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天赋人权观念

綦彦臣

 

 引言:从洛克到《世界人权宣言》

    就目前西方世界的核心政治理念而论,它基本上是由310多年前的约翰·洛克(1632-1704)提供的。洛克1690年《关于公民政府的两篇论文》不仅证明了1688年英国不流血的称之“光荣革命”的政变之正确性,而且提出了“天赋人权”这样伟大的政治理论。

    经过稍后不到100年的法国大革命《人权宣言》(1789, Declaration  of  the Right  of  Man  and  of  Citizen)还有法国大革命之后不到160年的联合国《世界人权宣言》(1948,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也就基本上构筑现代世界政治文明现代性的框架。

    洛克的天赋人权观念有两大核心:(一)理论上的应然,就是“生民之初”,人人有绝对自由且人人平等;(二)政府乃至于议会没有不受约束的权力,人民有权因政府行暴政而解散或推翻它。到了《世界人权宣言》那里,解散或推翻政府显然被放诸较低的层面,进而是要求国家作为政治机构的存在,要更多地遵守国际政治规则。有些规则则是从“天赋人权——人权宣言”那里衍生出来的,《经济社会文化公约》与《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公约》即为其是。

一、文化差异性的结果

    人权观念在政治文明前现代的国家里,被一些反现代政治文明集团如专制的执政党,与维护传统文化的知识精英,天然地认为是西方的观念。这样,冷战时代的人权问题就成了“不议之题”。

    对于前苏联、东欧那样的专制主义国家,由于地缘关系,他们虽因意识形态原因曾坚定地将自己从“广义的西方”分离出来,并形成了如华沙条约、经互会那样的小联盟,但是由于传统的存在,反人权的意识形态失败后他们又马上归顺了西方。归顺了西方,在本质上是归顺了洛克。至于中国,除了政治上推拒外,还有文化传统方面的原因。强大的没有没落反在加强的儒家文化,在民族主义基础上与执政党达成了“某种共谋”,共同“抵御”来自西方的政治思想的影响。

    就文化本质而论,儒家传统实际上是个反多元化的“选择性后果”:中国古代的天赋人权观念是存在的,只是由于儒家宗师级人物对它的批判而导致了天赋人权观念的湮灭。

    当然,比之于自洛克以来的现代天赋人权观,中国古代的杨朱之学还不能算是个完整版,但其四项主旨即本生、重已,贵生、情欲四大主张当为世界上最早的天赋人权无疑。

    其中又以重已与贵生为根本主张。

    重己,就是把个体的各种权力放在一切价值的首位;贵生,就是将生命存在的机会放在一切社会事务的首位。

二、杨学与孟学:一对“死敌”的政治学贡献

    “重己”与“贵生”的道德观念,毫无疑问地要受到重视集体主义与国家观念至上的儒家的批判,所以,孟轲攻击杨朱(还有墨学)为:“圣王不作,诸侯放恣,处士横议,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又有:“杨氏为我,是无君也。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无君无父,是禽兽也。”更进一步地说:“能言距杨墨者,圣人之徒也。”

    由此可见,晚于墨、早于孟的杨朱学派的人权观念极大地妨碍了所谓的圣人之学即孔儒哲学,但吊诡的是,最后完成中国版的完全的天赋人权观念之后一部分,即作为国家代表的君主(或可扩言为政府)可以被打倒,正是孟子。在他大骂“杨氏为我,是为无君”之前,就在回答万章之问时说明了反抗暴政的合理性,曰:“诛其君,吊其民,如时雨降,民大悦。”——吊民伐罪就是推翻暴政。

    虽然从世界文明(学术)史的意义上,我们尚无法考证洛克的天赋人权就是吸收了杨朱与孟轲(这两套相反理论系)的结果,但的确,杨学与孟学共同组成了为世界上最早的完整的天赋人权观念。至于说到1990年代后期金大中为反驳李光耀的“文化决定命运”论,而力言孟轲“先于洛克”,实在忽略了“杨朱(也)先于洛克”的学术史实。

    这一点也充分表明儒家体系排斥多元化的政治学后果。引伸而论,“什么是传统”也成了一个大问题,同时,颠覆“人权来自西方”的谬论也到了时候。

    近代以来,尊孔读经的反动思潮一直认为:是儒家所倡导的集体主义与忠君思想维持了中国作为文化共同体,使其未至于马其顿、古罗马、拜占庭那样消亡。纵深考察中国文明的脉流及对世界文明史做出负责任的比较研究,不难发现:正是那些被儒家边缘化的思想为作为文化共同体的中国提供了文明高潮与败亡拯救的复能力:

    (一)道家文化创造了汉唐两大经济体的膨胀与政治相对宽松的环境。

    (二)墨家学说塑造了真正的精英知识分子的天下责任,而不是儒家式的交易投机。

    (三)杨朱之学为个人的存在开掘了先期理论资源,使社会底层的大多数保持了对集体主义、皇权神化的天然警惕。

三、杨学未绝,是中国传统的道德脉流之一

    杨朱之学的起点是对人性与人的存在的先验性确认,在《吕氏春秋》中杨朱系的弟子撰写了本生、重已、贵生、情欲四篇介绍杨朱之学的分论(篇)。以其价值论,首推贵生之论,其云:“圣人深虑天下,莫贵于生。夫耳目鼻口,生之役也;耳欲声,目虽欲芬香,口虽欲滋味,害于生则止;在四官者不欲,利于生者则弗为。”

    在贵生价值得到肯定的基础上,又有尊重情欲(非一般狭义性欲)的论点,其曰:“天生人而使贪有欲,欲有情,情有节。”又有:“由贵生动,则得性矣;不由贵生动,则失情矣,此二者,生死存亡之本也。”

    由于这些适合人性的合理内核真实地存在,那么“重视自己”(贵已)则成为天然(赋)之理,几乎无须讨论,故曰:“今吾生之为我有,而利我亦大矣:论其贵贱,爵为天子,不足比焉;论其轻重,富有天下,不足以易之,一曙之失,终身不复得。”

    一个无名的平民与一个身为天子的贵族的存在价值等量齐观,确实难以为儒学所接受。

    即便到了两千三百多年后的今天,仍然是个无法接受的现实——比方说小到“让领导先走”、大到“不惜生命保护党的人民的财产”等等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并且构成一种反动的道德秩序教育的一部分。

    杨朱之学的“圣人”显然不是当时尚未实质影响社会生活的孔儒学说的大宗师们,也不指与他们理论对立的墨学,而是指一种理想的人格存在。而这种理想的人格存在并非是虚拟化的投托(如儒家言必三代圣王),而是一种非常世俗化的利益取舍之人。故在其提纲(概论)性论述即《本生》中说:“是故圣人之于声色滋味也。利于性则取之,害于性则舍之,此全性之道也。”

    杨朱之学的贵已与重生观念在中国1950年代“反右”之前,甚至被一些主流哲学家如侯外庐等试图与唯物主义理论家普列汉诺夫的理论联起来,即杨朱之学符合普氏的“唯物主义者们事实上是以个体的个人利益为出发点…个人利益并不是一条道德诫命,而是件科学事实。”——这样的论断。这种多少带有勉强性质且有高抬唯物主义个人价值观的努力,目的在于从政治上为新政权否定先王观提供理论武器,但是,随着“反右”、“文革”以及1980年代后期的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的失败,使“为往圣继绝学”的通贯古今的学术努力成为幻灭之影。共产主义意识形态破产后,浅薄的新儒跃跃而试,制造了新威权政治,结果导致了比古典等级社会更可怕的后果,如社会财富的两极分化、人权状况改进的迟缓、传统被注水,凡此等等。

    接下来,则是留给民间自由思想的一大难题:什么是传统?以及什么样的传统可以真正地打通“东西方之间的思想阻滞”?

结语:一个继续由共产党掌控的“神话”

    1980年代未以来,中国共产党匆忙服下了新儒家开具的“有毒的健身药”,其后遗症也日渐显露。为避免形成可怕的病变,中共一方面微调宗教政策如佛教的国教化,另一方面也努力走上不同于苏联东欧的脱魅之路,对于普世人权的口头认可成为一项战略选择。因此,在《世界人权宣言》之下派生的《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的公约》(又称“B公约”)的最终批准,则成了由他们那个执政集团掌控的“神话”。1998年10月5日,中国政府在《世界人权宣言》50年纪念之时签署了称之为“B公约”,时至今日已有八年之久,尚未得到人大(议会)批准。究竟何时批准,不仅是一部由执政党掌握的“神话”,而且还成了一项外交资源。其间,2004年1月27日下午,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法国国民议会大厅发表演讲,表示中国政府将在合宜的时机向全国人提交并建议批准该公约;2005年9月6日(一年半之后),中共政治局常委罗干在第22届世界法律(北京)大会上宣称:中国政府正在积极研究“B公约”,一旦条件成熟将履行批准公约的法律程序。

    时间又过了一年,国际社会和关心此条约的中国民间知识分子没有听到任何相关的“进步消息”,相反的则是当局出于恐惧对维权运动采取了“先下手为强”的办法。

    我们无法否认维权存在过度政治化的倾向性狂热,但是仅仅因为这样的狂热之“偏失”而延缓“B公约”的批准——这是理性的选择吗?

2006年9月18日构思,20日核对文献,22日定稿于绵逸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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