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秦城一号的抗议

——献给高智晟和他的同伴们

吴一然

 
        圣雄甘地认为,学生真正的课本是他们的老师。一定程度上讲,民众真正的老师是他们的统治者。民众会细心关注统治者对待法律的方式,刻骨铭记统治者施与自己的感受。

但是,如同不同的学生会从同一部教材中得到不同层次的启迪那样,同样的统治方式也会产生大相径庭的民众。很多人会基于各种判断而不同程度地改变自己,甚至不断地自我放弃。但是也总有一些人出于对自我意识的挚爱而矢志改变统治者。

绝食是传统的非暴力抵抗行为,但是在中国大陆严苛的暴政制度内,任何不合作行为都不可避免地会遭到极端暴力的压制。中国人不得不倒退回百年前,效仿印度人的所为,梦想美国黑人的梦想。这是中国与世界巨大的现实差距的显证,是中共暴政原始野蛮性的反映。这种情况下,绝食难以成为手段,绝食本身不得不成为目的,而且需要付出相当的努力和代价才可能实现。所以,可以说绝食这类行为不是维权,而是在为维权提供基础保障;绝食不是具体的维权,而是对维权的权利的维护。

中国大陆的人权状况已经在绝境中徘徊得太久,太多的生命在血腥中凋零,太多的祈愿被绝望所窒息。面对高智晟先生和同伴们的卓绝,我此时此地的任何行为都难免身处事外的软弱,远离水火的冷漠。谨把牢中所作的一篇抗议抄录于此,借以表达对高贵者的尊重,对卑鄙者的憎恶。

再致相关责任者的抗议

时至今日,在诸位肆意操控下,相关机构施加于我本人及亲友的恐怖主义暴行,已经公然持续了172个日夜。我们所遭遇的摧残磨难,想必又为当局的人权记录增添了一笔浓墨重彩。此前,我已多次向有关从业人员面陈了对诸位恣睢妄为的严正抗议。这里,我再次正告诸位,为了拯救我们民族的尊严,为了你们自身人格名誉的重生,立即释放所有无罪之人。

2002年11月6日深夜,在诸位指使下,北京市公安局“国保总队”以“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的罪名对我突施了刑事拘留和抄家。同年12月14日,经北京市检察院第二分院批准,“国保总队”又以“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对我施以逮捕。

拘捕以来,我一直被羁压在北京市看守所——昌平区兴寿镇秦城一号。这里关押着包括全部已判决死刑犯在内的北京市公安系统绝大多数的重刑犯。监禁的现实已经迫使我身边的囚犯们开始或多或少地清偿自身的罪恶,而逍遥在外的诸位却一如既往地怙恶不悛。在押犯们的过往所为仅能使当事者受害,而法柄在手的袞衮诸公们的暴行,足以使所有国人颜面丧尽——包括已逝者和未来者。

大陆分别在一九九七年和一九九八年郑重其事地签署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时隔六年后的今天,皇皇首善之区的司法干才们在对我宣示其“宁枉不纵”的治狱政策时,竟如此理直气壮、气定神闲:“北京这么多人,我们为什么不抓别人?既然抓了你,就足以证明你有罪!”不知这是862年前赵宋中央“莫须有”遗臭的余味,还是“这边风景”与时俱进后的异彩?肮脏污浊、拥挤阴暗的监室内,疫病丛生、奸凶环伺。人格尊严难以为续,安全健康无以为凭。与此同时,古稀双亲半年来日日夜夜惨遭的煎熬更使我痛不忍念!在此之前,在我之后,众多家庭已被你等所毁,众多人生将遭你等所误。过眼浮华足以使诸位唯利是图,一时一隅之逞更使诸位误以为有恃无恐。你们可以罔视主流世界的鄙夷,却逃不脱历史车轮辚辚的挞伐。你们玩视民瘼的暴虐行径,势将令诸位子孙后人在时代萧萧前行中蒙羞。

法纪跅弛、国难方长。你们当中不乏草莽之辈、市井之流,然而甘于无恶不作、荡然无耻的癫狂之徒毕竟罕有。在此天灾人祸肆虐神州之日,在诸公为贪禄保位不亦乐乎之时,我呈此言,希盼唤回你们最基本的人格尊严和荣誉意识,以秉办铁案为天职,以私制黑狱为羞耻!民之弃恶,如汤沃雪。我坚信自己的相关言行,上不悖天理,下不昧良知,是自身最值得尊重的品质。再次严正要求立即无罪释放!倘若诸位不能猛醒、一意孤行,那么就让我们一起静候时代的解放与判罚吧。

2003年4月25日

于秦城204监区201监室

寻找李毅兵先生

2006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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