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农民被打伤 依旧迷信北京[圣裁](图)

黄琦

 

(2006年7月23日)

    
    [ 作者:黄琦等 来源:六四天网 更新时间:2006-7-23 ]
    
    失地3000小康已成黄梁美梦

失地3000 小康已成黄梁美梦
    
    
     泸州火电厂在没有取得征地批文的情况下占地多达3000余亩,其中1800多亩基本农田,农民们认为土地收益少给了2000万元。为此上访不断却无任何进展,终遭暴力镇压,11个农民被打伤。有趣的是,维权的农民依旧满怀信心地对笔者说:“只要党中央和国务院知道我们受苦了,我们的苦就到头了。”
    

遥望北京 农民相信总理承诺
    
    失地3000小康已成黄梁美梦



[征地前的郁郁葱葱]
    
     今年3月14日,温家宝总理斩钉截铁地说:“在中国必须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必须对那些被占用土地的农民要给予补偿。土地出让金主要应该给予农民,必须依法严惩那些违背法律,强占、乱占农民土地的人。”
    
     然而, 10天之后,“泸州市政府再次出动警力和其它人员50余人,违法强行占用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先锋村的土地,这是泸州市政府为修建泸州火力发电厂第3次出动警力强占土地。2006年4月25日,泸州火电厂因占江阳区江北镇许湾村四社土地,11名社员被打伤。泸州火电厂违法占用的土地和基本农田多达3000余亩!我们农民到各级政府部门举报,甚至举报到了监察部、国土资源部,但是,至今却没有人处理这些人的的违法行为!
    
     “耕地遭受的创伤,印在农民心中永远的伤痕”。这是泸州市江阳区江北镇金钩村六社农民代表刘从方、胡学云、刘三月等人发自内心的呼喊!
    
    

利益驱动 [红线]难挡非法拆迁
    
    
     泸州火电厂工程2004年8月才由国家发改委立项。但是2003年8月泸州政府强行占用土地1400多亩。据悉:泸州火电厂由四川巴蜀电力开发公司投资 100亿元,建设规模为4x60万千瓦的泸州火力发电厂。第一期工程为2x60万千瓦,投资51.46亿元。从2003年8月到2006年3月,火电厂先后非法占用了江北镇金钩村、沙坎村、满池村、先锋村、牟坝村、岱宗村、石棚镇雄坝村等七个村的土地,现在非法占地数量已经高达3000多亩,涉及农民千人左右。其中,基本农田多达1800多亩!
    
     2003年8月到11月,农民们还没看到征地批文、征地公告,政府也没和村社签署征地协议,1400多亩良田在武力胁迫下被政府强行占去了。金钩村六社的全部土地505.79亩,一寸不剩。
    
     金钩村六社农民对国家的土地征收政策规定的程序是清楚的,征收土地要有批文、要“两公告一登记”,要和社上签协议。但是,这些法定的程序他们一个也没有看到!
    
     国务院三令五申,基本农田是不可逾越的“红线”。《土地管理法》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必须经国务院批准,占用耕地35公顷,占用其它土地70公顷也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然而,不经过国务院批准又能怎样?3000多亩土地说占就占了!1800多亩基本农田占了就占了!谁能把泸州市政府怎么样?谁敢把泸州市政府怎么样?农民们说“泸州占地,历来是先抱上床后恋爱,温总理权威就象摆设。”
    

沆瀣一气 空文一纸搪塞农民
    
    失地3000小康已成黄梁美梦



到国土资源部上访的村民代表胡学云如今一筹莫展
    
     “国务院说话不管用了,国务院的权威被蔑视了因此,失地农民吃苦了!国务院知道吗?”农民要告诉国务院。2004年9月,金钩村六社的农民派出代表向监察部举报,监察部叫找国土资源部。农民代表胡学云找到了国土资源部。国土资源部以一纸《国土资源部群众来访介绍信》,请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对村民反映的问题接谈和处理。
    
     2004年9月27日,金钩村六社派出三名村民代表,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这封“专函”带到了四川省国土资源厅信访办公室,同时又详细反映了泸州火电厂非法占地的情况。省国土资源厅接待的同志收下了村民代表提交的相关材料,听取了情况说明后,口头答复: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一定要调查处理。
    
     到了2005年9月,问题反映已经一年之后的结果是:农民反映的问题一点都没有解决,泸州火电厂在非法占地1400多亩的基础上,继续非法占用了江北镇先锋村、牟坝村、岱宗村、石棚镇雄坝村土地计1600多亩,使非法占地数量已高达3000多亩。其中,基本农田多达1800多亩。
    
     非法占地两年之久村民们见不到用地批文,金钩村六社被迫向四川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超过60天的时限,却不见回音。无路可走的农民们认为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对违法占地的举报不调查、不处理,已经构成了严重的行政不作为。于2005年9月30日,金钩村六社向成都市青羊区法院起诉四川省国土资源厅,要求赔偿非法占地两年的经济损失300万元。但是,青羊区法院驳回了诉讼。2005年10月24日,农民们上诉至成都市中院,又被驳回。
    
     为了自己的权益,农民到了监察部、国土资源部、省政府、国土资源厅、成都市两级法院,该走的路都走了,每条路都走不通。失地农民该到哪里去说话?
    
     没有看到征地批文,我们社的全部土地505亩被占完了,我们农民除了愤怒,还剩下什么呢!
    
     北京正平律师事务所律师、刑法学博士周世锋认为: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和各类土地3000多亩,相关责任人已经触犯了《刑法》。
    
    
    

2000万元到哪里去了?
    
     国务院规定占用基本农田要按法定上限标准进行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达到法定上限,尚不足以使被征地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用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予以补贴。金钩村六社农民的现状如何呢?
    
     泸州政府给农民的两费补偿的总和是年产值的10倍,即法定的最低倍数。产值计算呢?金钩村六社于1997年就是政府授牌的“小康村”,每亩土地的产值在 3000元以上。泸州市按全市的平均产值,每亩1050元。而《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的产值是指“该土地征地前三年的平均产值。”
    
     用全市平均产值来补偿金钩村六社,每亩土地侵吞了村民2000多元,拥有505亩土地的金钩村六社因此遭受的损失多大啊。
    
    (金钩村六社社长陈维中说:“按照国务院2004年28号文件,给我社的补偿起码都少了1500万元。”)
    
     如果再按法定上限30倍计算,金钩村六社被侵吞的补偿费可达2000万元!这2000万元到哪里去了?是火电厂没给够?还是被当地政府侵吞了!
    
    
 买了安置房,没了生活费
    
     2006年春节,伴随着泸州火电厂拔地而起的厂房和高塔,政府为村民修建的安置房已全部竣工,互相对立的6幢楼房形成一条两百米长的街道,这就是金钩村六社村民们的新居。但是,新房不是白送,得花钱买。征地时,殷志平一家五口人,
    
     村民殷建中为一家六口人今后的日子忧愁,帐上的补偿费是103500元。交了购房款65000元,就只剩3万多元了。现在殷家又添了一口,殷志平的妻子在家操持一家人的吃喝,他的父母已经年过花甲。殷志平说:“我现在靠经营‘摩的’,怎么才能供养这一大家人今后的生活呀!”
    
     吴吉群一家,6万元的补偿费,交了房款5万元,三口之家只剩1万元了。1万元,只是征地前他们一家一年的收入,现在却要生活一辈子。
    
     50岁的陈维刚,一人独居。全部补偿费连买房子都不够,还要倒贴1万元。
    
     殷建明一家,用补偿费买了房子还倒贴15000元,笔者问54岁的殷建明,今后的日子怎么过?殷建明的回答只有两个字:“问天!”
    
     笔者感到吃惊的是,在金钩村六社,农民依旧梦想北京[圣裁],他们说“只要党中央和国务院知道我们受苦了,我们的苦就到头了。”
    
    
    
    注:本文撰稿中,得到大陆新闻界朋友支持。
    
    更多内容见: 六四天网中国农民维权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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