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教堂被拆与我们为主坐牢

徐永海

 

 
  2006年7月29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党山镇一个正在建设中的基督教家庭教会教堂被拆毁,一些弟兄姊妹被打、被抓、被关。”这些天我天天在网上看到这方面的消息,我天天为那里的弟兄姊妹祷告,求主与那里的弟兄姊妹同在。

3年前的2003年,萧山的一些家庭教会教堂就曾被拆毁过,一些弟兄姊妹被罚款、被办学习班。刘凤钢弟兄去了萧山,回到北京后写了《我所了解的浙江主内弟兄姊妹被逼迫的情况》,我给做了修改,张胜其弟兄通过电子邮件发给了美国的傅希秋弟兄。为此刘凤钢被判有期徒刑3年、我2年、张胜其1年。罪名是“为境外刺探、非法提供国家情报罪”。

我们写的文章是否为情报,在法律程序上,应当由专门的鉴定人员做出鉴定,写出《鉴定书》,并在《鉴定书》上签名。2005年2月28日全国人大第十届第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在这个《决定》中再次明确规定“十、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对鉴定意见负责并在鉴定书上签名或者盖章。”

在我们案件中,只有一个国家保密局的“复函”(起诉书原话),在“复函”上,没有鉴定人签名,也没有鉴定人盖章。这个“复函”最多只能说“可能是情报”。“可能是”翻译成文言文就是“莫须有”。没有正式的《鉴定书》,缺乏确实的法律证据,根据这个“莫须有的复函”就把我们定了罪、判了刑,我们这个案件是岳飞“莫须有”一案的当代版。

为了把无罪定为有罪,为了制造冤假错案,审讯的日子让人生不如死。2003年11月9日我被抓,5天后我被押送到萧山看守所。在火车上,我的双手一直被铐在桌子的腿上,是坐不得、站不得、躺不得,这样过了近20个小时。到了萧山看守所后,开始一星期,每天只让我睡1、2个小时,有时一点不让我睡,分三班地审我。由于长时间不睡觉,我都出现过幻觉。我困的不行,坐着、坐着就要睡着,警察就打我。他们还说由于我是北京人,已经对我十二分的客气了。

现在在萧山,同样的事情又再次发生了,而且有更多的弟兄姊妹被抓。这些弟兄姊妹应该也被关在萧山看守所,并且也在经历着那种生不如死的审讯。从网上看到“被抓的基督徒,在狱中受到警方的刑讯逼供,根据已经获释的基督徒的描述,方法极其残忍。其中至少三人被打断肋骨。一些姐妹被强迫当众脱光衣服”。在网上还看到“5名被捕的基督徒收到警方的‘刑事拘留通知书”,罪名是“妨碍执行公务’”这些弟兄姊妹面临着将要被判刑。请弟兄姊妹们为这些被抓的弟兄姊妹祷告,请朋友们多多地关注他们,使他们能尽快地被释放,尽快地离开萧山看守所。

我在萧山看守所时,后来审讯少了,要干活了,缝制雨伞。时常是从早上6点一直干到晚上7点左右,有时还要干到9、10点钟。有的雨伞布很厚,又折成几层,针很难穿过,就要用力扎,看守所里不允许用顶针,常常是针没有扎进布里,反而扎进手指里,有时手指都被扎烂了。还有一种雨伞叫“明胶伞”,防紫外线的那种,如果不小心把这种雨伞的伞面扎了一针,就成了废伞,就要赔钱,一把5元钱,我一共赔过100多元钱。当天的雨伞如果没有干完,整个监室的人都不能睡觉,直到把活全干完才能睡。那些干得慢的人,出了废伞又没钱赔的人,就要被“牢头狱霸”很打。这种连坐的方法,使得每个人都必须玩命的干活,我不干别人就要多干,别人干不完,就要被很打。

监室里人多地方小,干活时只能坐在通铺上,两腿要伸直,还要弯着腰。一、二个小时下来,腰就受不了,直不起来,天天如此,背就驼了。双腿长期缺少活动,出现了腿痛,开始我还认为被褥太薄,受凉了,后来才发现是由于缺少活动。双手是不停地干活,象卓别林的《摩登时代》。时间一长得了腱鞘炎,每日早上,食指不能活动,一动就疼。那也得干,好在这种病有个特点,活动一会儿就不疼了。活很重,吃的还很差,由于菜里没有油水,大便干燥,拉不出屎来。后来萧山的弟兄姊妹给我送来一些钱,我买了花生米,每天吃一点,花生米里油多,大便才不再干燥。

萧山的弟兄姊妹多次给我送衣、送钱。说起来,这些弟兄姊妹,我都不认识,我以前从来没有去过浙江,更没有去过萧山,也不认识那里的弟兄姊妹。是弟兄姊妹知道了我们在为主坐牢,主动地帮助我们。接到弟兄姊妹送来的钱物,我控制不住自己,热泪盈眶,我感受到了弟兄姊妹的爱,感受到了主的爱。借着这些,我胜过了苦难,度过了这段十分艰难的在萧山看守所的日子。

萧山这个地方是中国南方的北部,冬天也很冷,时常是零下3、4度,牢房里也没有暖气,水都要结冰。我被抓时,是11月9日,是秋天,我穿的也是秋天的衣物。很快就到冬天了,是萧山的弟兄姊妹及时给我送来了冬天的衣服,毛衣、毛裤、秋衣、秋裤。还送来了钱,我买了两条棉被。我被抓后,我妻子四处查询我被关在那里,有关部门就是不说,一直到1月底才知道我被关在萧山看守所,才给我寄来冬天的衣服。如果没有萧山的弟兄姊妹,这个冬天我一定会被冻坏。即使这样,由于干活时不能带手套、不能穿鞋,又没有帽子,我的手、脚、耳朵都冻了。

出狱后,我一直想去浙江,一是去申诉,二是去看望萧山的弟兄姊妹,三是向他们取证,证明我们的文章并没有损害国家利益,只损害了一些警察的违法利益,不是情报。由于去浙江吃住行都要花不少的钱,我一直没能去。现在萧山的弟兄姊妹在为主受苦,我很想能尽快去浙江,去安慰那些受伤的弟兄姊妹,去关心那些被抓的基督徒。

7·29萧山事件发生后,我心里一直很痛。我一直在为萧山的弟兄姊妹祷告,求主医治他们的伤痛,坚固他们的信心,也希望全世界所有的弟兄姊妹都为他们祷告,为他们的家人祷告。我在牢里时,如果不是众弟兄姊妹们为我祷告,我不可能平安地度过那段艰难的日子。请弟兄姊妹们不要轻看自己的祷告,弟兄姊妹的祷告是有极大效力的。

也请弟兄姊妹们尽自己的能力关注萧山的肢体,弟兄姊妹的关注也是非常有效果的。我们被抓后,很多弟兄姊妹、朋友们给了我们很大的关注,他们写了关于萧山教会和我们的文章,为我们的呼吁。我们的事情2003年、2004年两次被登在美国的人权报告上。由于我们得到了很大的关注,我们被转到杭州西郊监狱后,我们的处境明显改善。

圣经,哥林多前书,第12章,第26节写到:“若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得荣耀,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快乐。”约翰福音,第13章,第34节写到:“我赐给你们一条新命令,乃是叫你们彼此相爱。我怎样爱你们,你们也要怎样相爱。”

马太福音,第25章,第31节到46节中写到:“王要向那右边的说,你们这蒙我父赐福的,可来承受那创世以来为你们所预备的国。因为我饿了,你们给我吃。渴了,你们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给我穿。我病了,你们看顾我。我在监里,你们来看我。……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作在我身上了。……那些义人要往永生里去。”

“王又要向那左边的说,你们这被咒诅的人,离开我,进入那为魔鬼和他的使者所预备的永火里去。因为我饿了,你们不给我吃。渴了,你们不给我喝。我作客旅,你们不留我住。我赤身露体,你们不给我穿。我病了,我在监里,你们不来看顾我。……我实在告诉你们,这些事你们既不作在我这弟兄中一个最小的身上,就是不作在我身上了。这些人要往永刑里去。”

2003年萧山的家庭教会的教堂被拆,弟兄姊妹在为主受苦,当他们需要帮助时,我们尽自己的本分帮助了他们。因为我们知道,如果我们不帮助他们,我们就不是真的基督徒,我们就不能进天堂。虽然我们也知道,我们帮助了他们,我们也将面临苦难。

我坐牢了,萧山的弟兄姊妹给我送衣、送钱,这些弟兄姊妹也同样面临着危险。他们名字要被有关部门记下来,他们会因此遭受到一些想不到经历。但是他们知道,他们关心在牢里的我们,关心我们这些在主里最小的弟兄,是主所喜悦的。

但是,并不是所有的“教友”都是这样,2003年萧山的事情发生后,浙江省基督教协会副会长倪光道牧师就说:“不存在迫害基督教徒的情况,也没有基督教徒遭关押和软禁的情况,更没有强迫教徒参加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

马太福音,第7章第21节到23节:“凡称呼我‘主啊,主啊’的人,不能都进天国;惟独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进去。当那日,必有许多人对我说:‘主啊,主啊,我们不是奉你的名传道,奉你的名赶鬼,奉你的名行许多异能吗?’我就明明地告诉他们说:‘我从来不认识你们,你们这些作恶的人,离开我去吧!’”是否倪光道牧师就是这些主不认识的人呢?

萧山家庭教会的教堂被拆毁,弟兄姊妹被办学习班,刘凤钢去看望萧山的弟兄姊妹,了解这些弟兄姊妹的情况。一些“教友”,不是为萧山的弟兄姊妹祷告,关心、帮助萧山弟兄姊妹;不是为刘凤钢祷告,关心、帮助刘凤钢,而是说萧山的弟兄姊妹缺乏顺服的心,刘凤钢是在搞政治,为此刘凤钢在被抓的前几天不得不写了《给主内弟兄姐妹的一封公开信——我不是搞政治的》。

雅各书,第2章第14节到第17节:“我的弟兄们,若有人说自己有信心,却没有行为,有什么益处呢?这信心能救他吗?若是弟兄或是姐妹,赤身露体,又缺了日用的饮食,你们中间有人对他们说:‘平平安安地去吧!愿你们穿得暖,吃得饱;’却不给他们身体所需用的,这有什么益处呢?这样,信心若没有行为就是死的。”是否这些“教友”就是这些只有“死的信心”、而没有行为的人呢?

马太福音,第7章第13节到14节:“你们要进窄门。因为引到灭亡,那门是宽的,路是大的,进去的人也多;引到永生,那门是窄的,路是小的,找着的人也少。”看来不能进天国的“教友”有很多,能进天国的真基督徒则很少。

为什么一些“教友”并不是真正的基督徒呢?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他们并没有真的接受主耶稣,并没有真的具有主耶稣的生命。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你们若不吃人子的肉,不喝人子的血,就没有生命在你们里面。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就有永生,在末日我要叫他复活。我的肉真是可吃的,我的血真是可喝的。吃我肉喝我血的人常在我里面,我也常在他里面。永活的父怎样差我来,我又因父活着;照样,吃我肉的人也要因我活着。”(约6:53-58)我们真的接受了耶稣基督,真的因主耶稣而活,也就是真的“吃了主的肉、喝了主的血”,这时,我们还会在弟兄姊妹为主受苦时,无动于衷、麻木不仁吗?不会的。

2006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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