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运动对于底层社会的普法、

 

启蒙和动员价值
 

——新乡水泥厂案系列评论之五

郭飞雄

新乡28家民营水泥厂的抗争充满了艰辛,但又蕴藏着颇大的潜能。
       2006
126日,由北京市京鼎律师事务所主持,在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湖北大厦13层会议室召开了《河南新乡辉县水泥厂案专家论证会》,到会的原中国政法大学 校长江平、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姜明安、社科院法学家范亚峰、政法大学副教授张守东、维权活动家滕彪等人经过认真周密的研讨,作出了对于本案所引发的 法律、经济和社会问题的专家论证意见书。此次会议标志着新乡民众的抗争与维权运动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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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律师窦文烈和企业家代表一道向河南省高院递交诉状,但河南省高院不予受理,由于它未出具不予受理裁定书,上诉最高人民法院的大门暂被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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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日,新乡市28家民营水泥厂上万名职工发出了《致全国人大代表的信》,要求人大代表对本案行使监督权。但第二天企业家维权代表郭学福即被刑事拘留,依 据的是数年前一起早已有定论的责任事故。在专政机器的威压下,代理本案的河南律师被迫退出,一些参与抗争的厂长和职工被迫外出躲避。
    
民众给全国人大写信申述,官僚特权阶层就以抓人作为报复。这便是中国社会残酷的现状。
    
新乡民众的抗争虽遭遇多重挫折,但火焰并未熄灭。底层运动往往都有一段相当长的酝酿期,象太石案、南海案、陕北石油案等在维权者介入前,都已经过数年多个 回合的官民交锋。只要新乡的官僚特权阶层对民产、民生继续采取大规模的摧残行动,迟早会把数以万计的民众逼向梁山。维权运动的作用就是及时锲入,迎难而 上,将走向梁山的民众,引至法庭和法律斗争,并借此而促进民众的普遍觉醒。
    
在官僚特权阶层联手对付底层民众的情势下,维权运动的加入,可 使柔弱无助的底层民众获得部分立体抗争的条件。当司法渠道暂被关闭后,维权者将案件对国内外媒体公开,借助网络凝聚民意支持,并将声援的信息反馈到新乡民 众那里,都是非常有意义的活动。任何一场历史运动之兴起,必先以舆论宣传开道。通过对司法路线及其遭遇进行充分宣传,对民众进行普法,乃是一项教化人心的 工作,没有这样的基础性的工作,没有充分的普法与启蒙,民众没有阅读到大量的专家论证、新闻报道、声援文章,民众之间没有足够的信息交流和思想沟通,他们 就无法产生系统的法律、权利、维权和联合意识,也就无从动员起来。
    
没有民众的普遍动员,就没有维权运动的声势和抗打击能力。而有了充分的 普法、启蒙和动员,民众自身便会创造出众多的维权方式,在现有框架内,即使是五人上访,只要实现了连续性,并与立体化、覆盖性的舆论相配合,也会生发出较 大的冲击,对新乡的官僚特权阶层产生一定的制衡。在反复的较量之中,民众的权利意识将获得大幅提升,维权技术和韬略也将越来越成熟,经过运动洗礼、联合业 已成型的民众将超出自身利,产生普遍性的追求法治、民主的大视野,成长为本地未来民主选举的中坚力量。
    
官僚特权阶层长期骑在人民头上作威 作福,可人民却无力将他们掀下来。这一令人悲哀的事实是不可能长期持续下去的。只要人民通过不断发展的维权实践认识到了法治、民主、联合的重要性,只要网 络世界不断发挥其传播独立资讯和自由思想的作用,那么,迟早有一天,民众将举起森林一般的手,通过合法选举等形式,抛弃那些如狼似虎的官僚特权阶层,将中 国推向一个没有压迫、没有奴役的自由民主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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