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暗前静悄悄的两场政治运动

 


政治根基的重新发现,造成两种后果:一种是对高于统治者的、赋予统治者权力的政治秩序的修补,即使换掉统治者,还是那个政治秩序;只有当推翻政治秩序,才是根本性的。另一种不仅推翻现有统治者,而且通过推翻统治者连政治秩序都一并推翻,并重建新的秩序,任命新的统治者。前面一种发现,是保守主义的,也就是回到与当下这个历史阶段的源头,在起源中复活启示和原则。例如回归到中华民国民国始基,从那里找回共和宪政原则,一种改良的方式进行,潜移默化的,而不是悍然发动激烈变革,予以撕裂。


在矛盾大规模激化之前,总是有两种静悄悄的政治运动。


文化道德重建是一次隐秘的夺权


一种是道德理想国的重建。


文化道德要给穷人幸福感,而不是捆绑穷人的绳索。所以文化道德重建首先要针对权贵。但是文化道德对权贵有用么,有约束力么?胡适他们搞过好人政府,又在政治上有什么作用?文化道德重建首先要体现为对权贵的道德教育,那谁来搞呢,他们无疑会说那就需要一个高于权贵的道德家或者文人。他代表天道,代表民族,代表道德,代表自由,代表民主,楔入权贵与这些至高无上的东西之间,并且把它们隔开来,最后自己取而代之,把他们从台上踢下来。那就是说,文化道德重建不过是一次隐秘的政变或夺权。


道德家或者文人伸“天”以屈君或者取而代之,以“另立中央”的姿态,让民族站在这边,与他合并为一体,让民众看来,他就是天,就是民族。以一个精神领袖暗中潜入政治,把政治从法律舞台上,挪到道德舞台之上,在道德上控制了政治,伸民族屈权贵,尊国以抑政府。当知识分子开始讨论知识分子问题时,就是鹿鼎将失、他们蠢蠢欲动的时候。暗中将批判者抬到道统的位置上,这是知识分子自居为道统化身的办法,尊民族以压制替代权贵。这就是道德理想国重建的政治运动。


德治与法治,是两种统治方式,德治是诉诸于人内心的统一,而法治则诉诸于人行为的统一。前者看起来,更有效,强大,依赖于更为强大的政治整合力,例如政教合一结构,但是其效果实际上很差,因为道德无法战胜欲望和激情。之所以如此,现代法治放弃了古典德治这种政教合一结构,后退一步。法治被认为不如道德统治的一个原因,就是从展现的期待图景来看,德治可以在人的内心深处形成统一性,力量更大,更容易集中优势力量。而法治很显然看起来比较间接,内心的道德冲突甚至会抵消法治带来的统一性。可是德治仅仅是一厢情愿。


这两种统治方式,都是开国立法者的道成肉身。一个国家制度,根本上脱离不了开国立法者的影子。道治需要开国立法者以及政治影像以明显的方式来担保支撑,总是打扮开国立法者成道德圣人。而法治开国立法者以隐性或者黑暗的方式,存在于政体当中。道德家或者文人并不喜欢法治,是因为以隐性或者黑暗的方式把他们的灵魂不朽欲望和自我满足感,也抹掉了。道德家或者文人总是冒充开国立法者,例如以毛泽东的继承人自居,以开国立法者的精神来批判现有统治者,并取而代之。这是同一种气质的儿子对老子的替代,是同一种气质的新精英对老精英的新陈代谢。


德治需要一个权威人格作担保,在其展开批判的背后,都会有一个批判者说:我比你有道德,所以批判你,我批判你,所以比你有道德。在被批判者与道德规范之间,需要权威人格作为中介,甚至权威人格就是道德规范。德治的发言者就是道德圣人或准圣人的化身。这样道德批判赶走了旧神建立起新神的统治,都是“牧羊人”统治方式的延续:新的牧羊人与绵羊。德治是通往独裁与专制的康庄大道。德治是“人能弘道”。而法治是“道能弘人”,首先张扬的是神圣而令人敬畏的律法,它高于批判者,批判是为了彰显法律,而不是彰显批判者,让批判者不敢狂妄,而是匍匐于秩序之下,维护秩序而不是颠覆,从狂热带火星到处乱跑的狐狸,变为温顺的刺猬。


德治必须建立在人性善的假设上,必须相信人人都可成尧舜,都与开国立法者一样,从而抹平古典政治哲学家一直观察到的,少数精英与大多数民众之间鸿沟。道德与政治结盟,设置了一个底线,每一个人都必须在底线之上,这样就给民众带来无数压力和苦难。而法治有所不同,建立在人心恶的假设之上,他看到了这种对民众的压迫,不认为人人必须成尧舜,承认君子与小人的区别,同时保留一个开放的态度,让小人可以上升到君子,但不是一定要升,给于权利而不是义务,给于帮助而不是压力。德治与法治是根本对立的,从政体建设来。德治只会把古代邪恶专制的幽灵引狼入室,法治有着走向宪政的伟大前程。


文化道德重建,是一种隐晦地回归政治的政治运动,以政治化极端化的方式。而法治运动不同,则是光明正大回归政治性,并且以理性限制政治化极端化。文化道德重建由于是暗中行动,或者是无意中催生,缺乏对政治的理性筹划,就像荒野中疯长的杂草。法治运动回归政治性到了阳光之下,接受阳光的普照,就便为太阳神阿波罗的理性力量,而不是酒神的无理性力量。文化道德重建,在黑暗之中滋长,必然走向暴力革命或侵略战争,呼唤独裁和法西斯主义,这是文化道德重建的宿命。


士大夫自我中心取向批判


文化道德重建拒绝法律,因为如果把法律当作武器的话,就要碰到如何协调自己的政治立场与现有政体的关系。文化道德重建从表面上拒绝了政治,陷入非政治以此作为自己的政治立场:否定现有政体。他们是另立“中央”,例如看现代儒生胡适和罗隆基对国民党《人身保护法令》的批评,他们不能尊重《人身保护法令》,来成就《人身保护法令》,而是觉得道义就在他身上,而不是有一个高于他的法律正义,去接近。他们拒绝法律,也拒绝高于他们的东西,觉得天理道义就是他们,就在他们身上。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没有自我豁免的禁忌,也就是说等革命一成功,自己就成为口头上的理想主义者,实际上的独裁者。人是自私的,每一个人都喜欢享受别人的自我克制,另一方面为自己缺乏自我克制而得意。贝卡利亚写道,如果可能的话,我们每一个人都愿意束缚他人的契约没有束缚自己,每一个人乐意成为全部世界的中心。当统治者的自私自利不受到宪法的制约,那么随之而来的,就只能是派系之争、混乱和暴政。


士大夫精神最喜欢国王不遵守法律和刑不上大夫。士大夫精神无法避免特权的思想,即使有道义上的谴责,也是没有用的,尤其无法依赖于自我修养和巨大的自制力。只要用潜规则或者政治需要,就可以豁免法律禁止。


孟德斯鸠将自我豁免的禁忌规定如下:如果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做的,他将不再拥有自由,因为他所有的同胞都拥有同样的权利。那么只有激情对抗激情,遏制士大夫精神赋予自己特权的渴望。士大夫以自我为中心的本能要遭受防范,要强加一种自我豁免的禁忌。


重建公民社会:满足并且控制追求幸福生活的渴望


另外一种是重建公民社会。


中国的改革开放的过程,是市民社会从政治总体性之中脱落出去的过程。如今市民社会因为缺乏法律刺入,而变为太松,没有达到有机联系有机体的地步,而在国家领域则太紧。例如民商法太多,行政法太少。单方面从法律太多和法律太少都不对,应该说,需要的太少,不需要的太多。所以当我们开始反思公民社会如何收紧,因该预防这样的收紧可能造成政治领域进一步收紧。


文化道德重建是政治总体性瓦解的产物。公民社会从道德理想国中分离出来之后,因为原来公民社会依赖于国家道德的支持,如今分离出来,而公民社会本身并没有道德基础,于是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虚无主义。但是并不能因此就坚持在公民社会搞道德重建,因为如此,必将沿着原来的轨迹,去重建道德理想国,或者为道德理想国的重建作准备。


从道德理想国的重建下降到公民社会的道德重建是一种进步。确实需要一个有机联系的公民社会,而不是公民被对国家忠诚碾平的社会,完全被国家攫取的社会。在公民社会中讲有机联系,讲身份认同,而在国家层次必须法律刺入公民社会,构成总体性。公民社会趋于道德堕落或者原子化,不是市场经济的结果,也不是个体解放的结果,而是极权主义瓦解的结果。一切道德生活的根基本质上就是封闭社会,如果公民社会诉诸于道德重建,则与现代开放社会的要求南辕北辙。为解决一个道德虚无的问题,而去文化道德重建,会带来无数问题。


文化道德重建,是一种道德对另外一种道德的抗议。也是对“平庸的恶”进行灵魂改造,不外乎是毛泽东在文革之中要求“人民内心深处闹革命”的另外一种变形,依赖于林毓生在《中国意识之危机》所揭示的古典时代的道德/文化深层结构。儒家将精神看作根本问题,把精神变革作为根本解决方式。从表面上道德重建从原有的政治结构中告别,是道德对非道德的反抗,但实际上,还只是非道德,让专制的残暴隐秘地进入身体,是另外一个表面上文明骨子里头的野蛮。


公民社会不能重建在道德之上,我还有个证据。据周作人介绍,五四时期的公民社会重建,集体体现在“对于新村有极大憧憬”。新村运动在五四时期是风靡一时,不仅为五四运动大部分领导人所关注,而且对在五四运动中成长起来的一年轻人产生巨大影响。它实际上接上近代公羊学中的神秘主义,例如大同,下启迪了毛泽东的人民公社。周作人说,新村与别的社会改造不同的地方,是想和平的得到革命的结果。在周作人看来,中国五四新村运动的实质是顺应了必然的潮流,建立新社会的基础,以使将来的革命,省去了一回无用的破坏损失。


但是新村运动走了道德重建的路子,其倡导者设想,新村没有行政司法组织,也没有规定的法律训条。一切依靠新村成员“个人”的理性与道德自觉,也就是试图通过每一个个体的“道德自我完善”以及对他人的“道德感化”来实现整个社会的道德化。所以新村运动在五四之后,并没有实际上的改造作用,而只有到了毛泽东掌握了政权,才用权力来全面实行新村理想。


文化道德社会的重建,仅仅表达了一个重建公民社会的权力意志,权力意志用文化道德重建的外衣来与世人见面,让人家认识记住。


现代士大夫没有把政治和道德的伦理基础放在儒家所谓“小人”身上,而继续放在“君子” 身上,并且特别不能被原谅的是,拒绝让肉欲获得正当性,拒绝自我保存和无止境的满足欲望。中国现代士大夫的自由,就是道德自由,再往极端一些,就推到无政府主义。不要说消极自由,连国家和统治都被消灭掉。拒绝凡人幸福生活,拒绝给与正当性论证,拒绝承认的后果就是,“小人”以自己的必然性和自然欲望宣告了革命,并且把现代士大夫打成“臭老九”。“士为首”被贬为最低下的“臭老九”,很容易看出“小人”与士大夫之间的主奴辩证法和承认的政治斗争。所以公民社会要的并不是文化道德重建,而是政治经济学,政治经济学是市民社会的政治科学。


斯密的政治经济学把人追求幸福的无限欲望释放到公民社会。公民社会中的市场经济和个体解放,是极权主义瓦解之后,用于维系整体秩序的办法,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办法。即使市场经济等形成公民社会与国家的分野,也需要以法律用一种特殊的方式维系整体秩序,这形散而神不散。


对付人追求幸福的无限欲望造成的自然状态,除了斯密的政治经济学之外,还有霍布斯开出一个利维坦之路。利维坦是用国家和法律全盘吞没市民社会,提到政治总体性的高度,实行安排,用一个强大的父权来遏制“人对人是狼”的自然状态。霍布斯并没有否定和摧毁人追求幸福的无限欲望,而是用死亡危险来恐吓来遏制,把利维坦放在自我保存的自然权利之上。


不管是斯密的政治经济学,还是霍布斯的利维坦,都没有显示对人追求幸福无限欲望的无能和恐惧,而是积极地去战胜。斯密的政治经济学区分国家和社会,霍布斯的利维坦用国家吞没市民社会。前者存在的问题是,如果马克思批评斯密的继承人黑格尔所说的,国家容易被经济权贵所劫持,而成为重商主义国家。霍布斯一直怀疑社会契约无法约束人的意志,社会契约很容易被强大的一方所修改,所以利维坦以强大的国家来遏制经济权贵。


道德理想国的重建下降到公民社会,是让公民社会处于主导,而让政治下降为捍卫者,实际上就要改变政府的精神实质:变为共和,实行法治约束政府。加尔文认为,为了防止世俗权力凌驾于精神权力之上,必须改变权利的精神实质,提出一种更适合于市民生活的宗教解决方式。重建公民社会必须建立在法律之上,发现普通法或自然法,并作为一个国家政体据以形成的根基。从公民社会找回自然法,再把国家的政治正当性建立在公民社会之上,例如用市场经济主体来推出一个国家秩序,是让公民社会处于主导地位的策略。


重建公民社会就是把权贵与自然法合一的状态,用锤子打破,把政体与高级法分开来,把政统和道统分开来,用高级法批判政体,用道统批判政统,压制权贵,并驱除出境。找回自然法,就是要找回当下政体和政治生活中已经迷失的目标和理想。这是一种革命或改良的做法,把权贵与自然法,共同体目标和政治神学浑然一体的状态刺破,并撕裂,把自然法和政治神学抬到权贵上,并依此谴责驱赶权贵。


直面政治


意大利人文主义者里努奇尼是一位流亡者,他在自己的乡间别墅过着避世的静修生活,一位朋友指责他说,文化不应当是孤立的,我们生活在人与人之间,无论我们的职业是什么,它总要体现在人的关系之中。里努奇尼义正词严地回答说,要想从事活动的必要条件就是自由,只有在自由的社会中人才能够表现自己,但是在佛罗伦萨不存在自由,那里有一个暴君叫洛伦佐,他把市民关闭在诺言组成的网中,迫使他们要么腐化堕落,要么退隐深山。文化不再是使人类变为强大的手段,而只能是为那些人提供避难所和藏身地,这些人是不愿意违背自己的良心和真理去从事政治活动的人。这是一种移民,内在移民。因为政治专制,人们只能回到内心,躲到内心。


文艺复兴要兴新道德,道德重建要凭借旧道德。在这个改革共识破碎,社会矛盾冲突的时代里,想复兴任何一种道德文化,老调重弹哪一种自然正当的生活方式,都是政治的失败和绝望,是其焦虑和恐惧的体现。文化道德,不过是凸现了对政治的恐惧、无能和焦虑。除此之外,其他的意义似乎不大。


在政治上的失败绝望,就去看伦理道德复兴的曙光。在当下尤其是政治体制改革之路已经就在脚下的时候,政治已经碰到想躲闪的鼻子,那里还有去提文化道德重建的空间。内心神秘主义哲学的繁荣,是对政治专制的反应和配合。


当放弃改造世界的政治诉求,而去想新文化道德的革新作用,就是要改造每一个人的内心,就无意中让个体的灵魂生活进入政治当中。其实文艺复兴离文化大革命很近,道德重建离纳粹主义并不远。这种办法从前门拒绝了政治,却在后门打开,如同洪水一样涌入,最后连整个房屋都冲毁了。


直面政治,以政治对抗政治,要穿过灌木林,要穿越瘴气,才是唯一的进路,后退一步便是深渊。没有退路,只有进路。


现代士大夫胡适最不能被原谅的事情是,路径依赖误读了意大利人文复兴,把人文复兴定义为文艺复兴,把明明是政治运动的五四涂脂抹粉,打扮成一个时髦的文化老女人,由政治的阳性转为文化道德的阴性。


不管是法国大革命,还是中国革命,以启蒙为名的文化道德批判都造成极为恐怖的后果。由启蒙文人来承担革命,注定是灾难,他们肯定抛弃自由主义的法治之路,而拘泥于道德之路,进而虚无化法治之路。


由谁来掌握精神领导权,这非常关键,要从文化道德的启蒙文人传到法律理性的法律人手上。托克维尔在法国革命失败,总结出来一个非常重要的教训就是文人误国,因此跑到美洲考察了9个月,写了《论美国的民主》,其回答就是把政治和公共事务交给法律人,请启蒙文人走开。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努力把诗人赶出城邦。孔丘自己动手,以“思无邪”为原则,修订原典,把“思有邪的诗人”赶出共同体。要把启蒙文人从城邦中赶出去。启蒙文人的武器就是道德,而道德往往是最后的路子,道德上的冲突解决,没有办法妥协,必须一方吃掉一方。而法律理性不同,他有着宽容的精神和妥协的技术,能够实现百川归海,有容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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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前静悄悄的两场政治运动

 


政治根基的重新发现,造成两种后果:一种是对高于统治者的、赋予统治者权力的政治秩序的修补,即使换掉统治者,还是那个政治秩序;只有当推翻政治秩序,才是根本性的。另一种不仅推翻现有统治者,而且通过推翻统治者连政治秩序都一并推翻,并重建新的秩序,任命新的统治者。前面一种发现,是保守主义的,也就是回到与当下这个历史阶段的源头,在起源中复活启示和原则。例如回归到中华民国民国始基,从那里找回共和宪政原则,一种改良的方式进行,潜移默化的,而不是悍然发动激烈变革,予以撕裂。


在矛盾大规模激化之前,总是有两种静悄悄的政治运动。


文化道德重建是一次隐秘的夺权


一种是道德理想国的重建。


文化道德要给穷人幸福感,而不是捆绑穷人的绳索。所以文化道德重建首先要针对权贵。但是文化道德对权贵有用么,有约束力么?胡适他们搞过好人政府,又在政治上有什么作用?文化道德重建首先要体现为对权贵的道德教育,那谁来搞呢,他们无疑会说那就需要一个高于权贵的道德家或者文人。他代表天道,代表民族,代表道德,代表自由,代表民主,楔入权贵与这些至高无上的东西之间,并且把它们隔开来,最后自己取而代之,把他们从台上踢下来。那就是说,文化道德重建不过是一次隐秘的政变或夺权。


道德家或者文人伸“天”以屈君或者取而代之,以“另立中央”的姿态,让民族站在这边,与他合并为一体,让民众看来,他就是天,就是民族。以一个精神领袖暗中潜入政治,把政治从法律舞台上,挪到道德舞台之上,在道德上控制了政治,伸民族屈权贵,尊国以抑政府。当知识分子开始讨论知识分子问题时,就是鹿鼎将失、他们蠢蠢欲动的时候。暗中将批判者抬到道统的位置上,这是知识分子自居为道统化身的办法,尊民族以压制替代权贵。这就是道德理想国重建的政治运动。


德治与法治,是两种统治方式,德治是诉诸于人内心的统一,而法治则诉诸于人行为的统一。前者看起来,更有效,强大,依赖于更为强大的政治整合力,例如政教合一结构,但是其效果实际上很差,因为道德无法战胜欲望和激情。之所以如此,现代法治放弃了古典德治这种政教合一结构,后退一步。法治被认为不如道德统治的一个原因,就是从展现的期待图景来看,德治可以在人的内心深处形成统一性,力量更大,更容易集中优势力量。而法治很显然看起来比较间接,内心的道德冲突甚至会抵消法治带来的统一性。可是德治仅仅是一厢情愿。


这两种统治方式,都是开国立法者的道成肉身。一个国家制度,根本上脱离不了开国立法者的影子。道治需要开国立法者以及政治影像以明显的方式来担保支撑,总是打扮开国立法者成道德圣人。而法治开国立法者以隐性或者黑暗的方式,存在于政体当中。道德家或者文人并不喜欢法治,是因为以隐性或者黑暗的方式把他们的灵魂不朽欲望和自我满足感,也抹掉了。道德家或者文人总是冒充开国立法者,例如以毛泽东的继承人自居,以开国立法者的精神来批判现有统治者,并取而代之。这是同一种气质的儿子对老子的替代,是同一种气质的新精英对老精英的新陈代谢。


德治需要一个权威人格作担保,在其展开批判的背后,都会有一个批判者说:我比你有道德,所以批判你,我批判你,所以比你有道德。在被批判者与道德规范之间,需要权威人格作为中介,甚至权威人格就是道德规范。德治的发言者就是道德圣人或准圣人的化身。这样道德批判赶走了旧神建立起新神的统治,都是“牧羊人”统治方式的延续:新的牧羊人与绵羊。德治是通往独裁与专制的康庄大道。德治是“人能弘道”。而法治是“道能弘人”,首先张扬的是神圣而令人敬畏的律法,它高于批判者,批判是为了彰显法律,而不是彰显批判者,让批判者不敢狂妄,而是匍匐于秩序之下,维护秩序而不是颠覆,从狂热带火星到处乱跑的狐狸,变为温顺的刺猬。


德治必须建立在人性善的假设上,必须相信人人都可成尧舜,都与开国立法者一样,从而抹平古典政治哲学家一直观察到的,少数精英与大多数民众之间鸿沟。道德与政治结盟,设置了一个底线,每一个人都必须在底线之上,这样就给民众带来无数压力和苦难。而法治有所不同,建立在人心恶的假设之上,他看到了这种对民众的压迫,不认为人人必须成尧舜,承认君子与小人的区别,同时保留一个开放的态度,让小人可以上升到君子,但不是一定要升,给于权利而不是义务,给于帮助而不是压力。德治与法治是根本对立的,从政体建设来。德治只会把古代邪恶专制的幽灵引狼入室,法治有着走向宪政的伟大前程。


文化道德重建,是一种隐晦地回归政治的政治运动,以政治化极端化的方式。而法治运动不同,则是光明正大回归政治性,并且以理性限制政治化极端化。文化道德重建由于是暗中行动,或者是无意中催生,缺乏对政治的理性筹划,就像荒野中疯长的杂草。法治运动回归政治性到了阳光之下,接受阳光的普照,就便为太阳神阿波罗的理性力量,而不是酒神的无理性力量。文化道德重建,在黑暗之中滋长,必然走向暴力革命或侵略战争,呼唤独裁和法西斯主义,这是文化道德重建的宿命。


士大夫自我中心取向批判


文化道德重建拒绝法律,因为如果把法律当作武器的话,就要碰到如何协调自己的政治立场与现有政体的关系。文化道德重建从表面上拒绝了政治,陷入非政治以此作为自己的政治立场:否定现有政体。他们是另立“中央”,例如看现代儒生胡适和罗隆基对国民党《人身保护法令》的批评,他们不能尊重《人身保护法令》,来成就《人身保护法令》,而是觉得道义就在他身上,而不是有一个高于他的法律正义,去接近。他们拒绝法律,也拒绝高于他们的东西,觉得天理道义就是他们,就在他们身上。


还有一个问题,就是没有自我豁免的禁忌,也就是说等革命一成功,自己就成为口头上的理想主义者,实际上的独裁者。人是自私的,每一个人都喜欢享受别人的自我克制,另一方面为自己缺乏自我克制而得意。贝卡利亚写道,如果可能的话,我们每一个人都愿意束缚他人的契约没有束缚自己,每一个人乐意成为全部世界的中心。当统治者的自私自利不受到宪法的制约,那么随之而来的,就只能是派系之争、混乱和暴政。


士大夫精神最喜欢国王不遵守法律和刑不上大夫。士大夫精神无法避免特权的思想,即使有道义上的谴责,也是没有用的,尤其无法依赖于自我修养和巨大的自制力。只要用潜规则或者政治需要,就可以豁免法律禁止。


孟德斯鸠将自我豁免的禁忌规定如下:如果公民能够做法律所禁止做的,他将不再拥有自由,因为他所有的同胞都拥有同样的权利。那么只有激情对抗激情,遏制士大夫精神赋予自己特权的渴望。士大夫以自我为中心的本能要遭受防范,要强加一种自我豁免的禁忌。


重建公民社会:满足并且控制追求幸福生活的渴望


另外一种是重建公民社会。


中国的改革开放的过程,是市民社会从政治总体性之中脱落出去的过程。如今市民社会因为缺乏法律刺入,而变为太松,没有达到有机联系有机体的地步,而在国家领域则太紧。例如民商法太多,行政法太少。单方面从法律太多和法律太少都不对,应该说,需要的太少,不需要的太多。所以当我们开始反思公民社会如何收紧,因该预防这样的收紧可能造成政治领域进一步收紧。


文化道德重建是政治总体性瓦解的产物。公民社会从道德理想国中分离出来之后,因为原来公民社会依赖于国家道德的支持,如今分离出来,而公民社会本身并没有道德基础,于是出现了各种各样的虚无主义。但是并不能因此就坚持在公民社会搞道德重建,因为如此,必将沿着原来的轨迹,去重建道德理想国,或者为道德理想国的重建作准备。


从道德理想国的重建下降到公民社会的道德重建是一种进步。确实需要一个有机联系的公民社会,而不是公民被对国家忠诚碾平的社会,完全被国家攫取的社会。在公民社会中讲有机联系,讲身份认同,而在国家层次必须法律刺入公民社会,构成总体性。公民社会趋于道德堕落或者原子化,不是市场经济的结果,也不是个体解放的结果,而是极权主义瓦解的结果。一切道德生活的根基本质上就是封闭社会,如果公民社会诉诸于道德重建,则与现代开放社会的要求南辕北辙。为解决一个道德虚无的问题,而去文化道德重建,会带来无数问题。


文化道德重建,是一种道德对另外一种道德的抗议。也是对“平庸的恶”进行灵魂改造,不外乎是毛泽东在文革之中要求“人民内心深处闹革命”的另外一种变形,依赖于林毓生在《中国意识之危机》所揭示的古典时代的道德/文化深层结构。儒家将精神看作根本问题,把精神变革作为根本解决方式。从表面上道德重建从原有的政治结构中告别,是道德对非道德的反抗,但实际上,还只是非道德,让专制的残暴隐秘地进入身体,是另外一个表面上文明骨子里头的野蛮。


公民社会不能重建在道德之上,我还有个证据。据周作人介绍,五四时期的公民社会重建,集体体现在“对于新村有极大憧憬”。新村运动在五四时期是风靡一时,不仅为五四运动大部分领导人所关注,而且对在五四运动中成长起来的一年轻人产生巨大影响。它实际上接上近代公羊学中的神秘主义,例如大同,下启迪了毛泽东的人民公社。周作人说,新村与别的社会改造不同的地方,是想和平的得到革命的结果。在周作人看来,中国五四新村运动的实质是顺应了必然的潮流,建立新社会的基础,以使将来的革命,省去了一回无用的破坏损失。


但是新村运动走了道德重建的路子,其倡导者设想,新村没有行政司法组织,也没有规定的法律训条。一切依靠新村成员“个人”的理性与道德自觉,也就是试图通过每一个个体的“道德自我完善”以及对他人的“道德感化”来实现整个社会的道德化。所以新村运动在五四之后,并没有实际上的改造作用,而只有到了毛泽东掌握了政权,才用权力来全面实行新村理想。


文化道德社会的重建,仅仅表达了一个重建公民社会的权力意志,权力意志用文化道德重建的外衣来与世人见面,让人家认识记住。


现代士大夫没有把政治和道德的伦理基础放在儒家所谓“小人”身上,而继续放在“君子” 身上,并且特别不能被原谅的是,拒绝让肉欲获得正当性,拒绝自我保存和无止境的满足欲望。中国现代士大夫的自由,就是道德自由,再往极端一些,就推到无政府主义。不要说消极自由,连国家和统治都被消灭掉。拒绝凡人幸福生活,拒绝给与正当性论证,拒绝承认的后果就是,“小人”以自己的必然性和自然欲望宣告了革命,并且把现代士大夫打成“臭老九”。“士为首”被贬为最低下的“臭老九”,很容易看出“小人”与士大夫之间的主奴辩证法和承认的政治斗争。所以公民社会要的并不是文化道德重建,而是政治经济学,政治经济学是市民社会的政治科学。


斯密的政治经济学把人追求幸福的无限欲望释放到公民社会。公民社会中的市场经济和个体解放,是极权主义瓦解之后,用于维系整体秩序的办法,退一步海阔天空的办法。即使市场经济等形成公民社会与国家的分野,也需要以法律用一种特殊的方式维系整体秩序,这形散而神不散。


对付人追求幸福的无限欲望造成的自然状态,除了斯密的政治经济学之外,还有霍布斯开出一个利维坦之路。利维坦是用国家和法律全盘吞没市民社会,提到政治总体性的高度,实行安排,用一个强大的父权来遏制“人对人是狼”的自然状态。霍布斯并没有否定和摧毁人追求幸福的无限欲望,而是用死亡危险来恐吓来遏制,把利维坦放在自我保存的自然权利之上。


不管是斯密的政治经济学,还是霍布斯的利维坦,都没有显示对人追求幸福无限欲望的无能和恐惧,而是积极地去战胜。斯密的政治经济学区分国家和社会,霍布斯的利维坦用国家吞没市民社会。前者存在的问题是,如果马克思批评斯密的继承人黑格尔所说的,国家容易被经济权贵所劫持,而成为重商主义国家。霍布斯一直怀疑社会契约无法约束人的意志,社会契约很容易被强大的一方所修改,所以利维坦以强大的国家来遏制经济权贵。


道德理想国的重建下降到公民社会,是让公民社会处于主导,而让政治下降为捍卫者,实际上就要改变政府的精神实质:变为共和,实行法治约束政府。加尔文认为,为了防止世俗权力凌驾于精神权力之上,必须改变权利的精神实质,提出一种更适合于市民生活的宗教解决方式。重建公民社会必须建立在法律之上,发现普通法或自然法,并作为一个国家政体据以形成的根基。从公民社会找回自然法,再把国家的政治正当性建立在公民社会之上,例如用市场经济主体来推出一个国家秩序,是让公民社会处于主导地位的策略。


重建公民社会就是把权贵与自然法合一的状态,用锤子打破,把政体与高级法分开来,把政统和道统分开来,用高级法批判政体,用道统批判政统,压制权贵,并驱除出境。找回自然法,就是要找回当下政体和政治生活中已经迷失的目标和理想。这是一种革命或改良的做法,把权贵与自然法,共同体目标和政治神学浑然一体的状态刺破,并撕裂,把自然法和政治神学抬到权贵上,并依此谴责驱赶权贵。


直面政治


意大利人文主义者里努奇尼是一位流亡者,他在自己的乡间别墅过着避世的静修生活,一位朋友指责他说,文化不应当是孤立的,我们生活在人与人之间,无论我们的职业是什么,它总要体现在人的关系之中。里努奇尼义正词严地回答说,要想从事活动的必要条件就是自由,只有在自由的社会中人才能够表现自己,但是在佛罗伦萨不存在自由,那里有一个暴君叫洛伦佐,他把市民关闭在诺言组成的网中,迫使他们要么腐化堕落,要么退隐深山。文化不再是使人类变为强大的手段,而只能是为那些人提供避难所和藏身地,这些人是不愿意违背自己的良心和真理去从事政治活动的人。这是一种移民,内在移民。因为政治专制,人们只能回到内心,躲到内心。


文艺复兴要兴新道德,道德重建要凭借旧道德。在这个改革共识破碎,社会矛盾冲突的时代里,想复兴任何一种道德文化,老调重弹哪一种自然正当的生活方式,都是政治的失败和绝望,是其焦虑和恐惧的体现。文化道德,不过是凸现了对政治的恐惧、无能和焦虑。除此之外,其他的意义似乎不大。


在政治上的失败绝望,就去看伦理道德复兴的曙光。在当下尤其是政治体制改革之路已经就在脚下的时候,政治已经碰到想躲闪的鼻子,那里还有去提文化道德重建的空间。内心神秘主义哲学的繁荣,是对政治专制的反应和配合。


当放弃改造世界的政治诉求,而去想新文化道德的革新作用,就是要改造每一个人的内心,就无意中让个体的灵魂生活进入政治当中。其实文艺复兴离文化大革命很近,道德重建离纳粹主义并不远。这种办法从前门拒绝了政治,却在后门打开,如同洪水一样涌入,最后连整个房屋都冲毁了。


直面政治,以政治对抗政治,要穿过灌木林,要穿越瘴气,才是唯一的进路,后退一步便是深渊。没有退路,只有进路。


现代士大夫胡适最不能被原谅的事情是,路径依赖误读了意大利人文复兴,把人文复兴定义为文艺复兴,把明明是政治运动的五四涂脂抹粉,打扮成一个时髦的文化老女人,由政治的阳性转为文化道德的阴性。


不管是法国大革命,还是中国革命,以启蒙为名的文化道德批判都造成极为恐怖的后果。由启蒙文人来承担革命,注定是灾难,他们肯定抛弃自由主义的法治之路,而拘泥于道德之路,进而虚无化法治之路。


由谁来掌握精神领导权,这非常关键,要从文化道德的启蒙文人传到法律理性的法律人手上。托克维尔在法国革命失败,总结出来一个非常重要的教训就是文人误国,因此跑到美洲考察了9个月,写了《论美国的民主》,其回答就是把政治和公共事务交给法律人,请启蒙文人走开。


在《理想国》中,柏拉图努力把诗人赶出城邦。孔丘自己动手,以“思无邪”为原则,修订原典,把“思有邪的诗人”赶出共同体。要把启蒙文人从城邦中赶出去。启蒙文人的武器就是道德,而道德往往是最后的路子,道德上的冲突解决,没有办法妥协,必须一方吃掉一方。而法律理性不同,他有着宽容的精神和妥协的技术,能够实现百川归海,有容乃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