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评中央党校政改思路

綦彦臣

 

 在网上发布了中央党校周天勇先教授主笔的政改(提纲)报告后,我写了一篇评论《评中央党校的政改提纲》(发于七月份《民主中国》),最近该校教授王长江先生对周天勇《提纲》做出了新的诠释《寻找政改安全“切入口”》,(见《南风窗》2006年8月1日,P12-14),既可看作是政改思路的延续,也可称为校正性微调。其核心观念仍然是回避独立候选人问题,因此有必要对其做出评论。

一、新的“皇族立宪”版本

如果说周天勇教授的《提纲》可称为软着陆版的“苏共20大报告”的话,那么王长江的诠释版则成了新的“皇族立宪”版本。而这个“皇族立宪”版本,产生时间之长,足让人看得出中国的政治改革何等蹉跎。从1898年的康梁维新到1906年的皇族立宪,用了约九年的时间;而从1988年下半年的激烈政改酝酿(内部争论)及“八九·六四”的悲剧结果到2006年,竟用了十七八年的时间。世界整体文明愈加进步,中国的政治文明进步反而匀速递减,岂不咄咄怪事!当然,既便如蜗牛之旅,渐进改革仍有其好处,并且满清的皇族立宪最后归于彻底失败,而这次新版的“皇族立宪”仍未见其不幸的结果。

王长江的诠释版明确表示:“普通大众毕竟不是这方面(指选举,作者注)的内行,完全由他们从头做起,无异于大海捞针。最有效的办法,就是由政党把人才推荐给公众。这就需要政党做好培养人才、储备人才、输送人才的工作。”此语中的“政党”既非现在的政协体系内的“民主党派”,更非其它各类社团,而是严格意义上的“中共”。因为随后王说:“具体来说,比如随着县一级推行选举,县级党组织应当从目前实际上作为县政府的上级机关发号施令的状况逐步转向通过选举等合法程序、把自己的优秀人才输送到公共权力机关中去,通过他们体现党在政治运作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简单地说,这里又出了一个瘦身版的“党内民主推动人民(社会)民主”新说词,只是将原来的等额选举改成了差额选举。

如此之状,谓其新“皇族立宪”版本绝非牵强,因为1906年的十七条立宪原则的核心就是“大权统于朝廷,庶政公之于舆论”,其瘦身版变为三条:1,皇位永固;2,渐消外患;3,内乱遂平(针对孙文等的革命党)。相较而言,在“皇位永固”即中共执政地位不变的情况下,王长江诠释版的宪政意义也只是一百年前的“半边脸”。在今天不断实施逆对新闻开放风向的管制下,“庶政公之舆论”远远没有达到清末的水平,与现代政治文明渐行渐远。

之于专制国家蜕变的国际文本,这个表现了近乎亚历山大二世向尼古拉二世爬行的基调,除了让人感到担心之外,更有自我封闭的神秘主义倾向,如王长江的诠释版称:“就是努力避免过去那种还没动作就先造势的情况,不事声张地、一步一个脚印地探索。”这种神秘主义倾向与上指的“半边脸”式操作密切相关,表现出对公众的强烈不信任情绪。

二、几乎不懂发展经济学

应当说,王长江的诠释版之于江泽民时代的大包大揽即所谓三个代表,是一种不小的进步,至少敢于说出了“市场经济推动着民主政治,同样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从某种意义上讲,政治体制问题已经成了制约我们继续发展的瓶颈。”——这样真实感受。此语也反映出不止高层理论智囊有危机感,更说明执政高层也已经的极度焦虑——用体制内的话说是“中央领导人的危机感,是民族之福、执政党之大幸”。然而,问题的背后却是学养的尴尬!

“从某种意义上讲”的话语的不确指性,明显地表现出无论高层智囊还是高层本身几乎不懂发展经济学。身处发展中国家,又力欲摆脱“增长简单代替发展”的危机,对发展经济学不甚了了,确是一种危险。导致这种危险的前提有两个:1,把制度图腾化,不允许修改制度而似是而非地代以“体制”词组,或将制度变迁冲淡为社会转型。2,维护制度的法律条文技术化造成了宪法被妾化,这种情况连一直被官方学界矮化的拉美化国家也没有,比如“煽动颠覆”罪的无辱性在党内则变化成了分裂党的纪律处分。

王长江诠释版的“某种意义”,完全可以换成“在发展经济学的意义上讲”,或更专业化为“依着涓流效应看”,乃至“在库兹涅茨效应上讲”:

(一)发展中国家在处于“有增长而无发展”的状态时,就该反思制度观念问题。因为不良的制度限制“临界最小努力” 效应(Theory  of  Critical  Minimum  Effort ,by  H.Leibenstein)的产生,并且发展的重要指标就是:人民群众参与经济和政治两种发展的程度,以及是否从中获益。

(二)和谐社会论作为一种国家治理策略,它的应然的发展经济学依托就是基本发展路径(Basic  Needs  Approach)。在这个路径中公共卫生、公共交通、医疗保健和教育设施应该普及化,而这个“普及化”是“半边脸”政治无法做到的。简言之,“半边脸”政治是一种比“拉美化”还坏的政治。

(三)“半边脸”政治之所以比发展经济学所力斥的“拉美化”更危险,就在于:1,应当在发展中国家出现的涓流效应成了水月雾花;2,可近似为市场经济(即全资本主义经济体系)的国家如中国,也没出现库兹涅茨效应(Kuznets  Effect)。这两个效应均要把随着经济增长规模的扩大与速度的加快,底层社会受得分羹一杯的好处,或曰能够“捡到洋落儿”——这样一种应然。

但是在中国,两个效应都没出现,所以我们的经济增长根本不具备最基本的人伦意义,所谓改革也必须停止,转而进行发展经济学意义上的制度检讨。如果此说有激烈之嫌,那么今后中南海的高层学习(求教)目标,就应该是“制度经济学与发展经济学”,并且后者尤为重要。

治理中国这样的大国,不懂发展经济学对于统治集团本身就是一种巨大的危险,所谓盲人瞎马夜半池深!

三、忽略了政治非公平竞争下的利益把持问题

王长江的诠释版还涉及到了人大代表的真实合法性问题,难能可贵地指出了现在人大机制的“非法性”,即认可记者“92%的人不知社区人大代表为谁”,“94%的人不知如何与人大代表沟通”,以及“46.2%的人大代表反对向选民述职”——这样的“非法”但实在的状况。

对于“两个百分之九十问题”,王回答为:由于人大代表不是选民真正选出的,所以人们不会看重他们。之于 “46%问题”,王说:是由于人大代表的荣誉问题,而非实责性。

且不讨论也不必以“法律原旨主义”要求“明天就变”,但毫无疑问,如果认可这种现象存在下去,人大代表体系就变成了全国最大的“非法组织”。——这是历史的玩笑,还是现实的耻辱,已经是无须讨论的问题。没有独立候选人的参与,这种状况不可能改变。在政治常识与政治风险之间,执政党优先考虑后者也无可厚非,而问题又出现另外一种尴尬:现在的人大政治资源在非直选即无独立候选人参选的状态下,正逐步向那些能够便捷寻租的经济强势集团转移。这种状况延续下去,必然导致如下结局:

(一)以经济强势(其实是优先实现增长局域指标或单元速度的利益集团)进入人大体系,正在利用人大的权威资源为自己谋利。

“富人进人大”未必不是坏事,但是坏就坏在他们没有竞争对手,“老贵族”们又对他们毫无制约力。结果,人大也成了“买官卖官”市场开拓的空间,导致立法寻租的烈度不断上升以及公共政策不保护弱者的结局。

(二)促进了下层政权的黑化。许多人大代表把持村政,成为地方黑势力的头目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乡绅的流氓化实际从土改时期就已经出现(如赵树理对此的揭露),现在则变成了“劣绅政治”的横行。

中共素以解决了中国底层社会的构架为荣,即打破了吏不下县的传统,但本质上并没真正解决蒋介石以来的中国底层“良绅淡出,劣绅进入”的个痼疾。

(三)对影响社会长期稳定(只追求短政治均衡)法条的产生及重大公共政策的评价,必然会出现漠然性。

打击邪教法条的产生过程已经到了该进行违宪审查的阶段,劳教政策也到了该废止的时候了,同时,绿色GOP也必须纳入政绩考核体系。而现在,没有一个有良心的人大代表提出这些问题。

之于第二个问题,若不从代理人优化问题上解决即最小单位如自然村与社区开始实行独立选举,可以预言:不但建立和谐社会无望,也必将重复古典式社会整体崩盘。

结语:第九个荣辱观

王长江诠释版的第二个难能可贵是,承认中共在选举制度的运行方面有错误。然而,在这个“半步进步”下,他又不想为错误负责任,其云:“我们过去有错误,但不错在党介入了干部人事工作,而错在超俎代庖,虚化、架空了公众对官员的选举权。”

调侃地说,这个描述基本上是“说的比唱的还好听”的虚与委蛇!

就政治伦理而言,知道错了,就要为错的结果负责任。不能全部负起(如不能以“法律原教旨主义”要求立刻解散“非法组织”全国人大),就该向国民道歉。比如说,胡锦涛先生去唐山悼念地震死难者,当然比江某时代强百倍有余(江为什么在1996年即二十年时不去,至今是个悬念),但他应该代表他身后的那个党以及下以台的“英明领袖”华某向死难者说一声:“对不起,请原谅我党的错误!”

是否道歉仍是关乎和谐社会能否建立的重大“模型因素”(——请原谅我炫耀般地使用“经济学”行话!),对于今后的中国政治改革,能否让独立参选人出现仍是一个重大伦理问题,但愿这不会形成日后不得不道歉的一个重要话题。也就是说,在胡先生的八荣八耻观念之后,加上第九条:“以勇于政治道歉为荣,以擅于文过饰非为耻”。

2006年8月3日写于绵逸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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