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避免的一场大灾难

——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直接原因的置疑

王维洛

 

 

 

谨将此文献给陪伴我生活过八年的松花江。

                                                          ——作者题记

 

11月23日下午,吉林省副省长、吉林市委书记矫正中代表吉林省委、省政府对 “吉化11·13事件”给哈尔滨市民带来的饮水安全问题表示慰问和歉意。 矫正中解释说,11月13日中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胺苯车间发生爆炸事故,消防部门在救灾过程中使用的水,流入了松花江,造成了污染。言下之意,这也是不得已、无法避免的结果。 

这真是造成此次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的直接原因吗?

一、2小时控制事故,5小时控制起火点,15小时火势被全部扑灭

据新华社报导∶2005年11月13日13时许,位于吉林市江北区的中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的新苯胺和原料罐区一个装置突然发生爆炸,引起火灾,大火燃及附近的104厂(生产小乙烯),再次引发5至6次爆炸。事故发生后,吉林石化公司领导迅速赶到现场,成立了事故处置领导小组,启动消防应急方案,切断各装置间物料供应。当局出动了11个消防中队,约57辆消防车及281名消防员灭火抢救。经过消防员2个小时的努力,至15时左右,事故初步得到控制。至18时左右,起火点被消防部门控制,开始扑救现场残留的少量余火。到14日凌晨4点,在消防官兵全力扑救下,经确认,现场物料(有毒物质)燃烧殆尽后,火势随即全部被扑灭。在救灾过程中,吉林省委书记王云坤、省长王珉等省领导,吉林市委书记矫正中、市长徐建一等市领导亲临事故现场指挥,吉林省军区、安监局、公安厅、武警总队、消防总局等相关部门领导都赶赴现场,协调指导救援工作。

——救灾非常紧急状态持续了2个小时

如果人们把爆炸开始到至爆炸事故初步得到控制看做是“救灾非常紧急状态”,救灾领导和消防部门把精力集中在控制爆炸和火灾的蔓延上,而忽视了消防水可能会携带有毒的化学物质进入下水道、进入松花江,进入土壤,从而破坏生态环境的这个危险。那么在事故初步得到控制之后,救灾领导就应该采取措施,阻止携带有毒的化学物质的水再进入松花江。

——救灾紧急状态持续了5个小时

如果至11月13日15时许救灾领导还没有精力来顾及水污染的危险,那么到下午18时,又经过了消防员3个小时的扑救,起火点已经被消防部门控制。可以把爆炸开始到至起火点被控制看做是“救灾紧急状态”,那么携带有毒的化学物质的水进入松花江的最长持续时间只能为5小时。无论下水道的通过能力如何,在起火点被控制住之后,救灾领导有时间、有人力及物力来采取措施,阻止携带有毒的化学物质的水再进入松花江。

——救灾状态持续了15个小时至次日凌晨4点,火势已经全部被扑灭。那么消防部门的救灾过程一共持续了15个小时。此时消防部门已经没有必要再用水来灭火。同时,报导也强调,现场物料(有毒物质)已经“燃烧殆尽”。此时,救灾领导必须采取措施,阻止后续携带有毒的化学物质的水再进入松花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可见环境保护法已经明文规定,在2005年11月13日13时发生了爆炸事故之后,中石油吉化公司“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阻止携带有毒的化学物质的水再进入松花江,特别是在14日凌晨4点火势已经全部被扑灭后。法律强调的是立即,不得有任何迟缓。

二、污染水是通过一个污水口进入松花江的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的报告,事故区域排出的污水主要是通过吉化公司东10号线进入松花江的。可见污染水是通过一个排水口进入松花江的。这里要着重要指出的是,要控制一个排水口,这在工程上并不是一件难事。

即使在救灾过程没有采取任何措施阻止污染水进入松花江,在整个消防救灾过程中使用的消防水携带有毒的化学物质进入松花江的最长时间为15个小时。这15个小时的消防污水绝对不可能形成80公里长的“污染地毯”(这个问题下面还要进一步讨论)。

三、一百吨苯类污染物进入松花江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张力军说,根据专家估算,中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爆炸事件中流入松花江的苯类污染物约有一百吨。

这一百吨苯类污染物不是通过空气,而是通过污水管道进入松花江的。一百吨苯类污染物,足够装25辆载重量为4吨重的卡车。就是用人扛,在15个小时内把一百吨苯从工厂的车间仓库扛到松花江边,然后一一倒入松花江,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难道消防员在15个小时内把这一百吨苯类污染物都冲进了松花江不成?

笔者查找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没有找到关于苯类物质含量的具体指标。

根据网上的报导,一位名叫翟平阳的松花江污染防控专家说,根据我国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硝基苯含量不能超过0·017毫克/升。

松花江在吉林市处11月13日的流量为400立方米/秒,救灾灭火时间为15小时,总流量为2160万立方米,允许硝基苯含量仅为36720克;而实际排入松花江的苯类物质为一百吨。一边是一百吨苯类污染物,一边是允许含量36720克,这不是两个可以相比的数量单位。

四、哈尔滨23日起停水,24日含大量污染物的松花江污水前锋达到

根据人民日报海外版11月24日报导,11月23日是哈尔滨停水的第一天。

含大量污染物的80公里长的“污染地毯”则是在24日11月24日凌晨3时达到哈尔滨市取水口“四方台”,取水口断面硝基苯开始超标,同日11时,江水中的硝基苯超标8·5倍,12时超标10·7倍,浓度逐渐增高。

根据上述报导可以推定,哈尔滨23日起停水,四方台取水口在23日零时已经停止取水,原因是取水口水质已经变坏,虽然当时80公里长的“污染地毯”尚未达到。

如果此次重大水污染事件只是由于消防部门在救灾过程中使用的水,携带了有毒的化学物质的水进入了松花江,那么这个“污染地毯”必然是在救火持续的这15小时之中形成的,而且必须位于污染水的最前锋。这样哈尔滨市取水口“四方台”也不会在提早一日在23日零时停止取水,哈尔滨市也没有必要在23日就开始停水。因为哈尔滨市多提供一天水,可以减轻市民许多麻烦,水污染引起的社会震动也会小许多。另外还有报导,在“污染地毯”达到哈尔滨市之前,已经有多名儿童饮用了污染水而住院治疗的。哈尔滨也已经在11月22日禁止居民接近松花江了。哈尔滨在11月21日下午4点也已经突然全市停水。

可见,在“污染地毯”的前面,还有一部分水也已经被污染,但污染程度与“污染地毯”相比,要轻一些。这部分污染水可能才是消防用水携带化工原料进入松花江而形成的。但是80公里长的“污染地毯”,则主要由其他原因造成的。同样,在“污染地毯”的后面,还有一个长长的大尾巴。为了避免“污染地毯”以及前后的污染水,哈尔滨不得不停水4天。最长15小时的消防水,怎么能引起需要流趟4天的污水带?

五、“污染地毯”的运动轨迹

松花江有南北两源,南源为第二松花江,北源为嫩江,南北两源在吉林的松原市和黑龙江的肇原市的三岔河附近相会,然后流经哈尔滨、佳木斯,在同江进入黑龙江。发生爆炸的吉林市位于第二松花江。吉林市爆炸处至三岔河共342公里,可分两段,一段是吉林市爆炸处至沐石河口,长171公里,为丘陵河道;沐石河口至三岔河也是171公里,为平原河道。三岔河至哈尔滨共长240公里,其中三岔河至下岱吉坡降较缓,为千分之0·022;下岱吉至谢家屯坡降为千分之0。06;谢家屯至哈尔滨坡降为千分之0·052;哈尔滨至佳木斯长432公里;佳木斯至同江267公里。

根据报导分析,“污染地毯”长80公里,而且从吉林省松原市到哈尔滨市长度没有什么大变化。“污染地毯”通过哈尔滨需要40小时,则流速每小时约为2公里。如果这也是“污染地毯”从吉林市流到哈尔滨的平均速度的话,那么吉林市流到哈尔滨582公里正好需要约12天时间。13号爆炸,24日到达哈尔滨也在情理之中。但是有一点不能得到解释,就是∶为什么“污染地毯”有80公里长?因为整个救火时间只有15小时,污水又是通过一个排水口进入松花江的,那么在流速每小时2公里的条件下,“污染地毯”最长也只有30多公里长。除非有人在扑灭大火之后,又利用了高压水龙,清理爆炸现场,清理生产车间,清理储存仓库,将剩余的化工原料、爆炸残剩物、爆炸烟尘的飘落物一起冲入下水管道,进入松花江。这个冲洗时间应该持续在20个小时以上。

由于吉林市至沐石河口为丘陵河道,河流流速比较大,实际可能超过每小时2公里的速度。如果这段河道的流速为每小时为5·5公里,救火时间15小时,可能会形成80公里长的“污染地毯”。但是,流速大了之后,“污染地毯”运动的速度快,要比实际达到哈尔滨的时间起码提前近两天。

从上面分析可以看出,事实的真像就在上面两个推测之间,造成此次松花江严重水污染事件的最主要原因很可能就是∶在扑灭大火之后,有人利用高压水龙,清理爆炸现场,清理生产车间,清理储存仓库,将剩余的化工原料、爆炸残剩物、爆炸烟尘的飘落物一起冲入下水管道,进入松花江。然后对外则宣称,现场物料(有毒物质)已经燃烧殆尽。实际上是被冲入了松花江。并且从来就没有切断进入松花江的污水源。

因为这样的清理,对经济企业来说,成本最低,时间最短,效果最好,恢复生产也最快。从公司的利益来看,这是最优的方案。但是对社会来说,特别对下游的黑龙江、俄国的居民来说,这是有意犯罪。对松花江流域的生态环境系统来说,是一场严重灾难。从这点上来说,这是一场本可以避免的大灾难。

六、小丰满水库的作用

也根据新华社报导,2005年11月14日,在中石油吉化公司双苯厂爆炸大火扑灭之后,位于吉林市上游20公里的小丰满水库开始人为增加了出库流量。但是至19日当“污染地毯”出了吉林省界、进入黑龙江省界之后,小丰满水库又人为减小了下泄流量。23日后在中央政府的干涉下,小丰满水库重新加大出库流量。

从小丰满水库14日加大下泄流量和19日减小下泄流量的行为来看,这是一个考虑十分周全的计划,是一个利己害人的行为,是利益集团之间的合作。

这就和一个干了坏事、又要掩盖坏事的人一样,把肮脏的东西统统往水池里一倒,然后拧开水龙头,加大放水量,把见不得人的东西全部冲走。一旦水池里的东西都进入了下水道,大家都看不到了,他又赶紧把水龙头给关上了。

七、结束语

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作为最黑暗的一页,是会写入世界生态环境保护的历史中去的。有人说,这次污染事故的后果比一场局部的化学战争还大,这并不夸大。因为其恶劣后果,不仅仅是哈尔滨市的四天停水所带来的饮水安全问题,而是松花江流域的生态环境系统在几十年甚至几百年难以恢复的问题。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造成松花江发生重大水污染事件直接原因,很可能就是在爆炸之后,有人利用高压水龙,清理爆炸现场,清理生产车间,清理储存仓库,将剩余的化工原料、爆炸残剩物、爆炸烟尘的飘落物一起冲入下水管道,进入松花江。可以说是此次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是可以避免的,至少是可以大大减轻的。同时,在爆炸抢险过程中,救灾领导没有根据环境保护法,立即采取果断措施,阻止携带污染物的水流入松花江,也是一个原因,但这绝不会形成80公里长的“污染地毯”。

本文只是根据新华社、人民日报公开发表的资料进行分析,这些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难以保证。笔者希望中国政府能公开发表松花江各监测站和水文站11月13日以后的全部资料,并邀请国际上中立的科学工程人员和新闻记者参加事故调查事件,然后向全国公布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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