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阆中4位家庭教会领袖被判劳动教养两年()

对华援助协会新闻稿


(2006年7月28日)

对华援助协会新闻稿

四川阆中4位家庭教会领袖被判劳动教养两年

图: 田英华传道站在即将被没收的家庭教会前

    (德州美德兰)2006年7月27日
    对华援助协会 获悉, 2006年6月27日被抓捕的四川阆中4位家庭教会领袖已于7月25日被当局实施劳动教养. 对华援助协会发布由著名家庭教会维权法律工作者李柏光博士撰写的山东省文登市宗教迫害报告.
    据悉, 7月26日, 四川阆中市公安部门将劳动教养通知书送到李明、王远、李明波和金继荣牧师所在家乡村委会签字.四位教会领袖的家属却未收到.
    
     另据悉, 2006年6月11日上午九点四十分左右,山东省文登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大队长侯成勋和五大队长带领15人,治安大队长丛培庆带领15人以及两位女警察,再加上张家产派出所出动10人,埠口派出所出动10人,文登市宗教局一位局长和一位科长,警车大约10多辆,公安人员50多人,来到文登市埠口港管委会埠口村家教会聚会,把聚会场所里将近六十个家庭教会基督徒包围起来。这群执法人员堵住聚会场所的每个门口,不许聚会的基督徒游动,警察用高音话筒大喊:“不许动,全部上车。”他们边喊边用照相机、录象机对着聚会场所和基督徒不段拍照录象,不许基督徒说话。只要哪个基督徒说一句有关“信仰自由”之类的话,警察吗是会喊:“来人,带走!”年届六旬以上的老基督徒刘玉杰、张书正弟兄,被几个彪形大汉像“文革”期间斗四类分子那样,把他们的胳膊往后拽住押上警车。
    
     令人惊讶的是,作为国家机关执法人员,这些执法人员没有一个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执法前向被他们包围并押上警车的基督徒出示过任何能够证明他们身份的执法证件,更没有出示过任何传唤证,也没有给这些被他们抓捕的公民法律规定的申辩的机会,就不容分说把这些基督徒抓到文登市公安局埠口派出所,每个基督徒被单独关押在一个房间接受讯问。在这次行动中,文登市公安局总共抓捕了31名基督徒,其余的在混乱中跑掉。
    
    著名家庭教会维权法律工作者李柏光博士特意从北京赶到山东文登为被非法拘禁的信徒提供法律援助。三位被非法拘禁的信徒田英华,女,1952年6月生。家庭住址:山东省文登市埠口镇政府驻地25号。身份证号:370632520607454。电话:(0631)8774528。王秋,女,1958年9月生。家庭住址:山东省文登市张家埠镇张家埠村。身份证号:370632195809284547。电话:(0631)8772372。姜荣,女,1955年8月生。家庭住址:山东省文登市埠口镇张家埠村。身份证号:231021550823262。电话:(0631)8773907。
    
    据悉, 李柏光博士已经向山东省文登市人民政府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2条和第12条的规定,申请人依法向被申请人的上级机关文登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请求文登市人民政府依法确认被申请人于2006年6月11日对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违法;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于2006年6月 11日对申请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被申请人对申请人依法给予赔偿。
    
     (见附件:李柏光博士撰写的调查报告和行政复议申请书)

    山东省文登市委书记书记; 王 亮
    
    市长:高 杰
    
    办公室(电话:0631-8451597)
    
    (二)监察综合室(电话:0631-8451597)
    
    (三)信访室(电话:0631-8452752)
    
    (四)纪检监察室(电话:0631-8461024)
    
    (五)案件审理室(电话:0631-8451520)

    对华援助协会2006年7月27日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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