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没有了城管,谁来管理城市”?——实际也是所有支持要有城管这个部门的人的核心理由。但是,支持者们忘记了一个基本事实:城管只是一个怪胎。从全世界来说,也就中国有所谓的城管。全世界没有城管的大部分的城市比我们一般的城市更卫生、更安全、更和平,它们是“谁来管理城市”的呢?从中国本身说,中国十万人口以上的城市在商、周就出现了,但中国自古并没有城管这个东西,《清明上河图》画了1643人,能从里面找出一个城管的影子来吗?全世界城市的繁华不需要城管,中国城市的繁华自古不需要城管,现在这个城管不就是个怪胎吗?
由于城管是个怪胎,名不正言不顺,虽然有些人希望弄部《城管法》出来,但实在是滑天下之大稽,目前执法所能依据的法规主要是其它一些政府部门的法规。这说明了什么呢?说明城管所做的事情原本应该是由真正的政府部门做的,要由正规军而不是民团来解决的,之所以要由不正规的民团来做正规军的工作,乃在于正规军的不作为,并且政府把正规军的不作为合理化了。正规军贵族化了,不站岗放哨了,但站岗放哨还得有人干,于是,就用不正规的民团来站岗放哨,弄出了“如果没有了城管,谁来管理城市”的心态。
真正的政府部门与城管的差别,类似于正规军与民团的差别。别小看这个差别,它的社会后果是全然不同的。正规军虽然不作为,很懒,很贵族化了,但真正做起事情来,终究是正规军的风格和本性,执法比较人道主义化,理解和运用法规比较准确、严格,与不正规的民团比起来是站得高、看得远。不正规的民团相对于正规军来说,则是站得低、看得近,做起事情来毛手毛脚,动辄喜欢炫耀拳脚功夫。比如,真正的政府部门整治马路摊贩,通常会根据实际情况向上面汇报:现在下岗人员日子确实不容易过,现在低收入者确实没有资金开店。城管则不同,通常不会调研实际民生状况,不会向上级汇报和建议。城管队伍的非公务员低素质特征,决定了它总体上只能是这样的水准。
从《中国青年报》的报道来说,当事人是一对下岗夫妻,在这个冰雪封冻的季节摆个地摊自谋出路,他们算得上很先进的分子,没有质疑国家的福利政策、就业政策,而是在为国家减轻福利负担。如果是民政部门公务员去“执法”,通常会对他们摆地摊采取谅解态度,但城管则不同,所谓“执法”,就是不问青红皂白,上去一脚踩住下岗夫妻的货物,惟恐不能踩烂他们的饭碗。可见,城管这怪胎是很不利于民生的。
(作者系法律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