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救高智晟律师(之四)


 

RFA张敏
 

(2006年09月24日发表)

        
预审处称高案涉国家秘密不批准律师会见高智晟

 
给辩护律师的书面文件仍不明确高智晟涉嫌罪名

    
    
     (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节目主持人张敏采访报道2006,09,23)
    
     在前面节目中报道了北京维权律师高智晟先生8月15日被一群身份不明的人从山东姐姐家中绑架,三天后,新华网上说,北京市公安局8月18日发出消息,“因其涉嫌犯罪,已将高智晟拘留问话”。
    
    *预审处称高案“涉国家秘密”不批准律师会见高智晟*
    
     在高智晟律师被拘留将满时限三十七天的时候,亲属委托律师的手续几经周折终于办好。受高智晟律师的大哥高智义委托的律师是北京莫少平律师事务所主任莫少平律师和他的助手丁锡奎律师。
    
     9月22日晚上,莫少平律师接受我的采访,谈当天去北京市公安局预审处的情况。
    
     莫少平律师说:“因为我们接受委托之后联系,一天以前,他们说‘不是专案组办的案子,我们可以把这个转到办公室继续查询,到底是哪个部门来办的案子’。
     今天给我们一个回复,说确实是他们那儿办的案子,但是因为是涉及国家秘密,所以不同意。。。或者叫‘不批准’律师会见高智晟。
     这样,在下午的时候,我和我的助手一起去北京市公安局预审处,因为你如果不批准律师会见,我们要求你必须给我出具一个书面的东西,他确实也给我们出具了一份‘高智晟这个案子涉及国家秘密,不批准,不同意律师会见’,这个已经交到我们手里了。
    
    * 给辩护律师的书面文件仍不明确高智晟涉嫌罪名 *
    
     现在可以说明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高智晟这个案子确实在北京市公安局来承办的;第二点他就是确认我和我的助手作为高智晟的辩护律师,他们承认我们的所有手续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他才给我们这个书面的东西;第三,也出现一些问题,就是因为他给我们书面的东西仍然没有确认高智晟是涉嫌什么罪,这个是我们提出疑义的,因为你说只是‘高智晟一案’,我们明确提出,你既然把高智晟抓了,你们是承办单位,那麽你们必须明确的说明高智晟‘涉嫌。。。’当然是不是具体这个罪,按法律规定必须由法院来开庭审理之后判决,才能确定,那麽在没有开庭审理判决之前你只是‘涉嫌’,但是‘涉嫌’,你也必须明确他涉嫌什么罪,因为有些罪是不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
    
    * 陕西国保动员高智义取消对律师的委托*
    
     莫少平律师说:“另外还有一个信息。高智晟的侄子跟我们说,陕西省的国保支队从昨天下午三点就去到了他父亲高智义的家,就在动员他:‘你应该撤销对莫律师的委托’。
     当然,我明确说,如果他明确说‘你不能请律师’这个我们认为是不对的,是不符合中国法律规定的。你如果明确让高智晟的哥哥不能请律师,我认为这不符合法律规定。当然高智晟的哥哥确实没有说‘我同意撤销委托’。
     所以到目前为止,我们仍然是作为高智晟亲属符合法律规定正式委托的辩护律师,介入这个案子。
     我们会继续要求会见高智晟,可以记录取保候审的申请。。。同时我们也要求,你抓捕了高智晟,他涉嫌的罪名你必须告知律师,等等。依照现存中国法律的有效规定,我们会尽全力去维护高智晟的合法权益。”
    
    * 莫少平律师谈有关法律规定 *
    
     问:“请问按现行的法律,如果确实如中国有关方面所说的‘涉及国家秘密’那麽被委托的律师就真是无法在开庭之前见到当事人?”
     答:“不是,不是。如果涉及国家秘密,也可以同意律师会见,这是第一点;第二点,就是说他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不同意律师会见,不批准律师会见只是在侦察阶段。一旦到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是不受这个约束的,作为律师,可以随时去会见高智晟,如果到审判阶段,已经移送到法院,那更不需要有所谓‘批准’,律师可以随时会见高智晟。只是在侦察阶段,他以‘涉及国家秘密’为由,按中国现存生效的法律规定,可以不同意律师会见。”
    
     问:“那麽侦察阶段有多长时间,有没有时限?”
     答:“这个阶段。。。我说的是极限,拘留期限,最长不能超过三十七天。三十天的拘留期限,七天的检察院批准逮捕或者不逮捕的时间。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有两个月合理的羁押期限,就是侦察阶段。两个月期满,认为案情还没有侦察清楚,他可以有三次延期的权力,第一次延期是一个月,第二次延期是两个月,第三次延期是两个月,也就是延期的期限是五个月,加上逮捕的时间是两个月,再加上拘留期限是三十七天,你可以计算一下,等于七个多月吧。
     当然这还不包括到检察机关以后‘退补侦察’的期限,因为到检察机关他审查起诉,认为不清楚,还可以退回到侦察机关补充侦察。那个时候,侦察机关补充侦察期限又是一个月。当然,审查起诉的期限是一个半月。”
    
    
    * 拘留时限已过,外界无法获知耿和是否收到有关高智晟的法律文书 *
    
     主持人:“莫律师,谢谢您这麽详尽的解释!现在高智晟律师被拘留已三十八天了,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时限,按正常的情况,现在当局有关方面应该走到哪一阶段了?他们事实上是不是按照法律程序走了呢?”
     答:“这个现在我们需要核实的,就是按照法律规定,拘留的期限最长是三十七天,三十天是拘留期限,七天是报检察院批准逮捕或者不逮捕的时间,所以加起来是三十七天。那麽如果超过三十七天,一般的结论是,肯定是检察院批准逮捕了。如果不批准逮捕,到三十七天之内,他必须变更强制措施,比如说,同意取保候审,或同意监视居住,就不能再继续羁押高智晟。
     但是,现在我确实没有看到公安机关通知亲属的通知书,但我也不能说公安机关就是违法。为什么呢?因为公安机关如果拘留或者逮捕,按中国法律的规定,应该是二十四小时通知到亲属。那麽,他通知亲属,最直接的应该是通知高智晟的太太。但是因为高智晟的太太,据我了解,他们亲属介绍说她跟外界联系不上。
     所以,我都不好说是不是北京市公安机关已经按照法律的规定把通知亲属的通知书送达他太太手里,不管是拘留的还是逮捕的。”
    
    * 莫少平律师的愿望 *
    
     问:“关于这个案子,您目前的处境、案子进行的情况,您还有什麽想向当局有关方面说,或者向关心这案子的公众说的话吗?”
     答:“我希望,当然也是我的愿望,中国应该是走向法制、走向民主。在高智晟这个案子上,也应该是体现我们向民主,向法制这个程度来迈进。不管一个人被指控犯有什么罪,应该体现一个国家的法制、民主。这样才能够让大家信服。
     尽管现存生效的法律有很多是不完善的,修改这些法律是立法机关的事情,是老百姓往后提请立法机关修改的事情,作为律师,我只能依照现存生效的法律履行我律师的职责。所以我跟公安机关也好,跟检察机关也好,我都明确表明这个态度:严格按照现存生效法律的规定去处理这个案子,这样你才能使人觉得这个案子审理得是公正的、是公平的。”
    
     问:“您个人有没有遇到什么压力,或者有什么麻烦和困难?”
     答:“这个我就不说了,我就不好跟你们讲了。”
    
    
    * 高智义证实签署了委托书 *
    
    
     高智晟律师的大哥、现在住在家乡陕北佳县农村的高智义先生证实他签署了给莫少平、丁锡奎律师的委托书。
     高智义说:“委托书,这个字我已经签了。其它的我没有什么好说的,不能说,也不方便。”
    
    
    * 在委托书背后――绕过封锁与阻挠*
     了解签署委托书过程的北京维权人士胡佳先生说,高智义的儿子高显为此经历了很多艰难。
     胡佳先生说:“他只不过十九岁,刚刚跨入成年人的行列,在整个为高律师办委托书的过程中千难万险,我真的再想像不出有第二个人能有他这种机敏,能躲过那麽多的封锁,想那麽多机灵的方法,绕过警方的阻挠,最终把委托书传递到莫少平律师手里。而为了一份委托书,他可以连续六天在奔波,特别疲劳,从陕北到北京,再从北京回陕北。。。”
    
    
    * 外界打不通耿和的电话 *
    
    高智义打不进耿和的电话――
    
     高智义先生说,自从高智晟被抓,家人给高智晟的太太耿和打电话打不通。
     他说:“自高智晟出事以后,她就连话不能通嘛。”
    
     问:“出事以后她有没有给家里打过电话呢?”
     答:“只打过一次。”
    
     问:“你们都说了些什么?”
     答:“她就是说要回来给我母亲上坟,高智晟的这个义务她要尽到底。我说叫她把两个孩子看好。就说了这些家常话。”
    
     问:“这是哪一天打来的电话?”
     答:“13日。”
    
     问:“9月13日打过这个电话?”
     答:“嗯。”
    
    
    问:“那您后来有没有给耿和打电话,试过没有?”
     答:“试过,打不通。我只能是给委托书上签个字,我再帮不上忙了。”
    
     耿和的母亲对耿和一家近况全无所知――
    
     我打电话到新疆耿和母亲的家中。
    
     问:“您好!请问这里是耿和的家吗?”
     答:“对呀。”
    
     问:“您是耿和的母亲吗?”
     答:“对的呀。”
    
     问:“我这里是自由亚洲电台,我是记者张敏。我想请问你们现在与耿和能联系的上吗?”
     答:“联系不上。”
    
     问:“那她有没有打电话回来过?”
     答:“没有。”
    
     问:“你们最后一次得到耿和的消息是什么时候呢?”
     答:“大概是在八月十几号吧。”
    
     问:“以后就一直没有消息吗?”
     答:“嗯。”
    
     问:“你们大概知道她那边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吗?”
     答:“不知道。”
    
     问:“完全不知道吗?”
     答:“啊。”
    
     问:“关于北京,高律师目前的境况,孩子们的情况你们知道吗?”
     答:“不知道。”
    
     问:“你们原来有没有耿和的电话号码?”
     答:“原来的打不进,打不通,我们给她打过。”
    
     问:“在这种情况下您是什么样的心情呢?”
     答:“唉呀,我也说不上,反正是有点挂念吧。”
    
    
    *从法律角度看高智晟家人目前处境*
    
     我就高智晟家人目前的处境,请莫少平律师从法律角度谈谈看法。
    
     莫少平律师说:“高智晟的太太耿和,如果她本人并没有所谓涉嫌犯罪的话,那麽,公安机关是没有权力来限制她的人身自由的。当然除非公安机关说她也是涉嫌什么什么犯罪,那是另外一回事,那你该拘留,该逮捕,或者该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那你采取这个措施也应该按照法律程序来作。
     如果仅仅因为她是高智晟的太太,那麽你就限制她的人身自由,或者不允许她和外界联系,这个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如果确实是这种情况,那公安机关这就是违法。”
    
     问:“高智晟的女儿,她只有十三岁,她上学也都是有官方派的人跟着,她没有办法自由的与外界联络,像这种情况,您怎麽看?”
     答:“这个都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如果采取变相的也好,或限制他的未成年子女的人身自由,那就更没有道理,更没有法律依据了”。
    
    “心灵之旅”节目是由张敏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采访编辑、主持制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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