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转型与培育公民社会”征文


当下中国,腐败已渗透于社会肌理。用以反腐败的司法系统,本身即被腐败侵蚀。狱墙高耸,挡不住腐败之风。以腐败之司法而反腐败,犹如以污水洁面。

“特权”犯人

在监狱高墙内,犯人虽生活于同一空间,但坐牢对不同的犯人而言,却意味着完全不同的生活,乃至有天壤之别。对于那些有“托儿”[1]、有钱有背景有关系的“特权”犯人而言,监狱可以成为他们的“疗养院”;而对于那些没“托儿”、没钱没势没关系的犯人,监狱就是人间地狱。

某官二代,父为副部级离休高官,本人亦为大型国企高管,因腐败被判处死缓,即使如此,下狱后仍能凭借其家族深厚的官僚关系网,享受“特权”待遇,远非一般犯人可比。其短暂的坐牢,被犯人视为“传奇”。

他在监狱上级官僚陪同下,“驾临”监狱,由监狱长亲自“接驾”。狱方为其布置“豪华单间”,生活设施一应俱全,并安排数名犯人做“佣人”,专门“伺候”。其牢狱生涯,如同“度假”,想干什么、玩什么,皆有警察、犯人鞍前马后为之效劳。即使监狱成了他的“疗养院”,他也没住多久,一到死刑缓刑期满,被改判为无期徒刑,就立马保外就医了。而根据中共法律规定,犯人实际服刑时间至少要达到原判刑期的一半以上,方有出狱资格(只是“资格”而已,实际上很少有犯人在刑期过半就出狱,除非有“关系”)。作为被判死缓的犯人,若按法律规定,服刑时间至少要达到十二年。但是,法律怎能挡住“特权”?中共官僚法制,从来只对无权无势的民众管用,对特权向来就是让路绕行。

现在,腐败官僚在中共监狱中“疗养”的事实,被大量披露出来。具有讽刺意味的是,这些腐败官僚因腐败而下狱,但他们在监狱中却能够继续大搞腐败,并能够依靠腐败来延续其特权生活,只不过角色和位置倒换过来了,以前别人向他们行贿,他们是受贿的,现在他们却成了行贿者,要向司法官僚、向反腐败者行贿。反腐败却“反出了”腐败,腐败者落水后,又能腐蚀更多的人,使他们身上沾水。中共官僚政权此种反腐败,何能奏效?

腐败渗透监狱

监狱作为黑暗和罪恶的浓缩集中之地,无处不充斥腐败。腐败已俨然成为中共监狱的运行常态,渗透到监狱司法运转的各个方面和监狱生活的各个角落。

对犯人而言,最大愿望是早日出狱,减刑假释就成为犯人的最大利益。而减刑假释的权力,完全掌握在司法官僚手中。在官僚专制制度下,权力就意味着腐败的机会,更何况在黑暗、封闭的监狱,腐败更是大行其道,犯人要得到任何利益,都得付出“代价”。

中共监狱中实行“以分计奖,以奖减刑”制度,犯人通过“挣分”来“获奖”,通过“获奖”来减刑。“奖”有几等,所减的刑期从两三个月到一年不等。犯人如何“挣分”呢?名义上,监狱通过劳动岗位的设置,给犯人提供“挣分”机会,这些劳动岗位被犯人称为“杈儿”[2]。“杈儿”有等级、好坏之分,犯人在不同的“杈儿”上,所挣分数不同,好“杈儿”挣分多,坏“杈儿”挣分少,没“杈儿”就没有分。犯人每个月挣的分数又有几等,从五分、四分、三分、二分、一分到没有分。这种分是每月的“大分”,还有每天的“小分”,“小分”每天从10分到0分不等,月末监区根据犯人挣的“小分”总数多少,排出“大分”的等级。可见,犯人挣分减刑制度颇为复杂,很多犯人终日所思皆为分数,为一分之差绞尽脑汁。

总之,监狱是否给犯人安排“杈儿”,安排什么样的“杈儿”,犯人挣的分数就不同,待遇就不一样,这关系到能否获奖和获什么样的奖,由此决定减刑的快慢长短。而犯人的挣分、获奖、减刑,就掌握在监狱官僚手中。如果某犯人得到“照顾”,就会给他安排好“杈儿”,自然就挣分多、减刑快,否则就可能好几年也达不到获奖减刑的分数。

狱方有意在犯人中制造等级,有的犯人挣分多、减刑多,有的犯人挣分少、减刑少,有的犯人则不被减刑,这就为监狱官僚的寻租腐败提供了机会。犯人为了多挣分、多减刑,就会想方设法找“托儿”,与监狱官僚拉关系,通过灰色交易来得到减刑的机会。某犯人,家属为其花费数千元钱,“买”了一个打扫厕所的“杈儿”,被犯人传为笑料。

为挣分减刑,犯人之间相互倾轧,掣肘下绊,使尽十八般武艺。因为“狼多肉少”,好“杈儿”少,自己要落上去,就得把别人推下去。本来犯人的减刑,完全可以互不相干。从劳动量上来说,各种“杈儿”(即劳动岗位)基本上差不多,根本分不出那么多等级。但官僚司法当局制定的减刑制度,偏要在犯人中分出三六九等,人为地制造利益差别,为官僚们提供寻租腐败的机会。

挣分减刑,是对大多数普通犯人而言。对于落马官僚之类的“特权”犯人,凭借其官僚关系网,甚至根本不需与监狱这种低级别的单位拉关系,一分不挣,也能走人。由于犯人的家庭和社会背景不同,打通关系的“能量”和“神通”也就不同,就会相应地与从大到小各级官僚直至普通狱警,拉上关系,进行灰色交易,把这些官僚和警察“发展”成他们的“托儿”,以便在狱中谋求或大或小的利益。而大部分既没有家族权势背景又没有金钱的犯人,只能在中共官僚政权的人间地狱中煎熬,或者充当监狱的打手和爪牙,成为狱方豢养和庇护的牢头狱霸。

减刑是犯人的最大利益,其次就是争夺生活便利。为此,犯人不仅相互争夺,关键还是要有“托儿”,有警察的“照应”。譬如,监狱伙食差,有犯人则会通过狱警带进狱外食品。这些食品当然要花高价,狱警不会白为犯人“服务”。按规定,不允许犯人喝酒,但有犯人却能通过狱警把酒带进狱中。狱警为犯人提供“违禁品”[3],要担风险,所以,此类“服务”不是单纯花钱就能买到,必须通过成为犯人“托儿”的狱警来获得,双方之间有关系基础,方能进行灰色交易。因此,不同的犯人就有不同的狱警来“罩着”[4]。狱警之间也会划分“势力范围”,各自充当不同犯人的“托儿”,相互之间还不能抢对方的“生意”,否则就可能发生闹剧。

这些勾当见不得阳光,警察和犯人都讳莫如深。若有犯人捅破他人“隐私”,就可能发生激烈冲突,引发风波。有时,狱警之间的矛盾也会体现在犯人身上。例如,监狱进行犯人“违禁品”的清查行动,一般情况下,清查之前犯人就得到狱警放出的风声,而提前把“违禁品”藏好。进行清查的狱警之间通常也会心照不宣,不会故意和对方为难,去细查对方照应的犯人。但如果狱警之间有矛盾,相互拆台,就会故意细查对方照应的犯人,查出“违禁品”,就要追查来自何人。此时,按狱中“潜规则”,犯人绝不能“出卖”他的“托儿”,即使受到再大压力和处罚,也得咬牙自个“扛”,否则就没法“混”。犯人之间也经常相互拆台,向狱方告密,“扎针”[5]揭发。所以,监狱犹如浑浊幽深的污水,有时似乎风平浪静,水底却暗礁密布,处处漩涡。

外人看狱中犯人,或许认为皆是犯人,没有多大差别,但其实,犯人之间等级分明,甚至可说是壁垒森严。这种等级体现在犯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和各种细微之处。比如犯人的床铺,床铺有上下铺之别,有靠近门窗和夹在中间的位置优劣之别,其中就体现出犯人所处的地位和等级。就在这细小之处,也会生出腐败机会。据犯人说,“好铺”在私底下甚至被标了价格。监狱真是“生财有道”啊!

禁令催生腐败

中共监狱中,一些可有可无的禁令,往往会催生更多腐败,“禁烟”即为一例。以前,狱中犯人可以吸烟,后来为实现“无烟监狱”,犯人被禁止吸烟。但在“无烟监狱”里,警察却可以吸烟。

对犯人的“禁烟”,并没有真正杜绝犯人吸烟,却给警察提供了“生财”机会。在“无烟监狱”里,许多犯人仍然吸烟,他们的烟从何而来?除了少数犯人的“拍蚂蚱”[6],主要渠道是从狱警手中高价买来,其价格高达市场价格的十几倍,通常是,一盒市场价两元多的香烟,犯人花一百元从狱警手中只能买三四盒。在“违禁品”清查频繁时,香烟“紧俏”,价格会更高。有“托儿”的犯人从狱警手中买到香烟,会再加价倒卖给其他没门路的犯人,进一步抬高了烟价。有犯人通过这种倒买倒卖,甚至赚了不少钱。犯人抱怨,香烟比“粉儿”(毒品)都贵。对于这么贵的香烟,许多抽不起而又克制不了烟瘾的犯人,就不敢整支抽,而是把一支烟拆散成烟丝,用纸卷成许多小烟锥,称之为“小泡儿”,犯人就一天抽几个“小泡儿”来打发烟瘾。对于警察利用“禁烟”大发香烟财,犯人一边不得不花高价去买,一边私底下痛骂。

中共监狱的“禁烟”,给警察们提供了“生财”机会,他们应该是很拥护“禁烟令”的,如果没有这个“禁烟令”,就失去了一个生财之道。为了这种利益,警察之间抢“生意”,甚至发生冲突,上演一出出闹剧丑剧。曾经有两个警察,因为争做犯人香烟的“供货方”,而发生冲突,最后双方划分了“势力范围”,各自在自己的“势力范围”内“揽生意”,不得“越界”到对方的“地盘”活动。这真是一出“活报剧”!

中共官僚政权的许多法律和禁令,其实质和效果就如同这种“禁烟”。禁令越多,官僚们寻租腐败的机会就越多;禁令越严,寻租腐败的收益就越大。因为官僚政权的禁令,向来只对无权无势的民众管用,而对于官僚特权者,禁令只不过一纸空文。禁令妨碍不了特权者,而无权无势者要克服禁令带来的生活不便,就只能花高价租用执法官僚的权力。官僚通过禁令获得了利益,他们当然愿意更多更严地制定禁令。这就是官僚专制下的法制现状,法律和禁令成了腐败官僚的生财之道,成了官僚政权掠夺和盘剥民众的工具。有专制的地方,就有不合理的禁令。有不合理的禁令,就有特权、腐败和社会不公。

【注释】
[1]“托儿”,狱中犯人口语,指能够为某个犯人提供特殊照顾和方便的官僚、警察。某些犯人之所以有“托儿”,当然是通过权钱交易。
[2]“杈儿”,监狱犯人口头语,其书面文字不详。揣摩其意,大概类似于鸟儿立足的树杈,犯人有挣分的岗位,如同鸟儿有立足的树杈,故犯人常说,“找个‘杈儿’落下来”。
[3]“违禁品”,指狱中不允许犯人有的东西,如烟、酒、钞票、手机、刀具、黄色书刊等等。
[4]“罩着”,狱中犯人口语,指警察对某个犯人的特殊照应和保护。
[5]“扎针”,狱中犯人口语,指犯人向警察告密,揭发其他犯人。
[6]“拍蚂蚱”,狱中犯人口语,指犯人捡拾警察抽剩扔掉的烟屁股。过程是这样的,犯人蹲下身,用手捂住烟屁股,不让警察发现,然后把烟屁股捂在手心里,偷偷装进口袋里带走。这一系列动作的确很像“拍蚂蚱”。监狱里,犯人对一些违禁之事、违禁之物,有一些形象而又隐讳的表达方式,如把打火机称为“亮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