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民主化的多元力量

 


最近我在接受采访时说:推动中国民主化的力量是多元的,包括三股主要的力量。其一是体制外的狭义“民运”力量,其二是体制内外的“维权”力量,其三是体制内的民主化力量。


狭义“民运”力量有明确和公开的政治诉求:以宪政民主体制取代极权专政体制。“维权”力量以人权、群体利益和个人权益为直接诉求。共产党号称是全体人民的利益代表,不允许有任何人来与之分享“维权”的责任与荣誉。“维权”力量挺身而出,就会与执政者发生正面对抗。如果“维权”取得一个个的具体成果,实际上就是在逐步瓦解共产党的一元化统治方式。体制内的民主化力量只有一些隐晦的政治表达,有些人甚至是在“韬光养晦”,但他们以各种方式默默地为民主化作出贡献,并为民主化的突破积蓄各种资源。因此,这三股力量都是广义的“民运”力量。从斗争的坚决性、明朗性来说,自然是应当按照上述的第一、第二、第三来排列;但从参与人数、影响范围、最终能够发挥作用大小来说,排列顺序会有所不同。


多元的力量自然要有多元的“行规”与“职业道德”。狭义“民运”力量以微弱的实力与庞大的统治机器抗衡,牺牲是在所难免的。狭义“民运”的参加者大多具有理想主义的色彩,具有自我牺牲的精神,这是一种类似于宗教徒的献身精神。当然,这个人群中也会有投机者和背叛者。这些人理应受到同类的唾弃。“维权”力量以维护权益为直接目标,进行理性的损益评估是题中应有之义。如果“维权”活动要以“维权者”牺牲为前提,既是违反逻辑的,也是违反“职业道德”的。如果“维权”活动导致了牺牲,那么从效果上说是失败的。而“维权”力量对于民主化的贡献,更多的要看过程与效果。当然,在“维权”力量中也不乏勇于奉献的个人。体制内的民主化力量,“身在曹营心在汉”,内心自有其特别的苦衷。体制外人士对体制内人士应当多一些谅解,同时也要强调政治的底线和道德的底线。


何家栋在《通往公民社会》译序《灰色的民主和金色的妥协》中写道:“米奇尼克根据历史的经验告诫人们:当心妖魔化共产主义的同时,也要警惕把自己天使化,因为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完美的,实际上,我们争取和得到的仍只是一个不完美的世界。在所有不完美之中,民主或许是不那么邪恶的东西。”“灰色的民主”,是由具有各种动机、各种面目的人们共同塑造的,是历史合力的产物。


讲妥协、讲宽容、讲理解,并不是不讲高风亮节。每个“行业”,每个群体,都有自己的排头兵和标竿人物。狭义“民运”力量,有坚贞不屈、坚持不懈的前辈——魏京生、徐文立、胡平;“维权”力量,有值得骄傲的几位女性——丁子霖、艾晓明、汪永晨;体制内的民主化力量,典型人物有两位前任总书记——胡耀邦和赵紫阳,还有活跃在思想舆论界的许良英、李慎之、李锐、何家栋,等等。榜样就是凝聚力,就是“软力量”。推动民主化的多元力量,理应珍惜广义“民运”中每一个分支中的每一个榜样。


群体是相对固定的,个体则可以在群体之间游动。譬如说,方觉从体制内的民主化力量走向了体制外的“民运”,艾晓明从体制内的民主化力量走向了“维权”,一些法轮功人士则从“维权”走向“民运”。个人的身份改变后,就意味着要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职业道德”和标杆对象。一个人没有权力和理由要求原先所在的群体也跟着自己作出调整。有人说:“在对法轮功的维权和高智晟先生公开表示强烈保留之后,丁先生道义上的清誉,已所余有限。”这个话有双重的错误。首先,法轮功团体现在已经演化出两个组成部分:从事“民运”的部分和从事“维权”的部分,丁子霖先生一如既往地支持法轮功的“维权”活动,对其“民运”活动则保持距离。其次,丁先生与狭义“民运”保持距离,并不影响她作为“维权”力量标竿人物“道义上的清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权,丁先生选择了自己的路,并在自己的路上坚持不懈地走下去,就是比那些在每条路上都不按规矩办事的人更值得人们尊重和学习。


何家栋先生所说的“金色的妥协”,不仅是执政者与反对派之间的政治妥协,更是或首先是民主化多元力量之间的妥协。民主化多元力量如果热衷于互相碰撞,不能形成有效的合力,对于执政集团的压力就会减小,执政者与反对派之间政治妥协的时间就会推迟。世界上并没有什么“命中注定”的事,推动民主化的人们如果自己屡犯错误,民主化的前景就会可望而不可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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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民主化的多元力量

 


最近我在接受采访时说:推动中国民主化的力量是多元的,包括三股主要的力量。其一是体制外的狭义“民运”力量,其二是体制内外的“维权”力量,其三是体制内的民主化力量。


狭义“民运”力量有明确和公开的政治诉求:以宪政民主体制取代极权专政体制。“维权”力量以人权、群体利益和个人权益为直接诉求。共产党号称是全体人民的利益代表,不允许有任何人来与之分享“维权”的责任与荣誉。“维权”力量挺身而出,就会与执政者发生正面对抗。如果“维权”取得一个个的具体成果,实际上就是在逐步瓦解共产党的一元化统治方式。体制内的民主化力量只有一些隐晦的政治表达,有些人甚至是在“韬光养晦”,但他们以各种方式默默地为民主化作出贡献,并为民主化的突破积蓄各种资源。因此,这三股力量都是广义的“民运”力量。从斗争的坚决性、明朗性来说,自然是应当按照上述的第一、第二、第三来排列;但从参与人数、影响范围、最终能够发挥作用大小来说,排列顺序会有所不同。


多元的力量自然要有多元的“行规”与“职业道德”。狭义“民运”力量以微弱的实力与庞大的统治机器抗衡,牺牲是在所难免的。狭义“民运”的参加者大多具有理想主义的色彩,具有自我牺牲的精神,这是一种类似于宗教徒的献身精神。当然,这个人群中也会有投机者和背叛者。这些人理应受到同类的唾弃。“维权”力量以维护权益为直接目标,进行理性的损益评估是题中应有之义。如果“维权”活动要以“维权者”牺牲为前提,既是违反逻辑的,也是违反“职业道德”的。如果“维权”活动导致了牺牲,那么从效果上说是失败的。而“维权”力量对于民主化的贡献,更多的要看过程与效果。当然,在“维权”力量中也不乏勇于奉献的个人。体制内的民主化力量,“身在曹营心在汉”,内心自有其特别的苦衷。体制外人士对体制内人士应当多一些谅解,同时也要强调政治的底线和道德的底线。


何家栋在《通往公民社会》译序《灰色的民主和金色的妥协》中写道:“米奇尼克根据历史的经验告诫人们:当心妖魔化共产主义的同时,也要警惕把自己天使化,因为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是完美的,实际上,我们争取和得到的仍只是一个不完美的世界。在所有不完美之中,民主或许是不那么邪恶的东西。”“灰色的民主”,是由具有各种动机、各种面目的人们共同塑造的,是历史合力的产物。


讲妥协、讲宽容、讲理解,并不是不讲高风亮节。每个“行业”,每个群体,都有自己的排头兵和标竿人物。狭义“民运”力量,有坚贞不屈、坚持不懈的前辈——魏京生、徐文立、胡平;“维权”力量,有值得骄傲的几位女性——丁子霖、艾晓明、汪永晨;体制内的民主化力量,典型人物有两位前任总书记——胡耀邦和赵紫阳,还有活跃在思想舆论界的许良英、李慎之、李锐、何家栋,等等。榜样就是凝聚力,就是“软力量”。推动民主化的多元力量,理应珍惜广义“民运”中每一个分支中的每一个榜样。


群体是相对固定的,个体则可以在群体之间游动。譬如说,方觉从体制内的民主化力量走向了体制外的“民运”,艾晓明从体制内的民主化力量走向了“维权”,一些法轮功人士则从“维权”走向“民运”。个人的身份改变后,就意味着要调整自己的行为方式、“职业道德”和标杆对象。一个人没有权力和理由要求原先所在的群体也跟着自己作出调整。有人说:“在对法轮功的维权和高智晟先生公开表示强烈保留之后,丁先生道义上的清誉,已所余有限。”这个话有双重的错误。首先,法轮功团体现在已经演化出两个组成部分:从事“民运”的部分和从事“维权”的部分,丁子霖先生一如既往地支持法轮功的“维权”活动,对其“民运”活动则保持距离。其次,丁先生与狭义“民运”保持距离,并不影响她作为“维权”力量标竿人物“道义上的清誉”。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选择权,丁先生选择了自己的路,并在自己的路上坚持不懈地走下去,就是比那些在每条路上都不按规矩办事的人更值得人们尊重和学习。


何家栋先生所说的“金色的妥协”,不仅是执政者与反对派之间的政治妥协,更是或首先是民主化多元力量之间的妥协。民主化多元力量如果热衷于互相碰撞,不能形成有效的合力,对于执政集团的压力就会减小,执政者与反对派之间政治妥协的时间就会推迟。世界上并没有什么“命中注定”的事,推动民主化的人们如果自己屡犯错误,民主化的前景就会可望而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