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开人大代表制度的面纱

东海松

 

 偶然从网上查到,中国十届人大网站公布了代表的个人详细信息,一直想了解中国人大代表职业构成,于是就开展了相应的调查。在十届人大网站的代表名单一栏中,我点击了湖北,湖北的人大代表一共122名。逐个点击名字发现所有人的职业都是“人大代表”,没有明确其真正职业。中国的人大代表都是非职业的,因为没有财政给代表们发工资,那么没有工资的人大代表怎会成为了这些人的职业呢,我们不得感到好笑。这个事情用意是不言而喻的,随之利用互联网的搜索功能,这些代表的真正职业一目了然。我随机从左边由上至下选择了20名代表,我想这已经足够说明问题了

叶金堂 男 湖北仙桃毛纺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书记

朱家新 男 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院长,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中国通信学会会士, 党员

马清明 男 湖北仙桃市委书记

王泽洪 男 湖北国际信托投资公司董事长 中共党员

仇小乐 男 湖北省质监局副局长 民建

司久义 男 武警湖北总队总队长少将 中共党员

刘丹丽 女 湖北歌剧舞剧院演员 中共党员

刘善桥 男 湖北省黄冈市市长  中共党员

刘德春 男 湖北省长阳县火烧坪乡青树包村村支书 中共党员

孙友元 男 京山轻机集团国宝桥米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共党员

李宗柏 男 湖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中共党员

杨永良 男 湖北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中共党员

吴党生 男 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共党员

余长富 男 武汉铁路分局局长 中共党员

汪爱群 男 武汉中百集团董事长 中共党员

张富荣 男 湖北黄麦岭磷化工集团公司 总经理 中共党员

陈鼎常 男 黄冈市人大副主任,黄冈中学校长 无党派

罗清泉 男 湖北省副省长、代省长 中共党员

周先旺 男 湖北恩施州州长 中共党员

周家贵 男 钟祥市金汉江纤维素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共党员 

根据上述信息,我们发现了这样的特征:1、除一人为无党派一人为民主党派以外,全部人大代表均为中共党员;2、并且上述代表不只是党员,九人系党政军的省市级高级官员,八人系大型公司集团或者国营企业董事长,一人系教育界的高校校长,一人系文艺界人士,只有一人是来自基层党组织的干部。

第十届人大代表中党员比例以及军政界和工商界的代表比例是多少呢?好像至今没有数据显示。在网站上有一项综合信息查询功能,应该很简单的了解。但是当我点击后发现,综合信息只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所在地区这几项,对“党派”没有设置查询选项。

接受过中国特色教育的人都知道,中共经常标榜的人民代表代表大会制度是体现中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根本政治制度。江泽民在1990年3月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描述了一个非常美好的代议制制度说,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们国家的性质、符合我国国情,既能保障全体人民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又有利于国家政权机关分工合作,协调一致的组织社会主义建设。

代议制作为一种间接民主制度还不算民主的最高形式,从古代希腊就开始的直接民主全民公决形式都被世界上的许多国家以宪法的形式确定了下来。但是,中共操纵下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根本不仅不是什么全体人民当家作主,恐怕连代议制的间接民主的一点味道都体现不出来。

政治从汉字的演化上来理解,自古来就是一种正直的治理,而在中国与其说是政治不如说邪治。如果对此有怀疑的话,中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网站会让世界上有眼睛的人在几分钟内充分理解到这个评价毫不为过。无法想象人大的网站竟然无耻到这种地步,明明所谓的人大代表都是职业的高官或者富商,而为了政治上的虚荣就把所有的代表的职业来个瞒天过海,全部变成为职业化的人民代表。众所周知,中国的人大代表是非职业的,这也是法律所确定的,将业余的人大代表职业篡改为全职的人大代表暴露了专制政权心虚胆怯的一面。

汉密尔顿在美国立宪运动中撰文指出:不能想象,这样选出的,甚至不是生活在一般人民中间的半数议员,会在保护人民方面被政府侵犯方面或者在立法会议上对了解人民利益和情况方面有所贡献。相反他们臭名昭著,经常作为行政长官的代理人和工具,而不是作为公众权利的保护人和拥护者。因此,应该很有利有的把他们从国家的真正代表中清除。(《联邦党人文集》商务印书馆第289页)

那么什么样的人选可以成为民众权利的保护人和拥护者呢?我认为,国民议会的代表必须要具有四个重要条件,才能成为真正的能够参政议政并且维护民权的代表,第一个条件,要求有参政热情;第二个条件,要求参政能力;第三个条件要求代表身份上具有民众立场,脱离官员身份和党派利益;第四个条件要求有参政时间。

观察中国的人民代表组成,会发现其代表组成恰好是我们人民代表理想人选的相反选择,可以说最不理想的人选都成为了中国人大的人民代表。中国人大代表基本上都不具有这四个条件,没有参政热情、没有参政能力、没有参政时间、没有民众立场。

首先看参政热情。只有在一个充分民主的选举过程中,奋发激昂的参与竞选与演讲展现自己的政治取向,赢得公众的信赖,最终得到选票才是参政热情的体现。中国人大代表没有任何的民主推选过程,几乎都是中共的各级党委钦定,几乎连选举形式都没有就成为了人民代表。这样的代表显然没有参政的主动性与积极性。

第二看参政能力。人大或者说国会在各个国家的主要职责就是监督政府,约束政府。中国人大代表们大部分的高素质官员代表属于主观参政不能,因为他们处在官方的地位,头脑正常的人不可能在这种地位下做出监督政府得罪当政者的参政行动。少数的基层代表属于客观参政不能,因为他们受文化结构和职业环境所限,他们对政治的漠不关心和无从下手使得他们没有参政能力。以上文提供的湖北代表名单来解释,两个平民代表,一位是演员,一位是支部书记,即使这样的代表再多又有何用呢?人民代表需要有全局的政治眼光和胸怀锦绣的政治思想。人民代表大会担当着决定一个国家政治如何发展的任务,担当着保护人民权利的重任,上述的演员代表和支书代表,受他们的文化结构和社会环境所限,也许在他们各自的有限领域中他们会成为优秀杰出的人士,但是在参政领域,他们仅是充当了一个伪民主制度的点缀。

讽刺的说,人民代表大会已经成为以自私自利的官僚阶层为主体加上少数政治低能懦弱者的贵族俱乐部。

第三看代表身份。这一点,已经不需要过多论述。法律出版社出版的《全国人大制度研究》的著作者孙哲先生在著述中说,中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就是党员的选举。我要加以解释的是,这种选举不仅是党员的选举而且是高级党员干部和党员富商的选举,基层那些既无产也无权的党员根本无缘成为人大代表。

第四看参政时间。由于中国的人大代表属于业余职业,没有国外的议员薪酬,这一体制注定参会代表们没有足够的时间参与代表工作。据报道,历年的人大会议都有许多代表没有正当理由甚至连假不请就缺席会议。商界的代表由于商务繁忙,往往到了北京很多人还是把时间用在如何拓展业务结交关系上。至于政界代表无须报以任何希望,他们的参政时间恐怕是用在了政府工作上而不是代表工作上。 

根据英国的下院议员职业构成为例,我们知道,1992年当选的保守党议员中来自知识性专门职业者占39%。应该说,最理想的人民代表人选应该是那种无公权和财团职业背景具有平民立场同时又具有参政能力的人,这些职业包括:律师、教师、医生、工程师、公司职员与具有参政能力的其他普通劳动者。可是,在中国没有一个自由的平等的选举体制,这些体制外的本可以成为优秀的政治活动家的民众人士无缘中国人大的代表选举。

康有为认为:“东西各国之强,皆以立宪法开国会之故。”从中国历史发展来看,如果把代议制的民主制度的发展作为一个衡量国家进步的标尺的话,那么可以说中国完全是在走一条反历史潮流和反人类政治文明的倒退之路。比如说,1980年的修改的1979年选举法将直选扩大到区县,之后北京的高校就出现了人大代表的竟选热潮,令人感到悲哀的是,在1982年的选举法修改中,就取消了允许候选人进行宣传的条款。这无异于对人民代表制度的釜底抽薪。

中国人大代表是以选区为单位进行选举的,然而,我们发现就连中共中央的高层领导他们当选人民代表都没有通过合法的选区选举程序进行选举。

孙哲先生对人大掩盖的问题有很透彻的研究。他列举了一些“戴帽”代表名单,该名单是人大常委会党组决定的代表名额,然后被人为分到各个毫无关联的选区中。部分名单如下:

98年第九届人大“戴帽”候选人名单(均为政治局委员)

政治局委员        选举地        与选举地关系

丁关根            广西           无

田纪云            广东           无

李铁映            云南           无

吴邦国            安徽           出生地

姜春云            吉林           无

钱其琛            宁夏           无

  干            福建           无

任建新            山西           无

郭家华            四川           无

以上名单暴露出人大制度在程序上存在着严重的问题。一个无法由公众自由参与并按照法律的规定推举候选人选举代表的国家,毫无疑问是一个政治蒙昧专横的国家。法国路易十六时代的学者、政治活动家贡斯当在《论代议制议会的选举》中指出:我希望在给人民留下最后选择机会的同时,也要给人民最初选择的权利。……提名候选人的会议必须在已被大众认定的人们中间选择候选人,因为他们已在他们的公民同胞中享有一定程度的信誉和威望。如果他们(指选举团或者当权者)自作主张的在人民做出选择之前拟定一个候选人名单,如果没有合法暴力支持这个名单,将有可能导致人民排除这个名单。(《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上海世纪出版集团第115页)

令人遗憾的是,贡斯当的假设条件在中国发生了。人大代表的候选人提名的确在中国有着合法的暴力的支持,即强大的中共政权势力的支持,民众没有可能排除这些年复一年由各级党委会出炉的代表候选人名单。中国民众不仅没有最后的选择权更没有最初的选择权。

历史上国民政府时期有各政党共同参政的国民参政会和宪政期成会,解放区有临时参议会选举的三三制边区政府模式,解放后有民主政治协商会议的参政模式,然而到了今天却呈现了拥有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和十四亿人口的诺大国家竟为一家独霸的局面,这不能不说是中国民主和人权的一个悲哀。

中国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然而我们却看到体现这一主权构成的人民代表大会从根本上是一个违背宪法的组织,90%的代表不属于人民隶属于某党,90%的代表不属于人民而是达官富贾。因此,目前的政权结构已经不符合中国的宪法的规定,中国已经不是以工农阶级联盟为基础的国家,中国也已经不是工人阶级对被统治阶级专政的国家,所有的都颠倒了过来,今天的统治阶级就是过去的被统治阶级,而过去的被专政者摇身一变成为了专政者。因此,我们要认识到,中国如果不实现民主就不会有民权,没有民权就不会有民享,离开宪政,中国的人大制度必然脱离不了这种伪民主的特色。

06-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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