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研究室公然说谎

曾金燕


April 25
   

法院研究室公然说谎

   
   继续昨天的《骨气事小、面子事大》,不过现在已经变质了,不是面子问题了。
   
   嘿!中午150就要开庭了!朝阳区法院研究室今天公然对记者说:原告申请撤销公开庭审的请求,所以记者你们都别来了!
   
   原告、诉讼代理人、律师不但没有申请撤销公开庭审的请求,而且已经申请公开庭审并得到法官的同意。今天上午法官说:不行,法院改变主意了,不能公开庭审。负责媒体和旁听事项的法院研究室却说:原告要求不公开庭审!
   
   说谎的人,自然是伪小人。法院说谎,就不是伪小人这么简单了!
   
   继续观战,被告报社的面子再大,也大不过国务院颁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吧!法官究竟会看面子判案还是依据法律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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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ril 24


免费为艾滋病孤儿打官司

   
    国内某些媒体死要面子的事情,不止这一件。某报社(等该报社撤下文章和图片,再公布其大名)做了一个关于艾滋病家庭儿童的专访,没有得到孩子和孩子的抚养人的同意覧实际是在抚养人一再反对使用孩子的照片和真实姓名的情况下,头版头条不经任何处理大幅登载了孩子的照片,使用了孩子的真实姓名。也许这个专访 会对艾滋病工作起一定的帮助作用,可是没有当时人的同意就不经处理使用孩子的照片和真实姓名,就是构成了侵权行为(知情同意权、隐私权)。谢天谢地,该报并不是每个城市、乡村都可以买到。孩子的班主任说:如果其他学生看了报道,那么会在学校引起恐慌,孩子就不能继续待在学校读书了。我的朋友艾滋病感染者J 公开了自己的身份后,回到家乡,人见人躲,他的孩子也被同学嫌弃而厌学、逃学。此类例子不少,社会对艾滋病感染者/病人以及家属还是歧视多多。
   
    孩子是艾滋病孤儿,因为艾滋病家庭变故和社会歧视,性格变得非常内向。她的抚养人看见报道马上和报社联系要求停止侵权行为,通知各转载的大小网站撤下网页。报社没有接受抚养人的要求。不得已抚养人把报社告上法庭,一位仗义的著名律师知道了,免费为孩子打官司。
   
    提出上诉到法院开庭(明天下午法院第一次开庭)一个多月的时间,报社并没有积极地和原告律师、代理人沟通或者要求庭下和解。为了预防万一,原告代理人写了公开庭审的请求并得到法官的同意覧当然,公开的只是案件,原告代理人要求参与公开庭审的所有个人、媒体对孩子的姓名保密、不使用孩子的照片。原告方紧锣 密鼓地准备,明天下午就要开庭了。
   
    你猜今天发生什么事情了?法院突然研究是否要收回公开庭审的决定,明天上午给原告最后答复。据法院方默认是因为受到报社的压力,可靠消息是说报社不愿意认错、丢脸。法官说:涉及到个人隐私的事情就是国家机密。哈哈!现在来谈隐私和机密!更奇怪的是,报社突然和法院的研究室说要和解覧和解不与原告说不与法 官说,而和负责安排记者采访、旁听事宜的研究室说,不至于犯这么幼稚的错误吧!奇怪。不知道明天会得到什么答复,也不知道到底法庭会如何判决覧 原告是个人,被告是单位;原告方是弱者覧孩子、抚养人、律师;被告是社会上最强势的群体覧报社。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更也,人皆仰之。死要面子,出各种黑招的不是好汉,是伪君子!伪小人!死要面子的国家往往处理一些事情让国民感到没面子!
   
    作为NGO,这个案件也给我们提醒了,无论涉及图片、姓名还是地址,给公众的报告,公开的文件,一定做好保护当事人隐私权的措施。
   
    看明天吧!希望清清凉凉地下雨或者碧蓝碧蓝地天晴,不要再扬沙搞得大家灰头土脸没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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