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效益可以抵消罪恶吗?

 

张三一言

 

报载:香港支联会四日在维多利亚公园举办‘六四’十六周年烛光晚会,大会表示有四万五千人出席。中国境内唯一大规模的‘六四’烛光悼念集会晚上八时在维园举行,悼念当年被中共当权者屠杀的天安门大学生。场内有不少参加者是到香港旅游的中国大陆居民。适逢六四16周年前夕,记者问曾荫权是否支持平反六四。曾荫权先停顿数秒、看了一下手稿,跟着答:“六四时候,每个香港市民的激昂和冲动,我都有同感。国家16年来有举世瞩目的经济、社会、政治的大改革,令13亿人民的生活条件提高,加强经济活力,间接令香港人受惠。香港人应客观比较内地近年的改变,心情也平静下来。我认为面对这件事应更加理性。”

有林姓听众听后怒斥:自从曾荫权宣布参选后,开始露出“‘狰狞面目’、脾气又不好,’今日六四事件,你一定要为学生说句公道说话。如果你用16年的经济成就来换取大家对六四事件看法,我非常不认同,这等同用金钱成就来换取罪恶的问题”。当曾荫权此番言论受到市民狂轰时,只好采取守势,回应说,港人可对六四事件有不同表达方式,“香港是自由社会,你可有自己的自由,历史和时间容许我们以客观角度去看问题”。这倒是曾荫权说了实话,准特首曾荫权利用他的“自由”移位到共产党的“客观角度”,用准特首的“角度”去“表达”共产党的意愿。

举个例子,曾姓一家“惨过梁天来”,被一强盗杀绝家十三口中的十二口;留下一个姑娘当压寨夫人。此后百般呵护,让她享尽人间幸福和性福。请问准曾特首,此姑娘──压寨夫人是不是应该改变初衷,“客观、理性”看待强盗了?惨过梁天来的曾家惨案是不是就可以一笔勾销了?希特拉不是也把当时濒临崩溃的德国搞到飞起了吗?当时日本的管治的满州国、台湾可比由中国人自已管治的地方的经济、社会成就要“瞩目”得多,生活要比“中管区”提高得多,人民都“受惠”了。请问准曾特首,我们是否也应该因此“心情也平静下来”,来个“客观、理性”地重新评价法西斯的罪行?我们是不是要从“客观角度”给希特拉、东条翻案?我们是不是要“客观、理性”地认同日本极右观点?准曾特首,你只有两个答案,要么是共产党的后来政绩不能抹煞前期包括六四的罪行,要么就是为希特拉东条英机翻案,对日本侵华致谢。

曾荫权这样评价六四带出如下讯息:经济发展可以抹煞社会公义;经济发展可以抵销当权者的罪行;经济发展可以收买人类的自由人权良心尊严和人格:把人的地位等同于猪狗,只要能有吃有住有性就万事足了。这是曾荫权版本的“杀二十万人保二十年发展”。

例如,曾荫权所属的天主教香港教区主教陈日君回应曾荫权指经历十六年对六四事件的心境有转变时表示,人的心情不可能时时都一样,他自己对六四的判断是不会改变,而真理亦不会改变,他不会叫人忘记真理。像陈日君这些人永远固守良心,但是,有些人待价而估;政客出卖良心是常态,曾荫权这个政客也不能例外。根据曾荫权对六四的评论,我们可以具体地解读到曾荫权愿意接受共产党用钱和名誉(举世瞩目的经济、社会、政治的大改革)收买他原本残存的良心(六四时候,每个香港市民的激昂和冲动,我都有同感)──实质上是,曾荫权愿意的是用良心交换封侯;更准确地说是愿意拿香港人的权益交换封侯。

这里,我们可以看到一个逻辑:凡是能固守道德良心底线的人都不会依附、投靠专制统治者;凡是依附、投靠专制统治者的人,都不可能固守道德良心底线。

为甚么这样说呢?

专制统治者的本质就是剥夺民众权利和利益,不剥夺民众权利和利益就不能成其为专制。请问,人世间可有一个不剥夺民众权益的专制统治者?不管它披上甚么法律外衣,不管它用的是硬暴力还是软暴力,其本质都不变。专制统治者与民众的关系就是强盗与村民的关系。这个事实逻辑地规定了统治者既是罪恶的执行者,也是罪恶的化身。罪恶化身与道德良心水火不相容,所以专制统治者在政治上是绝无道德良心可言的。要坚守道德良心者哪能依附和投靠罪恶化身的专制统治者?依附专制统治者的人又怎么能不叛变和出卖良心?

香港特首这把交椅就是给专制统治者代理人坐的。任何人坐上去,只能扮演罪恶代理人的角色;曾荫权不能例外。或许在枝节上、在包装上、在口头上,在电视电台讲台上,我们会看到多姿多彩的“情为港所系,权为港所用,利为港所谋”大戏,但是只要你往深一层看,就会发现,在大戏后台尽是拿港人权益去交换权位的勾当。

一般都认为,曾荫权比董建华要强得多,这就是说,在曾荫权代理统治下,港人要牺牲更多的自由民主人权法治的权利。但愿上帝保佑,香港不会因为有了强人曾荫权的特首而大祸从天降!

200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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