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耀杰:被胡适误解的罗斯福新政

胡适(网络图片)


 

1934年11月27日,汪精卫、蒋介石为了赢得民心,在国民党四届五中全会即将召开之际联名发表通电,其最后一句话是:“盖中国今日之环境与时代,实无产生意俄政制之必要与可能也。”

 

蒋介石当天接受日本大阪每日新闻记者采访时,又公开表示说:“中国与意大利、德意志、土耳其国情不同,故无独裁之必要。”

 

12月9日,胡适在《大公报》发表星期论文《关于思想自由》,该文在《独立评论》第一三一号转载时改名为《汪蒋通电里提起的自由》,其中公开向国民党当局提出了开放党禁报禁、保障个体人权等五项建议。用胡适的话说,他对于来自权力中枢的这样一种既顺应各方民意又顺应历史潮流的政治信号,所表现出的是“趁火打劫”的快速反应

 

胡适写作的另一篇“趁火打劫”的文章《中国无独裁的必要与可能》,于12月11日发表在《独立评论》第一三零号,其中写道:

 

民主政治是幼稚园的政治,而现代式的独裁可以说是研究院的政治。这个见解在这一年中似乎不曾引起国内政治学者的注意。这大概是因为这个见解实在太不合政治学书里的普通见解了。……试看美国的民主政治,哪一方面不是很幼稚的政治?直到最近一年半之中,才有所谓“智囊团”的政治出现于美国,这正是因为平时的民主政治并不需要特殊的专家技术,而到了近年的非常大危机,国会授权给大总统,让他试行新式的独裁,这时候大家才感觉到“智囊团”的需要了。

 

胡适在这篇文章的结束语中强调说:在不少政客和学者都鼓吹独裁政治的时候,他们心目中比较最有独裁资格的领袖却公然向全国宣言:“中国今日之环境与时代实无产生意俄政制之必要与可能。”只此一端已可证中国今日实无独裁的可能了。

 

胡适一边借口“民主政治是幼稚园的政治,而现代式的独裁可以说是研究院的政治”,来高调赞美美国总统罗斯福的所谓“新式的独裁”;一边又说“中国今日实无独裁的可能”;明显属于缺乏专业精神和严谨态度的自相矛盾

 

胡适采用所谓“新式的独裁”来形容罗斯福“新政”的严重误读,为丁文江等人趁虚而入、见缝插针的反批评,提供了一个致命破绽。1934年12月18日,丁文江在《大公报》发表星期论文《民主政治与独裁政治》,针对胡适《中国无独裁的必要与可能》一文批评说:“在今日的中国,独裁政治与民主政治都是不可能的,但是民主政治不可能的程度比独裁政治更大。”

 

在丁文江看来,胡适所谓的“新式的独裁”,才是中国社会之现实政治的改进方向:

 

汪蒋两先生尽管通电说独裁政治不是必要,而事实上国民政府何尝不是变相的独裁,不过不是蒋廷黼、钱端升两先生理想的独裁而已。岂但我们的政治没有脱离革命的方式,我们的国家正遇着空前的外患,——不久或者要遇着空前的经济恐慌。在没有渡过这双重国难以前,要讲民主政治,是不切事实的。胡适之先生自己说,美国“到了近年的非常大危机,国会授权给大总统,让他试行新式的独裁”。我们的国难十倍于美,除去了独裁政治还有旁的路可走呢(么)?

 

而在事实上,美国历史上的“罗斯福新政”,只是在美国社会已经趋于成熟稳定的制度框架内,通过议会两院的立法授权程序有限度、有边界地扩张了总统以及联邦政府相对于各州政府的权力份额和执政力度,与“独裁”二字是划不上等号的。通过议会扩权之后的罗斯福,并没有掌握任意妄为的独裁权力,假如他违背相关的法律条款推行专制独裁,美国社会是完全有能力依照既定的法律条款和制度程序来对他实施弹劾惩戒的。胡适和丁文江所谓“国会授权给大总统,让他试行新式的独裁”,是一个严重误读“罗斯福新政”的基本事实和法理常识的伪命题。丁文江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完全不能成立的伪命题,借题发挥地替蒋介石羞答答的“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独裁专制公开背书道:“新式的独裁与旧式的专制是根本不能相容的。……目前的中国这种独裁还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大家应该努力使它于最短期内变为可能。放弃民主政治的主张就是这种努力的第一个步骤。”

 

1935年1月1日,胡适从上海乘坐哈里生总统船前往香港接受香港大学授予的名誉博士学位。1月2日,他利用海船上的闲暇时间为自己的过去一年写下总结性的长篇日记《一九三四年的回忆》,其中特别谈到1934年12月28日,丁文江“忽然发表了一篇《民主与独裁》,专驳我的一篇有意利用汪蒋感电来‘趁火打劫’的文字”。

 

“趁火打劫”四个字,活灵活现地展示了胡适只忠诚于现代文明的国家理念而不肯效忠于某一个政治强人的政治态度和精神面貌。正是这样的政治态度和精神面貌,决定了胡适比同时代的丁文江、蒋廷黼、钱端升等人,在学术思想的探索方面走得更远。

 

1953年11月5日,流亡美国的胡适在匹茨堡大学演讲《一个东方人看现代文明》,其中再一次谈到强力推行“新政”的富兰克林·罗斯福时,所强调的已经不是19年前的“新式的独裁”,而是罗斯福不可能实施“独裁”的基本事实:“我曾经半开玩笑地说,尽管罗斯福总统的权力那么大,他在他的家乡——哈德孙河边的达奇县——的选举就从来没有赢过。同时,他把‘感恩节’提前一周的做法也失败了。这就在在说明了在西方世界里,民主的力量大到足以控制政府的权力。”

 

到了1956年3月,写作《丁文江的传记》的胡适,不仅没有认真反思他自己以及丁文江当年对于罗斯福新政的严重误读,反而替丁文江所主张的“新式的独裁”进行了半醒半醉、价值混乱的偏袒辩护:

 

我们回头细读他的政论文字——最好是把他晚年的几篇政论放在一块读下去——我们方才能够认识他的爱国苦心,他的科学态度,他的细密思考。……他在那个时期主张“新式的独裁”是同他生平的宗教信仰和科学训练都不相违背的,是可以领导全国走向“建设新中国”的路上去的。

 

并不久远的历史事实是,无论是丁文江本人,还是寄托着他的“新式的独裁”之政治理想的蒋介石,连同着替丁文江表功写传的半醒半醉的胡适,都没有能够领导全国走向“建设新中国”的路上去。比丁文江、蒋廷黼、钱端升等人更加优秀一点点的胡适,虽然在现代文化思想史上占有着一个不可替代的历史地位,但是,他实在算不上是一个拥有清醒敏锐的前瞻性和洞察秋毫的判断力的先知先觉。作为当年的北京大学校长,胡适对于国内国际政治形势接二连三的误读误判,决定了他1948年12月15日放弃职守的失败逃亡。打从这一天开始,胡适再也没有回到过他所挚爱的北京大学,他整整12年的晚年残生,是在远离中国大陆的海外流亡中度过的。

 

  
民主中国 | minzhuzhongguo.org

张耀杰:被胡适误解的罗斯福新政

胡适(网络图片)


 

1934年11月27日,汪精卫、蒋介石为了赢得民心,在国民党四届五中全会即将召开之际联名发表通电,其最后一句话是:“盖中国今日之环境与时代,实无产生意俄政制之必要与可能也。”

 

蒋介石当天接受日本大阪每日新闻记者采访时,又公开表示说:“中国与意大利、德意志、土耳其国情不同,故无独裁之必要。”

 

12月9日,胡适在《大公报》发表星期论文《关于思想自由》,该文在《独立评论》第一三一号转载时改名为《汪蒋通电里提起的自由》,其中公开向国民党当局提出了开放党禁报禁、保障个体人权等五项建议。用胡适的话说,他对于来自权力中枢的这样一种既顺应各方民意又顺应历史潮流的政治信号,所表现出的是“趁火打劫”的快速反应

 

胡适写作的另一篇“趁火打劫”的文章《中国无独裁的必要与可能》,于12月11日发表在《独立评论》第一三零号,其中写道:

 

民主政治是幼稚园的政治,而现代式的独裁可以说是研究院的政治。这个见解在这一年中似乎不曾引起国内政治学者的注意。这大概是因为这个见解实在太不合政治学书里的普通见解了。……试看美国的民主政治,哪一方面不是很幼稚的政治?直到最近一年半之中,才有所谓“智囊团”的政治出现于美国,这正是因为平时的民主政治并不需要特殊的专家技术,而到了近年的非常大危机,国会授权给大总统,让他试行新式的独裁,这时候大家才感觉到“智囊团”的需要了。

 

胡适在这篇文章的结束语中强调说:在不少政客和学者都鼓吹独裁政治的时候,他们心目中比较最有独裁资格的领袖却公然向全国宣言:“中国今日之环境与时代实无产生意俄政制之必要与可能。”只此一端已可证中国今日实无独裁的可能了。

 

胡适一边借口“民主政治是幼稚园的政治,而现代式的独裁可以说是研究院的政治”,来高调赞美美国总统罗斯福的所谓“新式的独裁”;一边又说“中国今日实无独裁的可能”;明显属于缺乏专业精神和严谨态度的自相矛盾

 

胡适采用所谓“新式的独裁”来形容罗斯福“新政”的严重误读,为丁文江等人趁虚而入、见缝插针的反批评,提供了一个致命破绽。1934年12月18日,丁文江在《大公报》发表星期论文《民主政治与独裁政治》,针对胡适《中国无独裁的必要与可能》一文批评说:“在今日的中国,独裁政治与民主政治都是不可能的,但是民主政治不可能的程度比独裁政治更大。”

 

在丁文江看来,胡适所谓的“新式的独裁”,才是中国社会之现实政治的改进方向:

 

汪蒋两先生尽管通电说独裁政治不是必要,而事实上国民政府何尝不是变相的独裁,不过不是蒋廷黼、钱端升两先生理想的独裁而已。岂但我们的政治没有脱离革命的方式,我们的国家正遇着空前的外患,——不久或者要遇着空前的经济恐慌。在没有渡过这双重国难以前,要讲民主政治,是不切事实的。胡适之先生自己说,美国“到了近年的非常大危机,国会授权给大总统,让他试行新式的独裁”。我们的国难十倍于美,除去了独裁政治还有旁的路可走呢(么)?

 

而在事实上,美国历史上的“罗斯福新政”,只是在美国社会已经趋于成熟稳定的制度框架内,通过议会两院的立法授权程序有限度、有边界地扩张了总统以及联邦政府相对于各州政府的权力份额和执政力度,与“独裁”二字是划不上等号的。通过议会扩权之后的罗斯福,并没有掌握任意妄为的独裁权力,假如他违背相关的法律条款推行专制独裁,美国社会是完全有能力依照既定的法律条款和制度程序来对他实施弹劾惩戒的。胡适和丁文江所谓“国会授权给大总统,让他试行新式的独裁”,是一个严重误读“罗斯福新政”的基本事实和法理常识的伪命题。丁文江正是基于这样一种完全不能成立的伪命题,借题发挥地替蒋介石羞答答的“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独裁专制公开背书道:“新式的独裁与旧式的专制是根本不能相容的。……目前的中国这种独裁还是不可能的。但是我们大家应该努力使它于最短期内变为可能。放弃民主政治的主张就是这种努力的第一个步骤。”

 

1935年1月1日,胡适从上海乘坐哈里生总统船前往香港接受香港大学授予的名誉博士学位。1月2日,他利用海船上的闲暇时间为自己的过去一年写下总结性的长篇日记《一九三四年的回忆》,其中特别谈到1934年12月28日,丁文江“忽然发表了一篇《民主与独裁》,专驳我的一篇有意利用汪蒋感电来‘趁火打劫’的文字”。

 

“趁火打劫”四个字,活灵活现地展示了胡适只忠诚于现代文明的国家理念而不肯效忠于某一个政治强人的政治态度和精神面貌。正是这样的政治态度和精神面貌,决定了胡适比同时代的丁文江、蒋廷黼、钱端升等人,在学术思想的探索方面走得更远。

 

1953年11月5日,流亡美国的胡适在匹茨堡大学演讲《一个东方人看现代文明》,其中再一次谈到强力推行“新政”的富兰克林·罗斯福时,所强调的已经不是19年前的“新式的独裁”,而是罗斯福不可能实施“独裁”的基本事实:“我曾经半开玩笑地说,尽管罗斯福总统的权力那么大,他在他的家乡——哈德孙河边的达奇县——的选举就从来没有赢过。同时,他把‘感恩节’提前一周的做法也失败了。这就在在说明了在西方世界里,民主的力量大到足以控制政府的权力。”

 

到了1956年3月,写作《丁文江的传记》的胡适,不仅没有认真反思他自己以及丁文江当年对于罗斯福新政的严重误读,反而替丁文江所主张的“新式的独裁”进行了半醒半醉、价值混乱的偏袒辩护:

 

我们回头细读他的政论文字——最好是把他晚年的几篇政论放在一块读下去——我们方才能够认识他的爱国苦心,他的科学态度,他的细密思考。……他在那个时期主张“新式的独裁”是同他生平的宗教信仰和科学训练都不相违背的,是可以领导全国走向“建设新中国”的路上去的。

 

并不久远的历史事实是,无论是丁文江本人,还是寄托着他的“新式的独裁”之政治理想的蒋介石,连同着替丁文江表功写传的半醒半醉的胡适,都没有能够领导全国走向“建设新中国”的路上去。比丁文江、蒋廷黼、钱端升等人更加优秀一点点的胡适,虽然在现代文化思想史上占有着一个不可替代的历史地位,但是,他实在算不上是一个拥有清醒敏锐的前瞻性和洞察秋毫的判断力的先知先觉。作为当年的北京大学校长,胡适对于国内国际政治形势接二连三的误读误判,决定了他1948年12月15日放弃职守的失败逃亡。打从这一天开始,胡适再也没有回到过他所挚爱的北京大学,他整整12年的晚年残生,是在远离中国大陆的海外流亡中度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