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黄成本与禁娼怪圈

马文都

 

 

中国的扫黄可称得上是一波三折,历经磨难。自19992000年的大扫黄开始,可算是兴师动众。结果却是一下子把许多小姐扫到了菲律宾、马来西亚、港澳地区去卖淫。当时就引起了菲律宾妓女的不满,说冲击了她们的市场,结果是人家也回来冲击中国。朝鲜遭了穷,那里的妓女也像蝗虫样的席卷中国大地。扫到网络普及了,国人接受了外国的新鲜事物,又兴起了网络黄色表演,再加上那些“专业的”、“业余的”,结果是越扫越黄。公开的不行进入了地下,有背景的还搞起了俱乐部,金、银卡的,大有妓业向企业化发展的势头。

是谁在刺激这个娱乐业?是占中国人口大多数的工农兵吗,可他们有的下了岗,有的拆迁,有的责任田被占,即使种了粮食被以保护价收购了的,既便是汗滴禾下土的奔了一年的血汗钱也不够到娱乐场所潇洒一晚的呀。真正刺激这个娱乐业的正是那些吃改革饭养得脑满肥肠的贪官、官商阶层、暴发户,是他们有消费能力,也有消费需求。是他们极大地刺激了妓女业的发展,二十几年来官方公布的各类涉黄案件足以证明这一点。

也难怪,在中国无论是当官还是求财,人事关系极为重要,为了摆平那些复杂的人事关系,他们该要操多少心呢?操心之余,消费一下妓女,释放一下压力,也是情有可原的事,反正是拿着钱不当钱。本来嘛,嫖客,买妓自古就是富人的事,就连文人墨客都要附此“风雅”。唐宋的诗人(譬如赢得青楼薄幸名的杜牧,以及擅长写“花间词”的柳永)与妓女的关系就很密切,到了元朝,那个关汉卿,也常出没于勾栏瓦舍之间,与媚眼频抛的歌伎舞女们打情骂俏。

其实妓女自古就是富人权贵的把玩之物,是因之于这一消费群体而生存。最早的娼妓制度能追溯于殷商,立于汉,盛于唐,经宋元明清以至民国,始终维系交替,经久不衰。从明清说吧,新都城内和旧都(金中都,即现在的北京)娼妓约二万五千人,而且是半官化,每百名和每千名妓女各有一个特设的官吏监督,可当时的人口才有多少?就连导致吴三桂冲冠一怒的红颜陈圆圆,都是“三陪女”出身,据说还是崇祯老儿的二手货。

妓女,自古至今她们始终是一个弱势群体,在当今的中国更是这样。据一份调查中显示,她们的身份类型主要有以下六类:农村涌入城市者占这个群体的50%,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占19.3%,下岗女工占17.3%,城市中的辍学少女占5.3%。另有一类人员包括无固定职业者、不景气企业的女工,以及半下岗或待业女工等,她们多数不以卖淫为业,只是偶尔为之,以增加收入、改善生活,这类卖淫者占4.8%

在过去的时代,妓女承担着的是双重的耻辱(从肉体到灵魂),因为她们不仅是饱受欺凌的妓女,同时又是毫无尊严的弱势群体。而在共产的旗儿飘扬的新中国,她们的命运又能有多少改变呢?有这样一篇报导,四川一发廊的小姐苟丽被一嫖客勒死后,她的思夫日记报道一亮相街头,就立刻引起了市民的热议,许多市民都被苟某的真情所感动。见报当日,“新浪”、“搜狐”等几大网站就争相做了转载。两天之内,新浪网转载的网友评论总数扶摇攀升到了周排行榜第三位。有网友表示,“这样感情专一、生活贫困的痴情女子每天却不得不忍受不同男人的蹂躏,最后竟这样悲惨地死去,实在太可怜太令人难过了。”可在这些人中间类似她这种家境,她这样遭遇的何止一人。

从上面对她们群体成份的调查和以上的事例完全可以看出,中共面临的黄、毒泛滥是与多年来淤积的多种社会问题有关。

20年来,中共为巩固其统治,在经济方面采取一条务实路线,逐渐由集权式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多种所有制出现后,虽然经济的发展给人民生活带来一些改善,但亦如其它专制社会一样,对社会生活的严密控制,使得统治权力很容易就介入了国家资源的配置。由于当权者缺少监督,又没有自律的精神,普遍的权钱交易就形成,并破坏了公平、公正的原则,使社会人际关系在严重不平等的情况下日趋紧张。社会道德良心已经进入了它的休眠状态,这方面整体堕落的形势十分明显,在这当中,官德、吏德的败坏尤为突出。民间流传着这样一句顺口溜“官场赌场,黑道白道”、“公检法、国地税,流氓地痞黑社会”的说法。在现实官场中,官员们利用权势巧取豪夺、贪污受贿,把追求升官发财、无节制的享受作为为官的目的。而玩忽职守、吹牛拍马、虚浮之风、假话之风、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官僚主义、媚上压下早已成一代官场风气。更有甚者,官匪勾结鱼肉百姓,这种种败坏行径对当局所谓共产主义道德意识说教是有力的嘲弄和否定。独裁专制使无道德的政治行为长期泛滥,道德传统尽失、人性回归自然、私欲放纵成灾。官场的糜费奢侈、不计后果的及时行乐风气,也极大地影响了社会风俗。吏治的败坏更使它失去了以身示范和教育人民的作用。上行下效,在严酷而不公正的经济竞争下,面对广告化、千面人,粗俗低下的个人主义道德伦理观在民间的滋生漫延,许多人视道德为儿戏,出现怀疑、否定道德的倾向。职业道德的下降首当其冲,各行各业都表现出前所未有的金钱至上观念。从人们日常生活感受到各种大案、要案的出现,党、政、军、司法、工、商、无不腐败,就连一向清白的医疗、教育二界,也只顾捞钱、见死不救、拒学门外。以往“悬壶济世”、“桃李满天下”的赞誉,早已被亵渎,种种这些足以反映整个社会堕落之深。

现今的中国,很少有人关心社会和他人,品德正直、忠于自己的见解、关心国家前途命运、仗义直言的人逐渐消失。而自私自利、唯利是图、言行不一、麻木不仁、随遇而安、毫无原则、见机行事的人,则充斥社会的各个角落。

可当局的宣传媒体却还在大呼小叫的宣称这一“道德滑坡”应归结于改革开放后西方国家输入腐朽的资本主义思想所致,甚至以此为借口反对民主政治,其逻辑真是何等荒谬。

在这样一个社会矛盾日趋激化,社会隐形问题日趋暴露的时期,单单一个禁娼能有多大功效呢?著名的性社会学家潘绥铭先生做过推算,在中国,公安机关每抓获一个卖淫嫖娼者,平均耗费7.5个人工时,以1993年的工资计,抓获25万人次,至少需花费180万个人工时,相当于800名专职警察整整一年的工作时间。仅工资一项,便高达1000万元人民币,这还仅仅是实际支出的零头,而这一高付出给予我们的回报却是与其极不相称的低成效。

回顾建国之初,在禁娼上为何能够收到成效呢?道理很简单,没有了那时良好的社会基础。那时,国家虽没有大张旗鼓提倡节欲,但是在那个时代每个人的心里是自主的在节欲,整体社会道德风气和个人的道德品质修养较现在好,国有经济处于统治地位,收入的再分配是比较公平的,反之现在,贫富差距急剧拉大。那时的就业问题在建国之初根本算不上问题,只有不想干活的而不存在想干没有活干的。时至今日,禁娼所需要的社会基础已经被腐蚀,而娼妓业发展所需的社会基础却在不断扩大。

所以,在当今社会,就自然会出现一种怪圈,一方是运用国家机器强化打击娼妓,一方却是社会的退化逼良为娼。要我说,与其说拿出那么高昂的代价搞扫黄,还不如实实在在地抓住机遇转变政体,落实法律规范建设,加强道德的良心引导。难道说为了创造一个有利禁娼的社会环境就真的需要一次次的掀起人民内部所谓“革命”的扫黄运动吗? 这与中共的和谐社会是不是相悖的呢。

中共在刚刚结束的五中全会里提出:中国面临着七大问提。其实,从根本上讲只有一大问题,那就是政体问题,这是解决中国问题的一个纲,纲举目张嘛。如果不能在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其它的补救行为,无异于亡羊补牢。

2005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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