闻发布会干以胜再次强调了中国近10年来、自蔚建行执掌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来的一个重大历史问题:中国的腐败问题决不是由社会制度造成的,即中国特色的党政腐败,不是国家制度、社会制度、一党制所造成的。


在过去改革开放30年间,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以成克杰为首的党政腐败团伙案、21世纪初爆发的黑龙江省党政团伙腐败案、2006年末上海市党政团伙腐败案等,几乎让这些省级党政机构全军覆没。还爆发了广东省湛江市、福建省厦门市、浙江省宁波市等十数个党政团伙腐败大案,对中国反腐败的形势,形成举国压力,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反腐败,旗帜鲜明地反腐败,始终把反腐败作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兴衰成败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但让世人感到,中国反腐败越反越严峻,越反越找不到尽头。


几乎全球的国家、社会的理论实践都认为:任何腐败,都是国家体制和社会体制的根源性问题,一如国家的金融出问题,是金融体制有漏洞。但中国最高层、特别是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最高层一直都不愿意承认、证实是“中国国家体制、党政体制、社会体制”的源头有漏洞,因为承认了就要“改”,“改”就要“改革”这个国家、社会体制、党政等体制,那么“一党制”就危在旦夕……这是举世、全球都关注的中国重大历史和现实的根源性问题。


二、党国体制


一、元首级职位


现政中国,有国家元首级职位是:中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注:通常,中共总书记兼任国家主席一职。与其并列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这一职位通常也由中共总书记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等共有五个职位、为国家元首职位。


二、副总理级职位


1、党系


党系具有国家“副总理”以上职务的机构包括: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有24位;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有9位;⑶中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有1位;⑷中共中央委员会书记处书记,有7位;⑸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有4位;⑹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有8位。计有53人之多(注:本文所例数字中包含在职的“兼职”。如胡锦涛,是“中共中央总书记”,还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24人之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9人之一、唯一的“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唯一的“国家主席”等五个职位)。


2、人大系


人大系,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序列。主要包括: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各1位;⑵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此位由国家主席兼任)、副主席,有4位;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有16位;计有22人之多③。


3、政府系


政府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系统。其主要有:⑴国务院总理、副总理,有5位;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国务委员会委员,有5位。计有10位之多。


4、政协系


政协系,为全国政协委员会。其“副总理”以上职务为:全国政协的主席、副主席。计有25位。


以上中国“四架马车”,计有110个“副总理”以上级别的官员,5位国家元首级别的官员。这也是中国现任“党、政、人大、政协”全部在位的“副总理”级以上职务的最基本数字。且这种数字的奇迹在近60年间一直在延续不断,还不是“官多为患”的最多时期,因为中国在毛泽东建国初期的政府建制中还设立过“中央西南局、中央华南局、中央东北局、中央西北局”等等的建制机构。与世界各国政府之比,中国党、政体制可谓绝无仅有,创全球第一大奇迹。与同是中国的香港特区比,只有一个“特首”,没有副职;与美国、俄罗斯、日本等国家比,只有一个国家元首或有、没有一个副职,而中国的这种国家“副总理”级别、及省、市、县级几十人同职位同在的现象都为全球各个国家政制所开天辟地,成为中国政制特色几十年的习以为常。


以今日(到2007年)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副省级)同一个州内还辖有:阿勒泰地区(地市级)等,博尔塔拉自治州(地市级)等,工业师、农业师(地市级)等,伊宁市、伊宁县(之下还有镇、乡级别)等等仅地方建制就超过五级党政构架,这样的中国国家体制构架,官岂能不多、不乱?


三、生态环境


有人类大自然生存至今的例子为证:说任何一颗种子,只要调节好水份和温度,它就就永远没有机会、不可能发芽、生长、开花、结果。但一棵种子落在地上,只要有适宜的水份和温度,它就一定要发芽,否则它才是一粒绝对腐败的黄豆。这就是说:“温度”与“湿度”只要调控了其一、不让二者同时具备,腐败就从源头根本不可能发生。而最近,中国黑龙江省13个地级、省属建制机关(300多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落马,参见2005年5月2日《财经》杂志封面文章),及甘肃省省会兰州市当届市委书记与连续两任市长爆发了空前(100多位党政人员)的腐败大案(参见2005年7月4日《中华工商时报》《兰州政坛地震引发思考 官员太黑还是老板爱行贿》一文)就是因为各级党政有腐败生成的“温度”“湿度”。若对产生“腐败”的“温度”与“湿度”进行有效调节和控制,腐败岂不就没有了出头之日?相反,若是有了合适的“湿度”和“温度”,腐败不出现那才是天下第一大怪事——因为大自然规则、地球世界的几万年以来都是这样过来的。


基于“水份”与“温度”——大自然相克相生的永恒定律,任何一个国家包括中国在内一成不变的执政党方式,有其历史当然腐败生存的空隙和土壤,囿此中国国家的反腐败从根源、原理上是无法遏制的。从天地、上下、阴阳、冷热、生死等等大自然所有矛盾对立共同体的制衡规则来看,任何独家不变的执政党或社会、人类,从源头上是腐败生成的当然温床,而在其生长的里程中则永远都无法摆脱亡国、亡党的必然命运。


从实践与理论上来讲,有数万年的自然界——“种子”是不带有任何阶级色彩的,至今人类依然控制着种子们何时发芽、不发芽,生长、不生长,开花、不开花和结果、不结果的绝对能力。从这来看,那么人类自己就一定能够根除或控制人类自己制造的这种腐败恶习和现象!


2005年爆发于中国黑龙江省的特大腐败案,几乎链接了黑龙江省政府、省级最高法院、省检察院等近100个省级机构、总共13个地级市、130个县级党政的所有的省、市、县长和三级书记,仅受到党纪国法处置的副厅级党政官员就有50多人。进入2006年,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军,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李金宝,福建省委宣传部长荆福生、福建省省工商局长周金秋,海军副司令员王守业等等高官纷纷落马……而中国先前被杀头的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江西省副省长胡长青、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等等,有什么威慑、又有什么警示的历史效应?黑龙江省党政的普及腐败案,再次印证了所谓“严打”“专政”的根本无能与体制空缺的严峻障碍,而要建立一个正常国家生态制衡环境“天然性”必要、不可缺失的制度制衡。


黑龙江省的党政腐败案,全是21世纪新近发生的登峰造极腐败。以原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枝→赵洪彦(原黑龙江省省人事厅厅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马德(原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委书记,绥化为地市级建制,是赵洪彦、韩桂芝的根据地)为党政腐败的中轴链,造成黑龙江省300多名党政领导干部纷纷落马(指已经受到党纪国法制裁的),仅绥化市马德腐败案,就有超过40多位地方党政官员“一把手”全军覆灭。腐败,有什么可怕?不依然前赴后继、一个更比一个大的继续进行腐败吗?黑龙江省腐败链,仅地级市长、市委书记、厅长等“一号人物”就有50多人纷纷落马——这是生态、环境体制所造成的必然灾难,也是正在连续发生、根本无法遏制、不惧怕死的生态灾难。中国式的党政腐败,正通过中国各级执政者——主要党政官员向执政体制普及、渗透,然后通过局部体制、策略的不公正、不公平、不阳光化,由“腐蚀官员”扩展为“腐蚀社会”,从腐蚀社会机体,进而腐蚀国家体制、进入中国社会。


在人类地球上,任何一颗正常“种子”,只要有了当然的“水份”和“温度”,谁能阻止它在春天里不发芽、不生长、不开花和不结果呢?绝不可能!千千万万颗“腐败”的种子,有了体制内国家体制内的生态环境“温度”和“水份”,谁能阻止党政官员不腐败,使其不开花、不结果呢?谁?天底下有这种事吗?!有,也很简单:若断绝了“水份”和“温度”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元素,任何“种子”都根本不可能发芽、生长和开花、结果——这是比人类更为伟大的“大自然法则”。如此伟大、如此历史不败延绵至今、生生不熄的“大自然法则”,是否对中国日益严峻的反腐败大业,可否有所历史不朽的启示呢?若在人类的地球上、大自然,全球只剩下一条河流、一个山头、一种动物、一棵树、一朵花、一棵草、一个人……一党独政,大自然又怎样延续下去?


四、58年来现实


2006年爆发的陈良宇及湖南省中共郴州市委“一把手”李大伦、中共郴州市委纪委书记曾锦春、中共郴州市委、中共宣传部长樊甲生等人间故事,正应验了温家宝总理“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我们在继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还要继续推进包括选拔干部和选举制度在内的政治体制改革”。但新中国至今的58年,中国依然不能实践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一直还没有实践“民主与法制”国家的可能,而要等到从村到乡、到县、到省、最后国家之后才能“人民当家作主”,这让人想起毛泽东当初解放全中国,没有经过村、乡、县、省等,不也一样领导了全中国吗?还有今日的伊拉克、阿富汗及巴勒斯坦等的民主选举,难道中国人“当家做主人”、“民主与法制”的环境连今日伊拉克、阿富汗、巴勒斯坦等都不如?还有,自从新中国1949年10月1日至今、58年都没能建立起一个“民主与法制”的国家,难道还要再等另外一个58年、100年之后,才能建立起一个“民主与法制”的国家??中国共产党历经85年浴血奋战、至今没也有建立起一个“民主与法制”的国家,是不是因为“制度不好,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还是别的什么?然中国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大跃进”、十数次“路线斗争”等是不是中国“坏人”、坏制度“走向反面”的历史标志?为什么58年至今的中国依然距“民主与法制”依然是遥遥无期、遥不可及?中国何时才能有温家宝总理所说的“好体制”、让“人民当家作主人”?


陈希同走了,陈良宇也无情的退出了中国的历史舞台。但在祢留之际、腐败金额超过5000多万元的李大伦无不身怀无限眷恋的深情表示:“希望党组织能够保留我的党籍,让我回常德桃源老家种田悔过”。而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是中国5000年来陶渊明著书《逃花源记》的发祥地,是中国5000年来唯一被记录最自由美好、最理想神往的地方。至于李大伦面临中国《刑罚》被杀头的可能,却依然幻想那种美妙的“桃花源”的生活、毅然对“保留党籍”致死不渝——这真是共产党人及先辈们在建立共产党之际、用生命号召所有人去追求实践的“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人类至高无上的崇高境界吗?


在人类地球上,任何一颗正常“种子”,只要有了当然的“水份”和“温度”,谁能阻止它在春天里不发芽、不生长、不开花和不结果呢?绝不可能!千千万万颗“腐败”的种子,有了体制内国家体制内的生态环境“温度”和“水份”,谁能阻止党政官员不腐败,使其不开花、不结果呢?谁?天底下有这种事吗?!有,也很简单:若断绝了“水份”和“温度”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元素,任何“种子”都根本不可能发芽、生长和开花、结果——这是比人类更为伟大的“大自然法则”。如此伟大、如此历史不败延绵至今、生生不熄的“大自然法则”,是否对中国日益严峻的反腐败大业,可否有所历史不朽的启示呢?


而今,有7080万中共党人、这些人走向了它与历史、人类、今日中国12.2亿人的对面,成为世界独有不痴人类的绝对人!从当今世界或是悠悠历史、及中华5000年来全面搜索,有哪一个贪官真可以心随所愿的想到去“桃花源”“悔过”?!但李大伦破天荒、美妙的想到了、也想付诸了实践,甚至梦想着中国那一代又一代、孜孜追求的“世外桃源”……中国特色的反腐败,需要国家、社会、政党的整体生态环境。


五、腐败癌症


还依新疆为例。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自1994年就任于新疆“第一把手”,如今12年过去,他依然是新疆的“第一把手”。而当然合法的美国总统克林顿,不过才当了八年的总统。中国“官多为患”其实是其体制源头的根源性问题,是毛泽东时代独权、目无国家法制在中国社会的具体表现。若不从中国社会制度上加以改革,中国“官多为患”将无法解决。近60年尚且如此,再延续他100年、200年又何妨?


更为历史性灾难的是:中国党政的政制构架,缺乏最最基础法律程序、合法性的当然链接。以中共7080万党员为例,按中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共产党是唯一“合法”的执政党,法律规定“党领导一切”。也就是说,领导13亿中国公民一切的,就是中国共产党,但中国12.17亿公民却没有任何“权力”对这个党的选举及决策来“举手”表达可否,却只有7080万党员有权“投票”,全国绝大多数12.17亿以上的普通公民人口根本都没权力来投票表决,其“执政党”的合法性又在哪里“合法”的来体现出来?中国近60年至今,都在稀里糊涂执行着这种所谓的“合法性”。因之,作为最高凌驾于国家之上的唯一执政党,决策“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就自然“天地合一”的“合法”、也就无可阻挡的当然出笼了。


近60年的中国,无情的印证了一个历史无奈的根本悖论:就是今日12.3亿中国公民都去参加“举手”或“不举手”,其结果永远都是一样:“公民”无权、不能对党举手,党却要永远领导(注:而不是国家)包括12.3亿中国公民在内的整个中国、国家。这种党政根本悖论的所谓机制、无源之水就这样一统“独裁垄断”的延续着。“法制中国”,不是“党治”;党是只有7080万人的利益,而国是13亿人、每一个公民的权力与利益。


现在及未来中国的根源是:要不要以“法制”来构建中国未来?要不要社会主义“法治”?或就是依然按毛泽东先自己起草并决定实施《宪法》、之后又当然的废止《宪法》按这样的路线、就这样走永远的向下去?若真是这样,中国的“官多为患”将难以遏制,已经延续58年的党治之国,难道就这样一代一代、一直没有“法制国家”的继续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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腐败——中国不治之症

 


新闻背景:据悉,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于今年“5•1”正式挂牌成立开业。“国家预防腐败局”由中纪委统领,编制33人,如果不出意外,这一机构的掌门人将由干以胜担任。新“国家预防腐败局”的特殊之处,在于“中纪委、监察部、国家预防腐败局”三家合署办公,三块牌子,一套人马由中纪委统领挂帅。有深度分析说,这种体制,本有致命缺陷:“中纪委是依据党规而非国法”设立(见2007年2月13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干以胜答记者问),而加之国家监察部,是将国、党融为一体,使其在国家制度合法化框架之内,而更加深入的进行中国反腐败。据知新成立的中国“国家预防腐败局”,一是由惩除走向“预防为主”;二是整合反腐败力量,除了中纪委主持外,还将国家监察、司法链的检察院容为体制主线,也是第一次将中国武装警察也纳入调动权之例,按中国官方最高层的话说,就是力求对中国特色的腐败形成一种泰山压顶之势。


干以胜,中共中央纪律委员会过去直接主持办理过厦门“远华案”的中纪委常委,是中纪委2007年1月10日唯一增补的总共9位中纪委副书记之一,是现任中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兼新闻发言人。干以胜,1945年生,湖北武穴人,现年62岁,在安徽省出生。历任安徽省监察厅副厅长、监察部副部长等。2002年11月出任中央纪委常委、秘书长、机关党委书记、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副组长。中共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当选中央纪委委员、常委。2007年1月,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增选为中纪委副书记。


一、根源


2007年2月13日上午10时,中国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请中共中央纪委副书记、秘书长干以胜和国家监察部副部长屈万祥介绍2006年中国的反腐倡廉工作等方面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这次新闻发布会干以胜再次强调了中国近10年来、自蔚建行执掌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以来的一个重大历史问题:中国的腐败问题决不是由社会制度造成的,即中国特色的党政腐败,不是国家制度、社会制度、一党制所造成的。


在过去改革开放30年间,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以成克杰为首的党政腐败团伙案、21世纪初爆发的黑龙江省党政团伙腐败案、2006年末上海市党政团伙腐败案等,几乎让这些省级党政机构全军覆没。还爆发了广东省湛江市、福建省厦门市、浙江省宁波市等十数个党政团伙腐败大案,对中国反腐败的形势,形成举国压力,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反腐败,旗帜鲜明地反腐败,始终把反腐败作为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兴衰成败的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但让世人感到,中国反腐败越反越严峻,越反越找不到尽头。


几乎全球的国家、社会的理论实践都认为:任何腐败,都是国家体制和社会体制的根源性问题,一如国家的金融出问题,是金融体制有漏洞。但中国最高层、特别是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最高层一直都不愿意承认、证实是“中国国家体制、党政体制、社会体制”的源头有漏洞,因为承认了就要“改”,“改”就要“改革”这个国家、社会体制、党政等体制,那么“一党制”就危在旦夕……这是举世、全球都关注的中国重大历史和现实的根源性问题。


二、党国体制


一、元首级职位


现政中国,有国家元首级职位是:中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注:通常,中共总书记兼任国家主席一职。与其并列的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这一职位通常也由中共总书记兼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全国政协主席等共有五个职位、为国家元首职位。


二、副总理级职位


1、党系


党系具有国家“副总理”以上职务的机构包括:⑴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有24位;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有9位;⑶中共中央委员会总书记,有1位;⑷中共中央委员会书记处书记,有7位;⑸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有4位;⑹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副书记,有8位。计有53人之多(注:本文所例数字中包含在职的“兼职”。如胡锦涛,是“中共中央总书记”,还是“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24人之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委员”中9人之一、唯一的“中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唯一的“国家主席”等五个职位)。


2、人大系


人大系,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序列。主要包括: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各1位;⑵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此位由国家主席兼任)、副主席,有4位;⑶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有16位;计有22人之多③。


3、政府系


政府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系统。其主要有:⑴国务院总理、副总理,有5位;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的国务委员会委员,有5位。计有10位之多。


4、政协系


政协系,为全国政协委员会。其“副总理”以上职务为:全国政协的主席、副主席。计有25位。


以上中国“四架马车”,计有110个“副总理”以上级别的官员,5位国家元首级别的官员。这也是中国现任“党、政、人大、政协”全部在位的“副总理”级以上职务的最基本数字。且这种数字的奇迹在近60年间一直在延续不断,还不是“官多为患”的最多时期,因为中国在毛泽东建国初期的政府建制中还设立过“中央西南局、中央华南局、中央东北局、中央西北局”等等的建制机构。与世界各国政府之比,中国党、政体制可谓绝无仅有,创全球第一大奇迹。与同是中国的香港特区比,只有一个“特首”,没有副职;与美国、俄罗斯、日本等国家比,只有一个国家元首或有、没有一个副职,而中国的这种国家“副总理”级别、及省、市、县级几十人同职位同在的现象都为全球各个国家政制所开天辟地,成为中国政制特色几十年的习以为常。


以今日(到2007年)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例,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副省级)同一个州内还辖有:阿勒泰地区(地市级)等,博尔塔拉自治州(地市级)等,工业师、农业师(地市级)等,伊宁市、伊宁县(之下还有镇、乡级别)等等仅地方建制就超过五级党政构架,这样的中国国家体制构架,官岂能不多、不乱?


三、生态环境


有人类大自然生存至今的例子为证:说任何一颗种子,只要调节好水份和温度,它就就永远没有机会、不可能发芽、生长、开花、结果。但一棵种子落在地上,只要有适宜的水份和温度,它就一定要发芽,否则它才是一粒绝对腐败的黄豆。这就是说:“温度”与“湿度”只要调控了其一、不让二者同时具备,腐败就从源头根本不可能发生。而最近,中国黑龙江省13个地级、省属建制机关(300多各级党政领导干部落马,参见2005年5月2日《财经》杂志封面文章),及甘肃省省会兰州市当届市委书记与连续两任市长爆发了空前(100多位党政人员)的腐败大案(参见2005年7月4日《中华工商时报》《兰州政坛地震引发思考 官员太黑还是老板爱行贿》一文)就是因为各级党政有腐败生成的“温度”“湿度”。若对产生“腐败”的“温度”与“湿度”进行有效调节和控制,腐败岂不就没有了出头之日?相反,若是有了合适的“湿度”和“温度”,腐败不出现那才是天下第一大怪事——因为大自然规则、地球世界的几万年以来都是这样过来的。


基于“水份”与“温度”——大自然相克相生的永恒定律,任何一个国家包括中国在内一成不变的执政党方式,有其历史当然腐败生存的空隙和土壤,囿此中国国家的反腐败从根源、原理上是无法遏制的。从天地、上下、阴阳、冷热、生死等等大自然所有矛盾对立共同体的制衡规则来看,任何独家不变的执政党或社会、人类,从源头上是腐败生成的当然温床,而在其生长的里程中则永远都无法摆脱亡国、亡党的必然命运。


从实践与理论上来讲,有数万年的自然界——“种子”是不带有任何阶级色彩的,至今人类依然控制着种子们何时发芽、不发芽,生长、不生长,开花、不开花和结果、不结果的绝对能力。从这来看,那么人类自己就一定能够根除或控制人类自己制造的这种腐败恶习和现象!


2005年爆发于中国黑龙江省的特大腐败案,几乎链接了黑龙江省政府、省级最高法院、省检察院等近100个省级机构、总共13个地级市、130个县级党政的所有的省、市、县长和三级书记,仅受到党纪国法处置的副厅级党政官员就有50多人。进入2006年,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军,安徽省副省长何闽旭、省政协副主席王昭耀,天津市检察院检察长李金宝,福建省委宣传部长荆福生、福建省省工商局长周金秋,海军副司令员王守业等等高官纷纷落马……而中国先前被杀头的全国人大副委员长成克杰、江西省副省长胡长青、安徽省副省长王怀忠等等,有什么威慑、又有什么警示的历史效应?黑龙江省党政的普及腐败案,再次印证了所谓“严打”“专政”的根本无能与体制空缺的严峻障碍,而要建立一个正常国家生态制衡环境“天然性”必要、不可缺失的制度制衡。


黑龙江省的党政腐败案,全是21世纪新近发生的登峰造极腐败。以原黑龙江省政协主席韩桂枝→赵洪彦(原黑龙江省省人事厅厅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马德(原黑龙江省绥化市市委书记,绥化为地市级建制,是赵洪彦、韩桂芝的根据地)为党政腐败的中轴链,造成黑龙江省300多名党政领导干部纷纷落马(指已经受到党纪国法制裁的),仅绥化市马德腐败案,就有超过40多位地方党政官员“一把手”全军覆灭。腐败,有什么可怕?不依然前赴后继、一个更比一个大的继续进行腐败吗?黑龙江省腐败链,仅地级市长、市委书记、厅长等“一号人物”就有50多人纷纷落马——这是生态、环境体制所造成的必然灾难,也是正在连续发生、根本无法遏制、不惧怕死的生态灾难。中国式的党政腐败,正通过中国各级执政者——主要党政官员向执政体制普及、渗透,然后通过局部体制、策略的不公正、不公平、不阳光化,由“腐蚀官员”扩展为“腐蚀社会”,从腐蚀社会机体,进而腐蚀国家体制、进入中国社会。


在人类地球上,任何一颗正常“种子”,只要有了当然的“水份”和“温度”,谁能阻止它在春天里不发芽、不生长、不开花和不结果呢?绝不可能!千千万万颗“腐败”的种子,有了体制内国家体制内的生态环境“温度”和“水份”,谁能阻止党政官员不腐败,使其不开花、不结果呢?谁?天底下有这种事吗?!有,也很简单:若断绝了“水份”和“温度”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元素,任何“种子”都根本不可能发芽、生长和开花、结果——这是比人类更为伟大的“大自然法则”。如此伟大、如此历史不败延绵至今、生生不熄的“大自然法则”,是否对中国日益严峻的反腐败大业,可否有所历史不朽的启示呢?若在人类的地球上、大自然,全球只剩下一条河流、一个山头、一种动物、一棵树、一朵花、一棵草、一个人……一党独政,大自然又怎样延续下去?


四、58年来现实


2006年爆发的陈良宇及湖南省中共郴州市委“一把手”李大伦、中共郴州市委纪委书记曾锦春、中共郴州市委、中共宣传部长樊甲生等人间故事,正应验了温家宝总理“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我们在继续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同时,还要继续推进包括选拔干部和选举制度在内的政治体制改革”。但新中国至今的58年,中国依然不能实践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一直还没有实践“民主与法制”国家的可能,而要等到从村到乡、到县、到省、最后国家之后才能“人民当家作主”,这让人想起毛泽东当初解放全中国,没有经过村、乡、县、省等,不也一样领导了全中国吗?还有今日的伊拉克、阿富汗及巴勒斯坦等的民主选举,难道中国人“当家做主人”、“民主与法制”的环境连今日伊拉克、阿富汗、巴勒斯坦等都不如?还有,自从新中国1949年10月1日至今、58年都没能建立起一个“民主与法制”的国家,难道还要再等另外一个58年、100年之后,才能建立起一个“民主与法制”的国家??中国共产党历经85年浴血奋战、至今没也有建立起一个“民主与法制”的国家,是不是因为“制度不好,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还是别的什么?然中国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大跃进”、十数次“路线斗争”等是不是中国“坏人”、坏制度“走向反面”的历史标志?为什么58年至今的中国依然距“民主与法制”依然是遥遥无期、遥不可及?中国何时才能有温家宝总理所说的“好体制”、让“人民当家作主人”?


陈希同走了,陈良宇也无情的退出了中国的历史舞台。但在祢留之际、腐败金额超过5000多万元的李大伦无不身怀无限眷恋的深情表示:“希望党组织能够保留我的党籍,让我回常德桃源老家种田悔过”。而湖南省常德市桃源县,是中国5000年来陶渊明著书《逃花源记》的发祥地,是中国5000年来唯一被记录最自由美好、最理想神往的地方。至于李大伦面临中国《刑罚》被杀头的可能,却依然幻想那种美妙的“桃花源”的生活、毅然对“保留党籍”致死不渝——这真是共产党人及先辈们在建立共产党之际、用生命号召所有人去追求实践的“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人类至高无上的崇高境界吗?


在人类地球上,任何一颗正常“种子”,只要有了当然的“水份”和“温度”,谁能阻止它在春天里不发芽、不生长、不开花和不结果呢?绝不可能!千千万万颗“腐败”的种子,有了体制内国家体制内的生态环境“温度”和“水份”,谁能阻止党政官员不腐败,使其不开花、不结果呢?谁?天底下有这种事吗?!有,也很简单:若断绝了“水份”和“温度”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元素,任何“种子”都根本不可能发芽、生长和开花、结果——这是比人类更为伟大的“大自然法则”。如此伟大、如此历史不败延绵至今、生生不熄的“大自然法则”,是否对中国日益严峻的反腐败大业,可否有所历史不朽的启示呢?


而今,有7080万中共党人、这些人走向了它与历史、人类、今日中国12.2亿人的对面,成为世界独有不痴人类的绝对人!从当今世界或是悠悠历史、及中华5000年来全面搜索,有哪一个贪官真可以心随所愿的想到去“桃花源”“悔过”?!但李大伦破天荒、美妙的想到了、也想付诸了实践,甚至梦想着中国那一代又一代、孜孜追求的“世外桃源”……中国特色的反腐败,需要国家、社会、政党的整体生态环境。


五、腐败癌症


还依新疆为例。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王乐泉,自1994年就任于新疆“第一把手”,如今12年过去,他依然是新疆的“第一把手”。而当然合法的美国总统克林顿,不过才当了八年的总统。中国“官多为患”其实是其体制源头的根源性问题,是毛泽东时代独权、目无国家法制在中国社会的具体表现。若不从中国社会制度上加以改革,中国“官多为患”将无法解决。近60年尚且如此,再延续他100年、200年又何妨?


更为历史性灾难的是:中国党政的政制构架,缺乏最最基础法律程序、合法性的当然链接。以中共7080万党员为例,按中国《宪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共产党是唯一“合法”的执政党,法律规定“党领导一切”。也就是说,领导13亿中国公民一切的,就是中国共产党,但中国12.17亿公民却没有任何“权力”对这个党的选举及决策来“举手”表达可否,却只有7080万党员有权“投票”,全国绝大多数12.17亿以上的普通公民人口根本都没权力来投票表决,其“执政党”的合法性又在哪里“合法”的来体现出来?中国近60年至今,都在稀里糊涂执行着这种所谓的“合法性”。因之,作为最高凌驾于国家之上的唯一执政党,决策“三反五反”“大跃进”“文化大革命”等就自然“天地合一”的“合法”、也就无可阻挡的当然出笼了。


近60年的中国,无情的印证了一个历史无奈的根本悖论:就是今日12.3亿中国公民都去参加“举手”或“不举手”,其结果永远都是一样:“公民”无权、不能对党举手,党却要永远领导(注:而不是国家)包括12.3亿中国公民在内的整个中国、国家。这种党政根本悖论的所谓机制、无源之水就这样一统“独裁垄断”的延续着。“法制中国”,不是“党治”;党是只有7080万人的利益,而国是13亿人、每一个公民的权力与利益。


现在及未来中国的根源是:要不要以“法制”来构建中国未来?要不要社会主义“法治”?或就是依然按毛泽东先自己起草并决定实施《宪法》、之后又当然的废止《宪法》按这样的路线、就这样走永远的向下去?若真是这样,中国的“官多为患”将难以遏制,已经延续58年的党治之国,难道就这样一代一代、一直没有“法制国家”的继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